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农业价格类型及适用条件
2009-04-21李彬
消费导刊 2009年6期
李 彬
[摘 要]本文结合山东的案例阐述了订单农业运行中的各种价格类型,分析了不同类型价格的优劣及适用的条件;认为要根据不同产品、不同的企业组织类型、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采取不同的价格形式,发挥价格机制在防范订单农业违约现象中功能。
[关键词]订单农业 价格 利润返还
本文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公司+农户”型产业化风险的形成机理与管理对策研究(项目编号:70473060)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李彬(1965-)男,山东单县人(汉)。济宁医学院(日照校区)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农村经济、家族企业。
订单农业也叫合同或契约型农业,是指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与农产品购买者签订的契约组织安排生产的一种农业产销模式,从而在公司和农户间形成一个“内在交易市场”。实践证明,订单农业对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搞好产销衔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农民通过订单可以减少生产的盲目性和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使其生产的农产品有比较稳定的销售渠道,获得较好的收益。订单是条纽带,可以协调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利益关系,约束双方的经营行为,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稳固基础。
然而,订单农业运行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高违约率。有关资料表明,订单农业的违约率在80%左右(孙兰生,2006)。如此之高的违约率,给农业产业化经营带来极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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