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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及养老

2009-06-08姚武威

剑南文学·经典教苑 2009年11期
关键词:孝道养老传统文化

姚武威

摘要: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人在家庭的道德规范,在高速发展的商业化社会中,面对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能否继承传统,本文拟就孝的本质,孝道的内涵、外延诸方面作一浅显的探讨。

关键词:孝;孝道;养老;传统文化

一、孝道——中国传统“人有所养”社会组织的道德基石

中国向称礼仪之邦,中华文化向以礼义道德自处。中华文化的早熟性和农耕文化的稳定性,加之以血缘宗亲为表征的华夏族民族性格和民族文化的特殊性,早在“三五”时,即形成了以人为中心考察自然社会和以礼为核心调节社会关系的社会意识形态。司马迁氏曰:

礼由人起。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忿,忿而无度量则争,争则乱。先王恶其乱故制礼义以分之。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不穷于物,物不屈于欲,二者相待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

可见礼制是在养人的基础上制定的抑忿防乱,人、物两便的社会规范。即所谓的“礼之用,和为贵”。

中华文明早早地进入了以一夫一妻制家庭和以姓氏为集聚的血亲家庭和家族为基础的农业社会。家庭、家族的和睦自然是社会和睦的基础。于是以养为核心的孝道自然变成了家庭规范。尧告舜以“慎徽五典”,舜训契以“敬敷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所由来上矣。

孝是一切道德规范的核心和母体,是礼的根本:“孝、礼之始也”。家庭要生存,必须老有所养,壮有所为,少有所长。而老少者皆资壮者所养。“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岁免于死亡”。我们不必高唱“人性善”基础上的道德的高尚,从人的动物属性而言,人为自私逞欲者也。故孝并非内心的必然,仅为外界的强迫。班固氏云:

(夫人)爪牙不足以供耆欲,趋走不足以避厉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役物以为养,任智而不恃力,此其所以为贵也。故不仁爱则不能群,不能群则不胜物,不胜物则养不足,群而不足则争必将作。可以想见,争夺至极,则身家性命有所不保。故文之以孝以约其争于家,刑之以法以制其伤于群(从消极的意义来说,以孝为名的养亲只不过是自养自存的延伸:无父母则己身无有所长,无子女则己身无有所养,故养人者,自养也)。家庭作为最基本的群体单位,不伤最好的办法便是代代递行的以养老为表现形式的孝行。故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将养亲自养的家庭关系上升到从天地人的宏观角度审视,从而纳入“仁”、“礼”范畴基础上的伦理道德体系,是为孝道。

如何行孝?就家庭而言,综先哲所云,不外下面内容:

善父母为孝(《孝经正义》):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孝经.庶人章》)。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尚书.武成》注:食以养生,丧以送死,祭以追远);

养志(曾子不违父意,老莱子戏彩娱亲,《三字经》扬名声以显父母)。

中华文化尚自然崇拜、祖先崇拜,葬之以礼,视死如事生;祭祀者,“教民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故班固氏曰:“丧祭之礼废则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众……礼以养人为本”。

由此可见,家庭行孝,不外乎满足父母之物质和精神需求两个方面:养其身、养其志。

养其身是生存需求,难养乎?似乎并不难养:人生“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暖”。“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孟子.梁惠王上》)。要在养与不养耳。

养志属于较高层次的精神需求范畴,平民罕能满足,要在“无违”。

由个体家庭伸展到血缘家族,要在弟(弟者,悌也,敬长之意)而已。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有子将孝与悌并举,认为是仁之本,符合《礼记.大传》人道亲亲之谓:“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诚如《尚书.尧典》所云:“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

中国人注重宗族关系以及维系宗族利益实为将一个个分散而薄弱的个体家庭以血缘为纽带,团结在家族的旗帜下以便于抵御自然、人为侵害的最好的生存方式。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章》)。“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礼记.大学》)”。孝道的至极目的,并不局限于狭隘的家、族范畴,必也是为国家民族担负责任,做一个有为的大丈夫。即中国知识分子的理想人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欧阳修曰:

“圣人治天下有道,曰:要在孝弟而已。父父也,子子也,兄兄也,弟弟也。推而之国,国而之天下,建一善而百行存,其失则以法绳之。故曰孝者,天下大本。法其末也。至匹夫单人行孝,一概而凶盗不敢凌,天子喟而旌之者,以其教孝而求忠也”。即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以佑国治,以仁爱物,以至于治。子曾子更是倡言: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他亲,敢不敬乎……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而塞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在他这里,庄、忠、敬、信、勇的社会要求,都变成了“孝”的内涵,变成了弥纶天地、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在历史的实践中,纵观商周之降,虽暴如秦政,奸如魏武,荡如隋广,逸如唐玄,莫不以孝为治天下之具。盖无人善祸而乐死也。

二、孝的本质——以农业家庭为基础的养亲

二十世纪以降,由于救国宣传的需要,部分革命者将民族之危殆上罪于以“忠孝”为人本的周孔思想,于是以中华文化失公平、尚专制为由,掀起批孔反古思潮,几以为孔教不死,国无宁日,人无宁日,实则大谬特谬。殊不知上中古以忠孝为主体的传统文化理论上是双方制约的:

《礼记.礼运》曰:“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

(《左传》隐三年),卫庄公宠爱庶子州吁,石碏谏曰:“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

孟子亦云:“诸侯危社稷,则变置”。

至隋,颜之推训家:“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仍对关系双方进行了平等的约定。惜乎平民出身的朱明政权,以卑陋之心图固江山,引朱熹之说以愚众,满洲以夷滑夏,乐而不改,遂行独裁专制之实,遗害无穷。五四时人多轻率执言,全盘否定传统,将孝道亦视为糟粕,后强势集团以斗争哲学为执政之本,全面维新,致皂白不分,善恶不辨,至有人以诋毁、批判祖先以维生而扬名者。庄生曰:得意而忘言,得鱼而忘筌。然勇于执言者恒言筌早忘,而意渔不得,为售其主义,常相互矛盾。唯物主义者对传统批判尤力,喻忠孝文化为“吃人”,孰不知李大钊氏早已断言:

孔子的学说之所以能支配中国人心有千余年的缘故,不是他的学说本身具有绝大的权威、永久不变的真理配作中国人的“万世师表”,因他是适应中国二千余年来未曾变动的农业经济组织反映出来的产物。因他是中国大家族制度的表层构造。因为经济上有他的基础,这样的相沿下来,中国的学术思想都与那静静的农村生活相照映,停滞在静止的状态中,呈出一种死寂的现象。(《新青年》七卷二号《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

可见文化有其滋生适应的土壤,自非什么好人或坏人强加于社会,让人顶礼膜拜。孔孟学说数百年来少人问津,直至汉武帝大一统才变成统治思想,是和农耕文明基础上的大一统相一致的,也是和二千年来人们以家庭为存养和生产单位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现实相适应的。革命的冲动并不能彻底改变文化。否定忠孝的唯一办法就是推倒家庭,实行共产共养。但从英国欧文氏的联合工厂到康有为的人种杂同,从太平天国的男营女营到大跃进的共产风,或为梦呓,或为闹剧,无一长存,匆匆谢幕的原因恐怕无外乎亲亲的私心和社会供养的不完备。

仅此而言,仅是唯物的一面,除社会生产而外,还有人类自身再生产的需求。动物为遗传后代,殚其智力,以求其生育发言权,人亦然。中国人以子嗣视作自己生命的延续,私心自用,即使物质基础允许,从情感上也不想弃孝道以谋他养。由此而言,以养亲为内容的“孝道”并非悖于历史而趋于反动,他仍有无限的生存时空和人文的召唤。

三、未来养老——仍需以家庭为主

近三十年来,随着中国工业化的日趋扩张,建立在男耕女织基础上的地著农耕文明日渐破裂,自给自足的现状已被扫荡,以商品为表现的商业文明猛烈地冲击着恬静的农村,经济的设计者们不遗余力地想将国家化作一个大工厂,以争取货币利益或物质利益最大化。

如何养老,如何解决老龄化社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更多的人想到的是经济手段,由国家和慈善机构加大投入,以社会化养老为着力点。但如此,会有两方面欠缺:一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制约,全面以税收的形式征收社会养老费并不现实,企业亦面临扩展市场、扩大再生产及多子女继承问题难有大的慈善投入;老人们辛苦一生,将有限的收益依传统全面用于子女教育、成家立业的无偿捐赠。被迫进入社会养老圈,自然心存被遗弃和冷落的心理障碍。不但无法养志,益且大多丧志。

社会养老需要自由的铺垫:经济自由和精神自由。中国人类自身再生产全部归由家庭负担,亦即一个人在作为合格的劳动者走向社会以前,一切负担均归由家庭,更遑论子女成家立业对父母的借支,故父母难得自由。据言上世纪前半期兴起的新儒学光大于东亚、新加坡等地,变作世界习仿和关注的焦点,不知是否适合中国?

司马迁氏曰: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返本(《史记•屈原列传》)。《易》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措”。观此,伟大的人类仍被规范了天地自然和男女伦理的循环之中:“物不可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易•序卦传》)。家的存在及建立有家庭基础上的“孝道”等伦理道德终将如何被革命,不得而知。不过董仲舒曰:“天不变,道亦不变”,值得我们深思。

注释:

1《史记•礼书》

2《论语•学而第一》

3、4《尚书•舜典》

5《左传•文公二年》

6《孟子•梁惠王上》

7《汉书•刑法志》

8《孟子•离娄上》

9《礼记•祭义》

10《汉书•礼乐志》

11《礼记•王制》

12《新唐书•孝友传赞》

13《礼记•祭义》

14《孟子•尽心下》

15《颜氏家训•治家》

16《周易•序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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