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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老信仰与古代父权君权强化的关系论

2009-03-15

飞天 2009年18期
关键词:礼义父权男女

江 源

月老,又称月下老人。作为司管婚姻的神,在中国民间家喻户晓。这一婚姻神形象最早可见的文字记载出现在唐人李复言的《续幽怪录》之《定婚店》:杜陵韦固,少孤,思早娶妇,多歧,求婚不成。……斜月尚明,有老人倚巾囊,坐于阶上,向月检书。……固曰:“然则君何主?”曰:“天下之婚牍耳。”固喜曰:“固少孤,尝愿早娶,以广后嗣。尔来十年,多方求之,竞不遂意。今者人有期此,与议潘司马女,可以成乎?”曰:“未也,君之妇适三岁矣。年十七,当入君门。”因问囊中何物?曰:“赤绳子耳,以系夫妇之足,及其坐则潜用相系。虽仇敌之家,贵贱悬隔,天涯从宦,吴楚异乡,此绳一系,终不可逭。君之脚已系于彼矣,他求何益。”曰:“固妻安在?其家何为?”曰:“此店北卖菜家妪女耳。”

由此可见,婚姻神月老信仰已经成型,月老系红绳于男女之足来配定婚姻的模式也已经建立。韦固虽尝试刺杀“店北卖菜家妪女”,失败逃亡,最终仍与该女结为夫妇。可见,命定婚姻不可违抗的“婚姻注定”宿命论在当时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心理。

本文要关注的就是这种以月老信仰为外衣的婚姻宿命论与古代强化父权君权的社会背景之间的关系。

在马书田先生的《中国民间诸神》一书中,认为月下老人的信仰,是“无数女子忍受不幸婚姻的‘理论依据”。她们认为月老配定姻缘是宿命,这种婚姻宿命论使得她们勉强自己遵从严酷苛刻的封建伦理道德,沦为父权君权统治下的附属品。

《周易·序卦》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错”。从天地万物到上下礼义,这一整套社会规范中男女夫妇是关键的一环,甚至关系到了最终父子君臣“礼义有错”的成立。对男女夫妇关系的控制,是当时统治阶级要推行以父权君权为尊的社会礼义系统中,不可或缺至关重要的一个程序。

《礼记·昏义》说:“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这一论断是中国奉行了几千年的儒家思想中的主要理论之一,甚至是整套礼义系统的核心基石。这种把男女关系定义为社会规范礼义的基础的观念,与《周易》一脉相承。

《孟子·离娄上》说:“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神情民?孟子曰:‘礼也。”《礼记·曲礼》:“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向,……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返),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儒家经典将男女之间的关系规定得非常严苛,男女之大防被反复强调。宋代司马光《涑水家仪》:“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社会的礼仪规范被规定得愈加繁复严格,将家中女子禁锢在极端狭小的空间里,严格限制她们的活动,压抑她们的思想和情感,使她们自觉地成为礼教道德力量驯教下的牺牲品。

在极端严苛的礼教下,未婚男女之间,不要说产生爱恋,连正常交往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遵从父母之命就成了唯一的缔结婚姻关系的途径。《孟子·滕文公下》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婚姻是人生命中的大事,而选择配偶的权力却不在自己,皆由父母做主,若是不依从父母的决定而私定终身,则会被父母和国人加以鄙视苛责。结为夫妇的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甚至连对方的面都没见过,这是儿女对父权的极端服从的体现。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中提出了“三纲五常”的道德行为规范,其中的“三纲”: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对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理论的发展改造。对父权和君权的极度强调的社会道德规范,使得以父母之命来决定男女婚姻的做法显得有理有据,反过来又通过此控制权进一步强化了这种父权和君权的地位。而父权在儿女婚姻中的决定权的重要性还体现在父母为子女选择婚姻对象上,考量的重点并不完全是子女的婚姻幸福,一项重要的原则就在于家族能否从这桩婚事中得到利益。

青年男女不能自由恋爱,他们对于婚姻宿命论的认同,对于姻缘由天不由我的无奈,只能通过寻找精神寄托来排遣。这种情况下,月下老人的出现,就显得极为必要和顺理成章的了。从民间月老祠(亦称鸿禧堂)等供奉场所的香火常盛即可显示出月老信仰在民间的流行。在文学作品中也常以月老祠的姻缘签来暗合人物角色的婚姻命运。林语堂《京华烟云》第三十一章,姚木兰一行人拜月下老人祠抽取姻缘签。红玉所抽签文是:“点画蛾眉闺阁中,牡丹阶上乐融融,莫将真幻来相混,芬芳香过总成空。”当时已经是民国,虽然红玉和阿非两情相悦,但婚姻大事仍然要按父母之命行事,阿非的父亲认为红玉不是理想的儿媳人选,迟迟不肯表态,使得红玉感到非常不安。后红玉投水自尽时,留下遗言:“告知阿非,依月下老人祠神签行事。我祝他婚姻美满。”可见这种婚姻宿命论对她的影响之深,甚至到死都认为自己的婚姻悲剧是命中注定的,是月下老人祠神签所批定的。这种思想导致她从来没有想到过反抗一家之主的决定,甚至连质疑都没有,可谓父权统治下的一个标准的伦理道德的俘虏。

怎样为父母之命的决定性寻找一个不可忤逆、不容置疑的依据呢?于是父母之命被变相升级,在神界找到了合理的依托——月老的红绳。

《红楼梦》第五十七回中,薛姨妈对黛玉、宝钗说:“自古道:‘千里姻缘一线牵。管姻缘的有一位月下老人,预先注定,暗里只用一根红丝把这两个人的脚绊住,凭你两家隔着海,隔着国,有世仇的,也终久有机会作了夫妇。……若月下老人不用红线拴的,再不能到一处。”薛姨妈对黛玉、宝钗讲月下老人的典故,是一种概念的输灌。在贾府这样的大家子里,儿女姻缘必然应该是由父母做主,宝黛之间的爱恋也不敢公然宣诸于口。薛姨妈的这段话在之后的宝黛间情愫暗生与父母之命的相悖逆情况下,成为他们宿命的谶语。

对比民间的另一位媒人形象——红娘,她在封建礼教中是一个绝对叛逆的角色,甚至在大家闺秀的教育中被列为禁忌。因为月老信仰是对婚姻宿命论的美化,宣扬婚姻宿命论利于父权在家庭中决定性地位的巩固,进而有助于君权在社会上决定性地位的巩固。红娘作为反叛父母之命的典型代表,明显动摇了社会道德规范的基础——男女有别,是对父权在男女婚姻中权威的公然挑衅,质疑了父权也就是质疑了以父权为基础的君权。所以,由月老信仰和红娘形象在道德礼教中所处的不同境地也可看出,正是由于月老信仰是对父权君权起到维护和巩固作用,所以才会作为正统思想吸纳的民间神灵形象流传于世。

月老信仰作为民间神灵信仰的一种,是社会集体意识的体现,而这种集体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统治阶级的诱导性影响,甚至可以说统治阶级的心理诉求在月老信仰的产生和传播过程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月老信仰孕育于春秋战国的父权君权初立之时,以当时儒家的尊父尊君的思想传播为背景,不断发展于唐代出现了正式的文字记载,并一直延续下来。它的核心思想实质是婚姻宿命论,统治阶级用来教化男女使他们安于被主宰被决定的宿命,借此达到对父权和君权加以强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马书田.中国民间诸神[M].北京:团结出版社,1997.

[2]李衡眉.中国古代婚姻史论集[M].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

[3]吕微.隐喻世界的来访者——中国民间财神信仰[M].学苑出版社,2001.

[4]魏晓皎.浅议中国古代传统婚姻与女性地位[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7,(4).

[5]张金光.关于秦的父权—家长权—夫权与妇女地位[J].山东大学学报,1988,(3).

(作者简介:江源,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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