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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就业岂是一“补”了之

2009-05-29宣华华

环球慈善 2009年5期
关键词:财政资金农民工补贴

宣华华

笔者从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省紧急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千方百计扶持农民工就业,免费帮助一个农民工找到工作,政府给就业服务机构1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新华网2月4日)。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的就业形势严峻已是不争的事实,如何解决棘手的就业问题,特别是让广大农民工重返工作岗位,已是盘桓在社会各界脑海中的一件大事,各级政府也在为此进行多方努力。然而,对于河南省推出的这项优惠政策,笔者却有不同的看法:与其用财政资金补贴农民工就业,还不如减税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众所周知,税收与就业的关系是“此消彼长”,税收负担越重的情况之下,企业所需要承受的成本就越高,经营亏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推至极端,税收负担高达一定的程度,几乎能让市场经济彻底窒息。面对经济不景气,采取各种减税政策以刺激经济复苏,正是各个国家和地区势在必行的政策。中国作为世界上税负最重的国家之一,对此更应该有所认识。

与此同时,税收与财政开支的关系却是“水涨船高”,财政开支的来源即是靠税收,扩大财政开支的结果只能是增税。反之,税收的过度增长也会刺激财政开支,鼓励手握财政资金的决策者乱花钱,甚至不惜代价乱搞重复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等,反而严重降低了经济效率。这已被多年来的事实所证明,无须笔墨多议。

回到新闻中,尽管作为一种财政转移支付手段,为农民工就业提供补贴似有其道理。但别忘了,一个最为根本的问题是,就业问题不同于其他社会问题,在其他外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就业市场的蛋糕就是固定那么大,向农民工就业提供财政资金补贴,并不会增加就业岗位本身。这注定是一项中看不中用的政策。其最好的政策结果,也仅仅是促进了职业中介发展,增加了极为有限的就业岗位。

进一步的问题在于,在当前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之下,政府为了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向职业中介提供财政资金补贴,其最终资金来源显然只能是税收。然而,无论是税收的征收,还是财政资金补贴的发放,都不可避免地带来经济成本——某些时候更会潜藏腐败问题。而且,这种经济成本,恰恰还要通过税收的形式,把负担转嫁给企业,最终只会恶化就业市场。

所以,政府向职业中介提供补贴以促进农民工就业,并不能实质性地增加就业岗位,只不过是表现了政府在“积极作为”而已,其效率十分低下,作用几近于无。为了促进就业,最根本也最直接的方式,应是通过减税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企业的发展,以此增加就业岗位,把就业市场的蛋糕做大。可见,有关的决策部门,还需深入地研究市场机制,从中寻求真正的解决之道,而不是玩花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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