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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该允许大型制造企业破产吗

2009-06-10李众敏

世界知识 2009年9期
关键词:自由市场企业破产汽车产业

李众敏

受金融危机的拖累,美国三大汽车公司深陷困境,美国政府在救助三大汽车公司的同时,也强调不排除允许企业破产的可能,并明确提出,通用汽车应该在今年6月1日之前,做好破产的准备。奥巴马政府对于三大汽车公司忽冷忽热的态度,引起了外界对大型制造企业破产社会效应的关注。以美国汽车产业为例,根据美国汽车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美国的GDP中有4%是与汽车产业相关的,每10个就业机会中就有1个是与汽车产业相关的机构提供的。因此,美国汽车业联合会认为“没有一个健康的汽车产业,就无法保障美国经济的健康运行”。

大型制造企业破产固然会有许多非常棘手的问题,尤其是在就业、劳资关系等问题上处理起来会困难重重。但是,是不是依此就可以判断:大型制造企业不能破产?大型制造企业是否应该破产,这应该由当事企业、破产法庭、政府、投资者甚至是消费者来决定的事情,我们无意对此说三道四,只是想揭示在思考这一问题时存在的几个似是而非的地方,或者说需要明确的地方:

第一,政府对大型制造企业破产态度的变化。众所周知,在大萧条之前,或者说在凯恩斯的理论成为决策的指导思想之前,自由市场是西方各国所奉行的主要治国之道。在大萧条之前,政府对于大型、小型制造企业破产并没有更多的措施或应对。即使是对经济运行最为重要的银行业,在美联储成立之前,美国就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银行”,危机时期主要是靠民间力量来整合,并实施救助。大萧条之后,政府对于企业破产的态度有所变化,但也仅仅限于规则制定、立法等制度建设上。在大萧条期间,美国修改了《破产法》,减轻了债权人的责任,以保护企业在破产过程资产免遭分解。在第一次石油危机期间,日本也出现了大中型制造企业破产的情况,尤其是兴入公司破产之后,许多关联企业受到拖累,导致通产省、大藏省、日本银行联合出手,出台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等措施,避免出现新的破产潮。这一次的金融危机,是美国政府走得最远的一次,直接出手救助大型的制造企业。

第二,大型制造企业不等于产业。这里面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大型制造企业破产不等于产业破产。如果通用公司破产,不可孤立地看它带来的影响。通用公司破产,不等于通用汽车占有的市场份额凭空消失,只是会被再分配。考虑到市场的竞争,它只会导致其他美国汽车公司或者外国汽车公司所占的份额提高,而不是市场的消失。因此,零部件供给商等相关产业所受到的冲击也只是暂时的,也就是说,企业消失不是就业就全部消失,也不是对GDP的贡献全部消失,因为消费没有消失,因此,最重要的问题是消费。二是产业与企业的利益并不一致。还是那句话,消费才是最重要的。既然美国的汽车消费仍然存在(虽然受到负面影响),那么对于美国而言,关键是如何保存一个有活力和有国际竞争力的汽车产业,而不是保存哪一个企业,实际上,后者也是无法实现的。打个比方,美国可能可以通过救助通用保住其相关的就业,但因为整个汽车产业竞争力下滑导致的就业流失会更多。从这一点看,美国汽车业联合会所谓“汽车产业对经济非常重要”的说法是成立的,但这不表示哪一个企业对经济非常重要,市场机制下不存在这样的企业,相反,一些没有效率、缺乏竞争力的业内企业,反而是产业健康发展的绊脚石,应该交给市场来决定其去与留。

第三,产业政策不能衍生成企业政策。越来越多的人觉得自由市场的基本理念正在受到挑战,但这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正是由于自由市场存在的种种缺陷,才出现了产业政策、救济政策等工具。在美国金融危机的严酷现实下,我们仍然觉得有必要在产业政策与企业政策之间划定明确的界线。仍然以美国汽车产业为例。在美国政府救助汽车产业之初,我们就在考虑一个问题:如果没有金融危机,美国的三大汽车公司会怎么样?美国汽车产业的问题并不是危机之后才出现的,也绝不是危机的直接产物,三大汽车公司的管理层薪水标准不合理、企业在应对市场需求变化时缺乏创新力以及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才是导致美国汽车产业缺乏竞争力的关键,这些问题在三大汽车求助的过程中暴露无疑,大家也许还记得,三大的老总第一次到华盛顿求助时,坐的是私人飞机。奥巴马应该下力解决这些问题,重新认识实现承诺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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