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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回归

2009-04-21李蕉刘安卿

党史文苑 2009年24期

李 蕉 刘安卿

[摘要]土地征收中最突兀的矛盾无疑是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碰撞,而目前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等因素使得这种撞击显得有些异常,公共利益被滥用而私人利益得不到伸张。因此,必须明确的是,公共利益应以公民权利为本位,以私人利益为终极追求与归宿,在行政征收中须准确把握这两点,从而有效地回归公共利益。

[关键词]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私人利益回归

一、从公共利益说起

1公共利益的源头。

公共利益这一概念是历史经验的载体,其核心既不是约定的。也不是任意的,而是根治于历史的。从本源来看,公共利益的诞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落实私人利益。是为某一目的而产生的手段。私人利益可谓公共利益之母。在某种程度上看,公共利益可以看作是私人利益通过某种方式整合后的一种利益升华的结果。日本学术界的基本观点是:公共利益是私人利益之集合。它是调整人权相互间冲突的实质性公平原理。正因为公共利益的存在。使得私人利益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在争相实现过程中的冲突和摩擦。

2公共利益在法律中的体现。

“追求利益是人类最一般、最基础的心理特征和行为规律,是一切创造性活动的源泉和动力。”因此,利益的矛盾和冲突也就不可避免了。人民选择将自己的部分权利让渡给国家,由国家来集中地更好地为自己服务,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这样一个规则性的法治社会,则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来对个人利益进行保障,这也就是公共利益最基本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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