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铁路站房投资分析与概算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2009-06-08舒红蓉
管理观察 2009年12期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 430063)
摘 要依据铁道部2006年颁布的“113号文”关于我国铁路建设中对大型旅客站房的工程概预算应按照地方的房屋工程定额及办法进行编制的要求,对工程中影响项目成本控制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就合理编制概算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113号文办法,方案设计阶段,地方定额,经济指标分析,合理方案
一、概述
伴随着中国铁路建设进入黄金机遇期,铁路站房的建造技术得到飞速的发展,而铁道部1994年颁布的铁路房屋建筑工程定额与其配套的问题日益突出,铁道部2006年颁布了铁建设[2006]113号文《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113号文” ),对个别概算编制时定额的采用做了相关规定:独立建设项目的大型旅客站房的房屋工程及地方铁路中的房屋工程,采用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定额(含费用定额)[1]。按照这一要求,新建或改造的大型客运站房的概(预)算编制原则都应采用地方规定,包括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及人工、机械台班调整等文件。
地方定额编制的范围涵盖站房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工程及水、电、消防、空调、通风、排烟等安装工程。
在传统的铁路工程项目中,房屋工程在整个项目中只占很小的一个比例,在各个专业中不是很受重视。随着各地经济建设和市政建设快速发展,现在新建的铁路旅客站房站房愈来愈多地被要求成为地方上的标志性建筑物,而原有铁路房屋定额显得落后,新的铁路房屋配套的概算还没有出来,现在暂时按当地的定额进行客运站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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