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契约、产业集聚与经济地理
2009-04-13叶蓁
叶 蓁
摘要:文章从不完全契约的角度分析了产业集聚的制度性特征,研究发现,产业集聚作为一种强化分工的有效制度安排可以通过:(1)减少事后机会主义行为强化非一体化的制度安排;(2)激励专用性投资机制修补合约的不完全性;(3)削弱市场联合垄断势力强化集聚效应。
关键词:不完全合约;产业集聚;经济地理
一、引言
自马歇尔开始,解释产业集聚现象的研究就层出不穷。最早的马歇尔从运输成本、熟练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以及外部性解释了工业区的形成,后来的学者们在此基础上提出的新工业区理论从下面的三个方面解释了集聚的产生:第一,新技术带来的柔性化生产可以降低资产专用性,提高资产灵活性;第二,分工带来的外部性促使多样性生产而产生范围经济:第三,集体效率的获得(Schmitz,1999)。随后的兴起的新经济地理理论,在新工业区理论的基础上又提出了“空间集聚的自我强化效应”(Fuiita,Krug- man and Venables,1999),该理论认为:“生产活动倾向于集聚在市场大的地方,而市场因为生产活动的集聚而进一步扩大”。承接Krugrnan的国际经济学体系。不少学者从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出发探究产业集聚的秘密,Hanson(1998),Forslid etc(2002)的研究表明贸易成本降低带来的自由化进程促进了产业集聚的发展,并且对集聚中心的转移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Venables ete(1996)则将产业集聚的贸易自由化原因向前又推进了一层,认为区域一体化对产业集聚会产生不同的影响:Head,Rise and Swenson (1994),Barrell and Pain(1999),Markusen and Venables (2000)则分析了跨国公司海外投资与产业集聚之间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