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民文化权利的确立到文化公民身份的认同
2009-05-21殷素梅
学理论·下 2009年3期
关键词:文化
殷素梅
摘要:本文以公民基本权利的分析入手,论及“文化”已成为公民权利和义务讨论的新维度,已成为等级划分和身份认同的新维度。文章指出,公民文化权利的确立不仅应强调政府对公民依法享有的诸多文化权利的有力保障,还应诉求公民在参与文化、消费文化、创造文化和保存文化等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由此,教育的责无旁贷、文化观念的转变、文化政策的引导成为从公民文化权利的确立到文化公民身份认同的关键环节。
关键词:公民文化权利;文化公民身份;文化
中图分类号:D034.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06-0023-02
一、公民文化权利:“文化”成为公民权利和义务讨论的新维度
在现代法学中,“公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个人。一国之公民,依法享有诸多公民权利,如生存权、劳动权、受教育权、参政权、宗教信仰权等。而所谓公民的“文化权利”,一般认为是指公民依法享有进行文化选择、享受文化成果、参与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创造、以及对自己文化艺术创造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有被保护权等多方面的权利。随着中国建设和谐文化战略的提出,公民文化权利的依法享有成为公民权利讨论的新热点。
与世界多个发达国家的现代化道路不同,作为一个后发型国家,中国的现代化历程是以全球经济逐渐一体化为背景展开的。在这样的历史时期,中国的发展,如果不与世界各国的发展紧密联系,就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如果说西方社会已经进入了所谓的“后现代”时期,中国就必须将自己的“现代化”和“后现代化”并在一起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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