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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识新时期文学理论的历史

2009-03-18董学文

文艺理论与批评 2009年1期
关键词:普世文学理论现代性

董学文

正确认识新时期文学理论的历史,对文学理论的发展无疑是一个关键性问题。因为这不仅决定着对以往经验的总结水准,而且影响着未来文学理论的面貌。毋庸讳言,在这个问题的认知上是存在分歧、存在矛盾的。通过民主的学术讨论,取得某些共识,将有利于今后文学理论的进步。

这里着重从问题的角度人手。那么问题是什么呢?前些年,我曾提出,文学理论要“缩水”,要“减肥”、要“接着说,自己说,说自己”。当时主要是就我国文学理论存在方式方面的问题来谈的。几年过去了,我国文学理论又发生了显著变化。面对当下的情势,我想提出:文学理论要“打假”、要“检疫”、要“问责”的命题。这主要是针对我国文学理论的存在内容方面来讲的。因为,光“缩水”、“减肥”已经不解决问题了,一定要对具体的理论内涵加以反思。

“打假”、“检疫”、“问责”这几个词,是从最近社会上和报纸上流行的术语中借用来的。现在市面上,冒牌商品很多,“打假”声音不断;以“三鹿”牌为代表的化学物质三聚氰胺含量大大超标的“毒奶粉”,致使几万名儿童患病,海内外一片哗然;新一轮的“问责风暴”,已经让包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在内的一批官员纷纷落马。这种“问责”行动,是解决影响和制约社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时,不能不下真功夫、见真格的、求突破的实际表现。

不妨类比一下:我们的文学理论、文艺思想研究上。有没有“打假”的任务?有没有应该“检疫”、应该从货架子上拿下来的“有问题”的“产品”?文学理论学说上类似“二二聚氰胺”式的成分主要是哪些?是否已经污染了更广泛的理论和批评的“食品链”?倘发现问题后,需要不需要有个“问责”的制度?难道精神产品就不需要“质量监督”了?贩卖“假理论”与贩卖假药、假奶粉、假货在性质上有何区别?上述这些疑问,换句话讲,就是存在不存在一个应该如何用科学发展观来解决影响、规范和引领文学理论研究协调发展的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实际是存在的。

当然,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这是学术理论领域的问题,是思想文化领域的问题,它不像“毒奶粉”,吃了会结石、会死人,所以,在文学理论界,就是有了不少“假货”,有了对人“有害”的东西,但这些年来也没有人管,更谈不上对哪个领导部门去“问责”了。你问谁去呢?这儿没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没人判断“真假”,没人界定“有益”、“无益”还是“有害”。不但没有,那些开明人物可能还会说那是“多样”,是“变革”、“创新”。有些人、有些单位,正是看准了这一点,于是肆无忌惮地“造假”,任意地向文学理论著述中添加观念类、精神类的“三聚氰胺”成分。结果,使得文学理论接受者尤其是年轻学子迷乱糊涂、思想板结、受骗上当。这样的例子不是鲜见的。这大概就是我想提出这个敏感问题的原因。

当然,这里不是说非要让学术“造假”、掺加学术“三聚氰胺”的人失业,非要向有关部门“问责”。一没这个必要,二没这个可能,只是打个比方而已。我所说的“责”,更多的是社会之责和历史之责;我所说的“问”,是包括理论工作者的扪心自问和社会反响等不同层面的。我觉得,在有些人根本不承认“假货”是假货、不承认有些理论“伤人”、“害人”的情况下,在学理的意义上明确地指出这一点,总是有必要和有益处的。

就拿“打假”来说。一些跟文学理论根本不搭界的意见,一些着力进行的“反学科实践”的理论,都堂而皇之地变成了文学理论,而且变成了“最新”的文学理论,你说这对科学的文学理论来讲,是不是“假”货?有些文学理论,明明是海德格尔主义、狄尔泰主义、康德主义,明明是一些已经与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没有联系的“西马”观点,却偏说自己是牢牢站在马克思的立场上,偏说是“创新”了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你说这对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来说,是不是“假”的东西?有些文学理论的观点,是从欧美学者那里、从港台那里、从学界同仁那里抄来的,他不注明,俨然是自家的成果,你说这类的文章和著述,对于谨严的原创著作来说,是不是“假”的?凡此种种,我们不能听之任之。

再说“检疫”(或“消毒”)。如果拿淀粉或奶片造假药,吃不死人。如果把“三聚氰胺”超量加进奶粉里,就能致人肾功能衰竭乃至死亡。文学理论上掺进非科学的东西,不至于让读者读了“休克”,但产生认识上和精神上的“溃疡”或“结石”,还是可能的。2008年《文艺理论与批评》第4期上发表的黄力之先生的文章,就提出了有些“新潮”文论成了“名为文学理论实为扼杀文学的理论”的批评。文章说,如果我们初步认定毛泽东时期存在一个事实上的缺欠,即文艺观非此即彼的一元论的话,那么,上世纪80年代的批判者犯了同样这样一个错误,他们以为自己发现了最后的真理,可以宣布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应该终结了,“人性的文学”会何等的伟大。但事实上,在“文学主体性”理论某种意义已成为主流文论的今日,大量的所谓“人性的文学”又是何等的卑下和渺小!张扬感性,主张潜意识引导,阐释“宇宙大爱”,这些包括“文学主体性”理论在内的所谓“新潮”文论,实际制造了多少文学垃圾。如果承认此类文学现象是消极的、有害的,那么就不能不推导出这些学说真的“名为文学理论实为扼杀文学的理论”这一结论。看来,这个尖锐的提法不是无的放矢的,这个提法对那些申明自己的理论是“文学主体性”理论延续和发展的观点,无疑也是一个提醒和警示。

近年,关于怎样认识时下流行的所谓“普世价值”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在现实中,有人一面把意识形态很强的内容说成是“普世价值”,一面又把所谓“淡化意识形态”宣扬为“普世价值”,叫人摸不着头脑。事实上,在历史和道德领域侈谈“普世价值”是没有根据的,也是站不住脚的。对于在“普世价值”旗号下宣扬的价值观,应当进行历史的、具体的分析。宣扬“普世价值”的典型舆论本身,其实就明显具有政治指向性。那么,在文学理论研究中有没有“普世价值”呢?我认为是有的。不但有,恐怕其他领域还要多些。

真理是在过程中存在的。文学理论同其他理论一样,没有永恒的、绝对的东西,即使是关于文学本质的界定,也是如此。但是,近些年有些文学理论,就是喜欢把一些观念、范畴或属性,说成具有亘古不变、普天下通用的价值,这是很令人玩味和深思的。举例而言,抽象的、脱离了社会功利内容的、纯而又纯的“审美”,就已经被某些文学理论演绎成一种具有“普世性”和“永恒性”的乌托邦神话,很少有理论去区分其内涵的差异与演化,且习惯于把进步的革命的历史内容同文学审美意识对立起来。其实,历史已经告知,“审美”在人类文明史、文化史和精神史上所指和内涵与外延都是移动的。至于要通过所谓“批判反映论,改造认识论”的办法来实现文学中功利性、倾向性、阶级性明显的意识形态因

素也“审美化”,那就更可见出这种追求“普世价值”理论的失误程度。

这里再谈一个与毛泽东文艺思想研究有关的现象。眼下,学界有一种较流行的说法,即把毛泽东文艺思想看作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在中国政治文化的特殊形态”。有个别论者不这么表述,但大体意思差不多,那就是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文艺“武器”论、“军队”论、“为政治服务”等观点,这是“非常时期特殊的理论要求”,等到了“常态时期,各种意识形态应该是相对独立的”了。也就是说,在这些论者看来,毛泽东文艺思想不是纯粹的文艺理论,而是一种“政治文化化”的产物,或者说是一种文艺理论政治化的东西;毛泽东文艺思想不是“常态”的东西,而是“非常时期特殊的”产物,言外之意,它不具有普遍的价值。这样一来,毛泽东文艺思想的意义就变的极其有限了。

最能表达这一见解的,是这样的一段论述:用“牙齿”这个比喻来说明对文学本质与功能的界定。认为牙齿是用来吃饭的,这是牙齿的本质和本来的功用。但在抗日战争时期,当你和敌人肉搏在一起的时候,牙齿就可以成为一种武器,它可以用来咬敌人的耳朵,这是非常时期对牙齿的功能性“借用”,不能因此就把它界定为牙齿的本质。所以,文学的本质不是为政治、为阶级斗争服务的,就像人的牙齿的本质不是用来咬人的一样。于是,文学的本质和功能无疑被纯化了,但也被狭窄化、变异化了,就只剩下静穆的“审美”和“愉悦”了。文学的其他功能——认识、教育、批判、交流等,就都不见了。这种认识,显然是不符合中外两三千年的文学史的实际的。西方文论家也不这么说,也多是认为文学是脱离不了社会性和政治性的,怎么到了毛泽东那里,文学的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作用,就变成了“咬人”的功能了呢?文学怎么就变得只有“吃饭”一般的用途了呢?这个比喻性阐释,显然是把“娱乐”“消遣”性的“审美”当作文艺的第一或唯一“普世价值”来认识了,显然是把文艺的本质和功能压缩到十分有限而可怜的空间里了。

别的不说,雷纳·韦勒克就指出过:“文学的本质与文学的作用在任何顺理成章的论述中,都必定是相互关联的。诗的功用由其本身的性质而定”。由此不难断定,由上述这种功能论所匿影藏形表达的文学本质论,其理论上的科学性,就不能不令人打折扣了。

不能忽视,其实许多现代国外学者也认为“艺术是包含有大量现实的、历史的因素的相当复杂的建构”的。特里·伊格尔顿甚至不无绝对的指出:“如果说冷酷无情的审美主义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方面,那么,幻觉性的审美主义就是它的颠倒镜像”。我们的文学理论有什么理由非要把“审美”单纯化、绝对化呢?如果说当年用“审美”理论抵制“左倾”的文艺政策,有它积极的意义,那么到如今,像上面谈到的这种“特殊形态”论、“非常时期”论、“牙齿比喻”论,其带来的副作用,就已经是不言自明了。只要联系此类理论的一些具体文本的蛛丝马迹,联系大量转入“内心”、转向“身体”、转向纯“语言”、“技巧”、“人性”的作品,就不难发现,上述这种貌似“反思”的理论,同文艺的“二为”方向,是相互龃龉、南辕北辙的了。

如果我们再联系有些文学理论,明确标榜“反主流意识形态”,标榜要通过文学理论实践“校园外的政治活动”,建立所谓“对抗性的公共领域”,那么我们就能发现,这两种表面冲突对立的意见,其眼光是落到了同一圆心上的,即弱化和消解文艺的意识形态性,只不过是,一个采用膨胀“审美”的形式,一个采用集中排斥和抨击某一种意识形态的形式,两者的目标一致,只是从圆周的不同点出发而已,所以,产生内接半径的差异也就不难理解了。应该说,我们不是不承认毛泽东文艺论述包括《讲话》中有“权”有“经”的不同成分,不是不承认毛泽东文艺思想有需要加以发展的地方。但是,说它是违背艺术规律的“政治文化化”的产品,是偏离了艺术原理的“特殊形态”的东西,则是不妥当的;说它仅仅反映了“非常时期特殊的理论要求”,突出了“咬人”的功能,现在只能用它来“吃”“审美饭”,也是片面的。如果这样去认识,那我们的文学理论建设势必走上斜路。倘若不承认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毛泽东文艺思想的普遍真理性,非要追求“各种意识形态”都“相对独立”,那么,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毛泽东文艺思想的实际指导作用也就不复存在了。

不妨再举个例子。我们主张文艺理论研究要以马克思主义包括它的中国化最新成果来指导,坦率地说,这不是空话、套话,而是为了求得文学理论的科学发展,求得文学理论有中国特色,能为广大人民大众服务。“改革开放事业是五十年代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真正的续篇”,既然是“续篇”,那它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不会改变的。但是,有一种理论意见,主张建设具有我国自身特色的文学理论,“必须要有坚实的现代性思想为指导”,绝口不提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这种观念还认为,所谓“现代性”,就是要接续20世纪头20年以王国维、梁启超为中心的文学理论,认为它要比马克思主义更有“普世”价值,更符合所谓新的历史条件,世人会更趋而奉之。这种“现代性”的指导观念,无疑从文学理论的属性上抹煞了旧文论和新文论、西洋文论和我们文论的区别,并且将革命性和现代性对立起来。

当这种改换指导思想的意见受到某种质疑和批评之后,“现代性”又变化了一种提法:文学理论要以现代性的追求为动力。这种胶柱鼓瑟、藏头露尾的讲法,实际上又把“现代性”演变成文学理论的“动力”说。可这种提法的问题是:“现代性”是个模糊、多义的概念,有各种各样“现代性”,这里的“现代性”到底指哪一种?此外,“现代性”究竟是特征、属性、目标,还是理论的动力和源泉?这些也是需要交代清楚的。邓小平同志讲过:“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中国革命胜利的一种精神动力。”这里的“动力”观是准确、鲜明的。江泽民在文联六次、作协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则说:“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永远是我们事业发展和文艺繁荣的精神动力。”这里又将这种“动力”观,同文学艺术的繁荣联系起来。可现在,在有些意见那里,“动力”换了,换成了抽象的对“现代性”的追求。这种新的表述,依然没有放弃暗指马克思主义对文学理论已没有动力的功能和价值的意涵。

以什么为“指导”,以什么为“动力”,它的变化,对文学理论建设说来决不是小事情。我们已经见惯了以逃避马克思主义为时尚、为能事的行为,见惯了以宣称人性、人道、民主、公平、正义、多元、博爱为荣耀为新颖的举动。但无须避讳,这种状态对文学理论建设遵循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真正走到学科的前沿,是极其不利的。所以说,如何正确对待历史,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看待文学理论的所谓“普世价值”,也是需要认真辨析的。遗憾的是,我们的有些论者,乐于

并善于把什么样的文学理论观点都说成是马克思主义的,乐于并善于把一些明显违反科学的论述,也当成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创新”来对待,其结果,不是把事物真伪弄颠倒了,就是把事物的性质弄混淆了。

近年来,一些学者撰文表示不赞成把新时期文学理论的发展路径,描述成从“形象思维论”到“主体性论”到“性格组合”论到“向内转”论再到“审美反映论”这样一条线索。为什么呢?根本原因就是这条线索的历史观有问题,它是在“人性论”和片面“审美论”的招牌下,或明目张胆或拐弯抹角地把文学的社会、历史、政治、阶级、思想等因素排除在外,表面上是一条推动文学理论走向“自足”、“自主”的路线,实际上是一条引领文学理论走上了背离历史的苍白和贫乏之路。有学者已指出:有什么样的历史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它直接影响到对当今所发生的相关人物、现象和事件的价值判断。这是有道理的。无疑,以片面“审美论”为中心的文学理论价值观,瓦解了以“政治”为中心的文学理论价值观,终止了文学理论生产中缺乏精神自由的缺欠,使个人的、自我的、纯心理、纯形式、纯语言、非理性等的概念变得基础化与合法化,同时,强调“审美”也确乎触及了文学作品艺术属性的核心。但是,片面的“审美”中心论也冲淡或带走了作品凸显社会、历史、集体、政治、文化等因素文学理论的优长和价值取向。客观地讲,“审美至上”的文学理论同“政治至上”的文学理论一样,在方法论上是一致的,都具形而上学的成分。正因如此,我们才特别强调文学理论要实现“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公转律”和“自转律”的辩证统一,实现文学理论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发展。认为只有谈“审美”是改革,谈“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就不是改革,这种理念和心态是不正常的。

由此而知,正确认识历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确认识30年来我国文学理论的历史,正确地评价和总结它,同样不容易。有分歧,有矛盾,就促使我们要把文学理论研究引向更加科学的境地。既然是认识历史,总得有个大体的共识,即总得对改革开放以来文学理论的历程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总结,抛开个人欲望化诉求,抛弃自私自恋的情结,提高认识,把握规律,以便更好地推进文学理论向前发展。胡锦涛总书记近来强调: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经济工作搞不好要出大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搞不好也要出大问题。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对新时期文学理论历史的总结工作熟视无睹、掉以轻心、听之任之。

现在有两种极端化的做法,一种是全盘否定改革开放以来文学理论研究取得的进展与成就,把30年说得一无是处;一种是不允许谈改革开放以来文学理论研究存在的缺点和问题,不允许讲反思,谁要讲缺点,谈不足,提改进意见,就是“反改革”。这两种看法,都是不正确的。

前一段,有些论者就文学理论“向内转”、纯“形式批评”以及片面“审美”论等见解,提出反思性意见。于是就有一种论调说:那些理论是具有治疗“极左”顽症和解放思想的伟大意义的,是不容抹杀的。现在似乎有个别人想开历史倒车,又要起来清算1980年代反“极左”时候提出的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思想,这完全是枉然的。这样的说法,就把用科学发展观回顾和总结新时期文学理论成败得失的活动,丑化为“开历史倒车”的行为了。

究竟谁在“抹杀”思想解放的伟大意义?1980年代反“极左”时候提出的任何理论都没有毛病?难道提出深入辨析的理论意见就是一种“清算”活动?难道用像某种“文学主体性”这样唯心的理论去“治疗”“极左”顽症也不能批评?难道宣扬片面“审美”理论就不会蹈常袭故了?时间过去了许多年,社会发展得如此之快,到底谁在21世纪的今日“想开历史倒车”呢?文学理论是一门科学,在中外文学理论迅猛推进的今天,固守一些未必科学的东西,难道就不“枉然”了吗?这种意见,实际上不过是不满别人不赞成或反对他们所主张的文学改革观念的手段而已。毫无疑问,我国新时期文学理论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和成绩。这些进展和成绩,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的指引下,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学理论的基本框架。与此同时,在外来理论的影响下,促成了来自中国现实需求的理论冲动向各个方面进发,从而在求新求变过程中呈现出我国文学理论多元发展的基本态势。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新时期文学理论的不足与问题的话,那似可说,改革开放以来文学理论的发展进步并未能更充分更有效地转化为对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的认同,相反的认同却扩大了市场。

其实,这30年间各种学说热闹非凡,但的确多是外来品,只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才是在本土历史语境的滋养和拼搏中,在与其他学说的碰撞和挣扎中,实现着自己原创性的价值与目的。认识不到这一点,情愿“他者化”和“后殖民化”,这恐怕是我们多年来不能在世界文学理论界占有一席之地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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