正确把握语文概念 提高语文教学效率
2009-06-13桑哲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09年10期
桑 哲
陈日亮,福建省福州市人。特级教师,全国“五讲四美、为人师表”优秀教师,全国中小学教学改革“金钥匙奖”获得者。曾任福州第一中学语文教师、副校长,福建省写作学会副会长,福建省语文学会会长。
陈老师长期致力于语文教学研究与改革,其教育思想和研究成果在全国语文界有着较广泛的影响。曾荣获全国优秀教师和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连续当选第六、七、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是我国《教师法》的领衔提案人。其事迹被收入《福建省百科全书》。现任全国中语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语文学会顾问。出版有专著《我即语文》。
桑哲(以下简称桑):语文作为一门课程,您是如何理解它的概念的?
陈日亮(以下简称陈):虽然我们通常也用“语文”指称语文课程,但“语文课程”和“语文”本是两个不容混淆的概念,之前的许多分歧论争,多半都缘于二者的纠缠不休。语文,就是口头语言(言语)和书面语言(文字)。有人坚持把“文”解释为“文学”,好像这样就高出一等,“人文”也就得以彰显。可是“文学”是什么?就是语言或言语(口头文学)的艺术,“文学”离不开语言文字,讲文学作品还得从语言入手。汪曾祺应该是很懂文学的了,他还说“写小说就是写语言”。我们的中小学语文教材中选进了不少“非文学”的文章,但决不可能选“非语言文字”的文章。少一些“语文是语言文字还是语言和文学”这样的争论,对语文的健康发展只有益处没有害处。
“语文课程”又是什么?顾名思义,是学校里一程一程地有计划有步骤地教和学语文的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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