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搭”审美
2009-04-21夏杰
消费导刊 2009年6期
夏 杰
论及设计艺术的本质特征,我们不得不从设计与艺术的区别入手。一个艺术家可以完全自由的创作,他不需要考虑现有表现手法的限制,市场的需求甚至是是否会有人去喜欢接受她的作品,而只考虑自己创意的表达,个性的挥洒,因为他们的创作成果是一件艺术品;而一个设计师的工作并不同于艺术家,虽然设计也在追求“美”,但是设计之美与艺术之美并不是一个概念,至少在受众的概念上不是一个范围。艺术之美的受众可能只有少数志同道合的艺术家甚至只有创作者本人,但是设计之美的受众则必须有一个群体甚至是整个人类。图像是什么?作为本章讨论的重点,我始终把图像理解为一种叙事,图像就像是语言的视觉机器。从这一点上来说,有人认为混搭是一种“造境”的手法,“平面设计中的“混搭风”是设计师造境很好的手段与途径之一,混搭主义应是有纪律的狂想,混搭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出奇制胜。混搭虽然是多种元素共存,但不代表乱搭一气,也就是说设计师是否能用混搭的方式来造境成功,关键还是要确定一个有‘基调的混搭,以一种风格为主线,其他风格做点缀,分出有轻有重,有主有次,才能成功的造境。”
一、多元文化下的视觉文化的艺术性(色彩的混搭和形态的混搭(包括规则与非规则、静态和动态、抽象和写实、平面和立体)等)
对趣味的美学判断通常以生理学或味觉意义上的趣味为模本。然而,平面设计所流行的“混搭”元素并不像牛肉与猪肉、糖与盐一样容易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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