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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齐哈尔市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的思考

2009-06-11于耀洲

理论观察 2009年2期
关键词:破坏齐齐哈尔开发

于耀洲

[摘要]齐齐哈尔历史悠久,具有丰富的文化自然资源。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根据齐齐哈尔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的目标。本文在简要介绍历史文化遗址的同时,还对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开发提出自己的思考,即只有保护好和开发利用好文化遗址,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的目的。

[关键词]齐齐哈尔;文化遗址;破坏;保护;开发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09)02-0012-03

齐齐哈尔历史悠久,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址。如何加强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开发。以奠定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基础,同时为齐齐哈尔经济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服务,是每一个齐齐哈尔公民都应当思考的问题。本文在简要介绍齐齐哈尔文化遗址的同时。对保护和开发文化遗址提出自己的思考,以促进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

一、齐齐哈尔的历史文化遗址

2000年,国务院制定并颁布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第一条明确指出:文物古迹“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或人类活动遗留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史迹及纪念建筑、由国家公布予以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其中原有的附属文物”。第二十四条规定:“与文物古迹价值关联的自然和人文景观构成文物古迹的环境,应当与文物古迹统一进行保护”。第三十六条规定:“曾经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的纪念地,可参照本准则的有关条款保护其地点和环境原状”。

依照《准则》所确定的范畴,齐齐哈尔是一座文化遗址丰富的城市。从时间断线来说涵盖了古代、近代和现代不同的历史时期;从文物古迹的内涵来说主要包括了五个方面:

其一,与齐齐哈尔地区的悠久历史息息相关的文化遗址。这些文化遗址中,有位于昂昂溪区、距今有7000多年历史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该遗址是我国北方草原渔猎民族文化的重要基石,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有位于克东县金城乡古城村的金代蒲峪路古城遗址,该遗址的价值在于证明了我国金代疆域已经达于黑龙江迤北的外兴安岭地区;有位于甘南县、龙江县、碾子山区的金界壕遗址(黑龙江段),该遗址建于公元12~13世纪,是金朝为抵制西部蒙古诸族入侵而修筑的军事防御工程,全长6500余公里,仅次于我国的万里长城;有位于泰来县泰来镇西北的塔子城遗址,该遗址是我省规模最大的一座辽代古城,历经辽、金、元、明、清各代,为北方重镇之一。

上述文化遗址已经被确定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除了上述所提到的外,与齐齐哈尔悠久历史相关的文化遗址还包括位于莽格吐乡莽格吐村北的莽格吐新石器时代遗址、位于依安县乌裕尔河大桥西南的乌裕尔河桥南遗址、位于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西北侧的蛇洞山遗址、位于讷河市清和乡光明村清河屯北的清河屯遗址、位于泰来县泰来镇西南东翁根山上的东翁根山遗址、位于讷河市龙河镇新生活村五屯坡地上的郭贝勒氏家族墓地、位于讷河市二克浅镇治合村西北敖包山山顶西南坡的二克浅墓群、位于富拉尔基区杜尔门沁达族乡前罕伯岱村东的老龙头遗址、位于富裕县城西南约1.5公里和大登科村西南约2公里的小登科墓群、位于讷河市龙河镇勇进村南1公里的龙河古城遗址,等等。

上述文化遗址已经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其二,与齐齐哈尔北方重镇相关联的一些文化遗址。齐齐哈尔是北方重镇,作为具有三百多年(一说八百余年)历史的重镇来说,除了具有浓厚的文化积淀外,也保留了许多与北方重镇相关联的文化遗迹。除了上面提到的塔子城外,还有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将军署、督军府等重要的文化遗迹。

黑龙江将军府原址位于建华区中华西路6号,是清朝黑龙江将军的官邸,由首位黑龙江将军萨布素于1695年兴建。从此开始至光绪末年寿山将军英勇殉国,清政府任命的76位黑龙江将军中,绝大多数将军都曾在此居住。作为古代黑龙江的第一官邸,将军府一直是地方军政要员的办公之地,它见证了古代黑龙江历史的风云变幻。

督军署位于建华区北大街东侧,建筑面积约为1214平方米,是齐齐哈尔市现存的晚清建筑的代表。督军署始建于清末黑龙江将军程德全任期,周树模任黑龙江巡抚时期续建完成,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在督军署经历的清末、民国和解放初期三个历史时期,先后有宋小濂、朱庆澜、毕桂芳、鲍贵卿、孙烈臣、吴俊生、万福麟、马占山等在此办公;解放后这里曾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所在地,因此其浓厚的政治色彩也是该建筑的魅力所在。

其三。与齐齐哈尔光荣历史密切相关的一些文化遗址。齐齐哈尔不仅有悠久的历史,也具有爱国主义的传统。在这里,能够反映中华民族勇于反抗外来民族压迫、争取民族民主革命胜利的战争遗址包括省级文物单位寿公祠、江桥抗战遗址、西满烈士陵园等。

寿公祠位于龙沙公园园内,建于1926年,是为纪念清朝末年我国著名的爱国将领寿山将军修建的。寿山是明末兵部尚书袁崇焕的后代,1899年被任命为黑龙江将军。1900年,驻守齐齐哈尔的寿山将军,在抗击沙俄入侵的战斗中,壮烈殉国。

江桥抗战遗址位于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江桥镇北、大兴镇南。1931年10月,占领辽吉两省后的日伪军向黑龙江地区发起进攻,黑龙江省代主席兼部队总指挥马占山将军指挥部队,在江桥奋力抗击日伪军的进犯。江桥抗战虽以齐齐哈尔沦陷而告终,但却沉重地打击了日伪军的侵略气焰,打响了抗击日本侵略的第一枪。

西满革命烈士陵园位于齐齐哈尔站前大街、火车站南1.5公里处。陵园于1947年7月开工,1948年4月落成,是齐齐哈尔人民为缅怀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英勇牺牲的革命先烈而兴建的。长眠于此处的烈士多达598位,其中百分之七十是解放战争中在东北战场光荣献身的烈士。西满烈士陵园不仅是革命战争年代的历史见证,也是国家级革命烈士纪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其四,与帝国主义侵略齐齐哈尔密切相关的文化遗址。近代历史上,齐齐哈尔作为北方重镇也屡次遭到帝国主义的入侵,因此这里也就有了帝国主义侵略罪证的一些遗址,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侵华日军516化学毒气部队遗址。该遗址位于齐齐哈尔市火车站东南的八里岗子,是侵华战争时期日军所设立的专门从事毒气武器研究与试验的场所。与臭名昭著的731部队一样,是用“活体”做实验的。日军战败后,为掩盖罪行炸毁了实验设施,销毁了一切物证,把大量的毒气弹或投入嫩江,或掩埋地下。大量毒气弹的遗留,给齐齐哈尔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516毒气部队遗址,是日本公然违反国际公约,使用化学武器的又一铁证。尽管此类遗址带有殖民主义的色彩,甚至可以说是耻辱的象征,但罪证也是文化遗产。作为文化遗产它可以警示世人不忘历史,避免悲剧的发生。

其五,与齐齐哈尔地区宗教活动密切相关的文化遗址。

齐齐哈尔作为北方重镇,也建有一些与宗教活动息息相关的文化遗址。在这些文化遗址中有位于建华区的卜奎清真寺。清真寺始建于1684年,早于卜奎建城7年,民间素有“先有清真寺,后有卜奎城”之说,后经多次重修、扩建,成为今天展现在人们面前的富有民族特色的砖木结构建筑,该遗址是黑龙江省历史最久、建筑艺术最为精美的伊斯兰教建筑,已于200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除此之外,还有五教道德院。五教道德院兴建于1923年4月,坐落在今天增小区亨达广场西侧。它也是全国唯一的集儒、释、道、基、回五大宗教于一体的宗教场所,已经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除了上面提到的国家级和省级文化遗址外,还有众多的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遗址和尽管没有被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但仍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化遗址和重点保护建筑。这些文化遗址和重点保护建筑,见证了齐齐哈尔三百多年历史的兴衰。同样对建设历史文化名城起着重要作用。

二、保护文化遗址,促进城市发展

近几年来,齐齐哈尔市在发展经济与旧城改造的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了对文化遗址的有效保护。尤其是2007年市委、市政府根据齐齐哈尔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丰富的实际,提出了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的目标。这一目标对于宣传齐齐哈尔历史、弘扬齐齐哈尔精神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在保护文化遗址、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和促进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方面的问题:

1、继续加强对相关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为加强对文化遗址的保护,我国政府陆续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它们是保护文化遗址的基本准则。近几年来,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无论是领导还是市民,都初步具备了文化遗址保护的基本意识,使齐齐哈尔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尤其是当文化遗址与发展经济和旧城区改造发生矛盾时,能够着眼手未来,以避免对文化遗址的破坏。

2、对破坏文化遗址者应通过法律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这表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征得相应的人民政府和文物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在保护范围内建设商业设施、营运设施和娱乐设施等。因此,对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文化遗址和特色建筑加以保护外,还应尽快建立地方法规,对具有文物价值或列入保护建筑的通过立法对破坏者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保护历史文化遗址,使其成为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基础。

3、继续加大对文化遗址的保护力度。历史经验证明。在现代城市开发改造建设中,我们所缺乏的并不是金钱。缺乏的是保护文化遗址的意识和对历史的责任。文化遗址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要求我们必须倾注精力与财力去保护他,对他的任何轻率举措都会造成严重后果。近几年来,齐齐哈尔市在保护历史文化遗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些因年久失修而破烂不堪的遗址也不断得到修缮。但是这些工作,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昂昂溪文化遗址、金界壕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郭贝勒氏家族墓地等所在地,被当地农民开辟为农田而遭到破坏。今后,市政府应当继续加大对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避免历史文化遗址再度遭到破坏。

4、正确把握开发文化资源的尺度,避免开发过程中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历史文化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因此在开发历史文化资源中,一定要避免目光短浅、随意开发的短期行为。对任何文化资源的开发都要深思熟虑,着眼于全局考虑,以避免文化资源遭到遭到破坏,或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在以历史文化资源为依托的旅游景区中,避免过分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的倾向,否则有些文化资源被开发的不伦不类。在失去了原有的历史风貌的同时,也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

5、开发文化遗址,促进旅游产业。旅游产业已经成为各个地方发展经济的重要支柱,但对于自然景观相对贫乏的齐齐哈尔来说,如何开发旅游资源。成为地方政府关注的问题之一。现在许多革命老区相继提出了红色旅游的概念与做法,这是将旅游业与本地历史相结合的一个范例。齐齐哈尔也应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做好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开发工作的同时,积极利用齐齐哈尔地区丰富的文化遗产,促进齐齐哈尔旅游产业的发展。尤其是我们要充分利用寿公祠、江桥抗战遗址、西满烈士陵园等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要打破条块分割的现象,将江桥抗战遗址、昂昂溪抗战遗址、和平广场等相关的资源加以整合。将红色旅游景点发展成为红色旅游路线,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6、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历史原因,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开发会涉及到主管单位、使用单位的利益。如督军署现在仍然由华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尽管市里已经作出决定将由齐齐哈尔博物馆接手管理督军署,但时至今日仍未进行交接;寿公祠依然由道教协会使用与管理;清真寺由伊斯兰教协会管理使用;兴建于1903年的昂昂溪火车站,现在为国际旅客候车室,产权属于铁路部门。此类问题还有许多。如何加以解决,齐齐哈尔市委和市政府应从保护文化遗址、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的角度通盘考虑,协调各种利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文化遗址的保护。

7、加强与相关城市的文化交流。作为一座有悠久历史的城市,其文化遗址也好,历史遗迹也好,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与其他区域的文化有密切的联系。包括诸如马占山、吕氏家族等曾经生活在齐齐哈尔的一些人物,他们同样在其他地区也留有重要的生活遗迹。加强与相关城市的交流,不仅可以提升齐齐哈尔市的知名度,也可以达到相互交流、共同发展的目的。

文化遗址是一个城市的名片,是一个城市浓厚的文化底蕴的重要表现。只有加大文化遗址保护的力度,保护好和开发利用好文化遗址,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的目标。

责任编辑:张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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