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监督权力的体制内外良性互动

2009-05-09周兼明

凤凰周刊 2009年6期
关键词:国土局信阳市违规

周兼明

据新华社2月11日消息,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违规集资建房的查处情况,分别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信阳市政府原副市长马林青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局党组书记熊传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局长、党组书记职务,给予其他相关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对违规所建住房,按有关规定进行了纠正处理。至此,发端于网络的这场反腐运动,经历长达7个月的体制内外良性互动,终于划上了令人相对满意的句号。

从2008年7月6日开始,—篇名为《强悍: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的文章在网上流传,揭露河南省信阳市国土局家属院内的别墅“迢级强悍”,这些别墅共11套,“分配给领导时,仅收取建筑成本,每套约20万元,而当前实际价值约200万元”。文章很快成为网络热点,并受到平面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当时,有媒体发表文章指出:在信阳这个经济欠发达城市,市国土局居然敢将政府耗资3000万元收购的黄金地块中饱私囊,甚至擅自取消原定的拍卖出让计划,其隐性腐败令人深思。

网络及媒体的热议,很快引起信阳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市纪委、监察局组成调查组,就网民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7月12日,信阳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下述处理:停办市国土局11名处级干部住房的房产手续,责令该局党组就超面积集资建房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写出深刻检查,给予主要负责人熊传明以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每户补齐应交房款,等等。

信阳市的处理,虽辞严而罚宽。虽对违规行为提出批评,但并没有作出实质性惩罚,反而默认了既成事实,只要求补齐房款。如此处理方式,效果很难说是在制止还是变相容忍甚至鼓励类似违规行为。对此,民众当然不满意,不买账。2008年7月15日,一篇名为《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已涉嫌刑事犯罪》的文章,又开始在网上热传。文章认为,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即属于“致使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显然,民众的不满意是有法律依据,有道理的。

在2009年1月13日中纪委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中纪委2月11日的通报,虽没有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但毕竟使违规贪渎者受到了一些实质性惩罚,较前处理意见有了相对过得去的交代。

回溯信阳市国土局违规建房事件,首先经由网络曝光,随后传媒跟进,然后政府部门积极回应——每一进程,网络、媒体和政府这三种力量都相互呼应,堪称体制内外良性互动的典范。类似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已非个别现象。2008年7月6日网络曝光的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原区委书记董锋包养二奶及经济犯罪案件,导致董锋被“双规”,进入司法程序,即是明证或许他可以买通很多人,但他无法买通网络和网民。

从类似的腐败与反腐败交锋情形看,执政党原有自上而下的监督网络,很难及时地覆盖到社会基层的每个角落,而且还容易受到中间环节即官官相护“网络”的干扰,而直接从基层生发出来的社会监督网,恰恰可以弥补此一缺陷。因此,对网络和媒体的监督,不仅不能视若洪水猛兽,还要大力扶植,广予生存生长空间,尤其在当下进行的“清洁网络”活动和部分地区限制“人肉搜索”的背景下更要注意对它的保护,避免其在执法过程中被误伤乃至被牵连,这在执政党将反腐提到关系生死存亡的高度、意图以反腐新实效取信于民的今天,对国家进步和社会稳定有着非凡而深远的意义。因为,反腐败还是反政权,这两种声音是易于分辨的,也不难区别对待。在建设法治社会的总体框架内,只要体制内机构能够重视民众的反腐呼声,对网络和媒体的监督作出积极回应,体制内外的监督就可以并行不悖;网络和媒体的开放,不但不会危及稳定,反倒有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

猜你喜欢

国土局信阳市违规
信阳市审计局 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
违规借调的多重“算计”
聊聊违规担保
违法占地主体如何认定?
良方治病利于行 扬帆远航铸辉煌
驾照
水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协调发展探究
“天花板”限价
一案三判 校办企业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