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财政政策研究
2009-04-21马姿梅
消费导刊 2009年6期
[摘 要]本文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入手,归纳了当今社会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并据此提出要运用财政政策手段的规模和结构来发挥财政政策体系的综合效应,积极发挥公共财政促进社会和谐。
[关键词]和谐社会 财政政策 公共财政
作者简介:马姿梅,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财政学专业研究生。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财政工作则是体现党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提高财政工作能力。而财政作用的发挥是通过制定并实施一系列财政政策来实现的。因此,和谐社会需要借助于财政政策所发挥的整体效应来实现其“和谐”的内涵。
一、当前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
(一)经济结构失衡严重。第一,区域经济结构失衡。我国地域辽阔,地理环境位置上的天然差距首先造成了东部和中西部发展上的不平衡,而改革开放以来,除了天然差距的原因,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政策的倾斜、市场的选择更加剧了不平衡的程度。第二,城乡经济结构失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走的是以农村育城市、以农业养工业的道路,但是经过长期的资源汲取和国家的政策倾斜,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并由此引发了市场开发、社会矛盾等一系列问题。第三,产业结构失衡。我国农业和第二产业的比重过高,第三产业比重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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