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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藻海无边》中的身份焦虑

2016-12-30王阳阳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6年10期
关键词:父权

王阳阳

[摘要]简·里斯的小说《藻海无边》对《简.爱》中的疯女人伯莎·梅森(即安托瓦内特)和罗彻斯特两个形象进行重新解读。既展示了安托瓦内特在白人文化和黑人文化夹缝中无所归属的边缘地位,亦揭示了罗彻斯特被父权社会放逐后的失落与焦虑,从而折射出简·里斯作为一个白种克里奥尔人追求自我属性的艰难心路历程。

[关键词]白人文化;黑人文化;父权;身份焦虑

1966年,英国当代女作家简·里斯出版了著名的代表作《藻海无边》,小说为作家带来了巨大的荣誉,简·里斯因此被接纳为英国皇家文学会会员。很多年前,《简·爱》中的疯女人形象一直缠绕着简·里斯,她早已萌发出要对疯女人伯莎·梅森进行重新解读的愿望。凭借她对《简·爱》一书的深刻研究,对疯女人的出生背景、社会环境的充分了解,完成了《藻海无边》。在《藻海无边》中,里斯对疯女人伯莎·梅森(即安托瓦内特)与罗彻斯特进行了改写,颠覆了《简·爱》对这两个人物形象的塑造,也借助这两个形象,反映了作者的身份焦虑。

伯莎·梅森,那个阁楼上的疯女人,夏洛蒂.勃朗特对她着墨不多,她在《简·爱》中的四次出现只给简·爱留下了诸如“鬣狗”、“野兽”、“吸血鬼”等面目可憎的印象。罗彻斯特是这样向简·爱也向读者介绍她的:“伯莎是个疯子,她出身于一个疯子家庭——三代都是白痴和疯子。她的母亲,那个克里奥尔人,既是一个疯女人又是一个酒鬼!”在《简·爱》中,作为“疯子”、“野兽”形象出现的伯莎被剥夺了话语权,有关她的一切读者都是通过简·爱的视角、从罗彻斯特的话语中了解到的;而在《藻海无边》中,里斯赋予了她话语权,让她得以为自己辩护,还原了一个真实的伯莎·梅森,即安托瓦内特。

小说开篇写道:“常言道同舟共济,白人就是如此。可我们跟他们不是同舟。”一语道破了安托瓦内特的尴尬处境。她是出生在西印度群岛的克里奥尔人,也是一个无所归属、找不到根的漂泊者,被当地的黑人称为“白蟑螂”、“白皮黑鬼”。安托瓦内特曾向丈夫罗彻斯特剖析过这种身份不确定的痛苦:“在你们中间,我常常弄不清自己是什么人,自己的国家在哪儿,归属在哪儿,我究竟为什么要生下来。”19世纪30年代,废奴法案通过,加勒比种植园经济破产,克里奥尔种植园主成为经济和文化上的双重边缘人。作为曾经的奴隶主,他们受到黑人的仇视;作为白人,被自己的母国——英国抛弃,成为奴隶制罪恶的替罪羊。安托瓦内特虽是奴隶主的女儿,却过着贫穷的生活,黑人几乎都跑光了,家里唯一的一匹马也被毒死了,她甚至没有一件合身的裙子。安托瓦内特与母亲、弟弟相依为命,但母亲并不关心她,母亲似乎已经为生活、为安托瓦内特的白痴弟弟比埃尔耗尽了所有的精力。安托瓦内特在充满隔阂和仇恨的环境中过着孤独的生活,白人邻居从不对她们正眼相待,黑人对她们这种穷白人既仇恨,又蔑视。她童年时期唯一的玩伴,黑人小姑娘蒂亚曾毫不留情地讥讽,“背时的白人如今只落得是白皮黑鬼罢了,黑鬼比白皮黑鬼还强呢。”孩子天真的话语道破了黑人对白人的刻骨仇恨,而之后的火烧庄园的暴乱事件更是这种仇恨的升级和表现。安托瓦内特渴望得到黑人文化的认同,因此在黑人们火烧庄园时,她不愿离开逃走,反而向蒂亚跑去,因为她觉得蒂亚是她生活的一部分,她们曾经同吃,同睡,同在一条河里游泳,她决心要和蒂亚住在一起,绝不离开,但蒂亚却用一块带尖棱的石头砸伤了她,也打破了她的幻想,她不属于黑人,无法得到黑人文化的认同。

安托瓦内特更向往的是白人文化,对英国一直抱有虚幻的想象。她的母亲后来改嫁了一个真正的白人梅森先生,她们家开始按照英国的生活方式生活。安托瓦内特很高兴自己过得像个英国姑娘,好像她们与英国的距离拉近了。但好景不长,因为梅森先生认为黑人头脑简单又懒惰,思谋从东印度群岛引进劳工取代黑人,黑人感觉到了威胁,引发了火烧庄园的事件,弟弟比埃尔被烧死,母亲因此受到打击,发了疯。安托瓦内特与白人文化的第一次接触就此失败,白人文化给她带来的是灾难,而非幸福,她依然是一个无根的边缘人。

与罗彻斯特的婚姻又给安托瓦内特带来了新的希望,也是她向往白人文化的第二次尝试。罗彻斯特是一位纯正的英国绅士,安托瓦内特渴望能在他身上寻找到安全感,通过嫁给英国人这一途径来摆脱自己的边缘处境。不幸的是,罗彻斯特虽然也为她的美貌、异域风情所吸引,却对她的身份不满:“她可能是纯英国血统的克里奥尔人,不过眼睛既不是英国型的,也不是欧洲型的。”更重要的,罗彻斯特无法忘记自己被迫娶安托瓦内特的原因——三万英镑的陪嫁,罗彻斯特觉得自己如同货品一般被安托瓦内特买下了自己的一生。他开始用冷暴力虐待妻子,还一再故意用她母亲的小名“伯莎”来称呼她,企图把她变成另外一个人(她母亲)。面对丈夫的冷漠,安托瓦内特做出过种种努力,甚至求助于奥比巫术。然而,安托瓦内特骨子里对白人文化的认同,让她自觉接受了英国法律,自觉地被代表着英国伦理规范的法律束缚了,认为自己的一切都归丈夫所有。安托瓦内特一直试图在接近英国,她渴望在英国找到自己的归属感,然而现实给予她的打击,让她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英国神话的虚幻性。她最终被丈夫带到了英国,踏上了这片她曾经魂牵梦绕的土地,但英国带给她的并不是她曾经祈望的归属感与安全感,而是死亡。

如果说处于白人文化和黑人文化夹缝中、无所归属的尴尬处境造就了安托瓦内特的身份焦虑,那么罗彻斯特则是父权制度下的牺牲品,并因此引发了罗彻斯特的身份焦虑。

罗彻斯特,一位英国绅士,《简·爱》和《藻海无边》都向读者强调了其身份,而他也时时在安托瓦内特与黑人面前,表现出白人和宗主国的优越性。在骄傲的外表下,隐藏着罗彻斯特的自卑与焦虑,因为他被从英国放逐到这片陌生的土地,失去了自己熟悉的文化环境,又始终无法融入本土文化中。作为家中的次子,按照英国法律,罗彻斯特无权继承财产,为了以后生活的保障,罗彻斯特遵从父命来到西印度群岛,并娶了有三万英镑陪嫁的安托瓦内特为妻。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陌生人,罗彻斯特对陌生的环境和不同的种族生活缺乏安全感,他觉得这片土地“带有一种异样的、令人不安的、神秘的美。”他瞧不起黑人,也不信任黑人,看不惯安托瓦内特与黑人又搂又抱,他觉得自己在这里完全是一个陌生人,周围充满了敌意。这一切让罗彻斯特对父亲和哥哥充满恨意,“我现在才知道你一手策划这件事,因为你想摆脱我。你根本就不爱我,我的哥哥也不爱我。”这封多次在心中酝酿却始终未能寄出的信表明,罗彻斯特渴望如同哥哥那样得到父亲的爱,但却被父亲及父亲代表的父权文化抛弃了。罗彻斯特渴望回到英国,在他喝醉酒时随意涂鸦的一幅画,画的是英国式的房子、英国的树木,甚至连天气都和英国的天气进行对比;更重要的是他始终认同英国的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英国绅士追求含蓄内敛的天性,罗彻斯特接受的是绅士教育,从小就学会掩饰自己的情感,他根本不爱安托瓦内特,却仍然骗得安托瓦内特与他举行婚礼。不仅如此,罗彻斯特还自觉遵循着代表着英国伦理道德规范的法律,他既是父权制的受害者,又是父权制的维护者和施行者。不合理的英国法律剥夺了罗彻斯特的财产继承权,由此造就了他和安托瓦内特的不幸婚姻;而罗彻斯特同样运用英国法律,占有妻子的财产,禁锢妻子的人身自由。父亲和哥哥的死让罗彻斯特终于回到了英国,可是如同安托瓦内特一般,英国并没有给罗彻斯特带来幸福和安宁,他只能远离英国,漫游欧洲。

无论是安托瓦内特处于白人文化与黑人文化夹缝中的尴尬处境,还是罗彻斯特被父权文化放逐的失落,都是作家简·里斯焦虑心态的折射。简·里斯出生在西印度群岛,父亲是威尔士人,母亲是白种克里奥尔人。如同她笔下的主人公安托瓦内特一样,简·里斯没有明确的身份,她出身西印度群岛,却不是黑人,因而在黑人世界中受到孤立;她虽然也是名白人,但来到英国后,却因为她的西印度群岛的口音被排斥在白人主流社会之外,处处受到歧视。她在哪一种社会中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这种无根性与边缘性成为她一生的情感体验,并在她的作品中得到充分表现。

在欧洲漂泊大半生后,简·里斯在最后一部作品中把想象的聚焦点移向她的出生地,视界中凸显出当地的黑人文化,这不是一个偶然的选择。在西方小说中,异国和异族人物的形象常常是否定或半否定的,是宗主文化用来定义自身、肯定自身的一个文化符号,如莎士比亚《暴风雨》中的卡列班、笛福笔下的食人族,当然还有《简·爱》中的伯莎·梅森,这让里斯无法接受。1968年里斯在接受《卫报》记者访谈时谈到:“《简·爱》中的疯女人总是吸引着我,我确信夏洛蒂·勃朗特肯定有某种反西印度的东西,我为此而感到愤怒。要不然,为何她把西印度人写成一个可怕的疯子,那个实在令人感到恐惧的生物?里斯根据自己的切身体验,在《藻海无边》中重塑了白种克里奥尔人追求自我归属的心路历程,赋予了他们以话语权,喊出了边缘人的内心声音,是里斯埋藏心底多年的对殖民主义、父权制社会的控诉。《藻海无边》独立于《简·爱》,近几十年来一直受到世界女性文学批评家的重视,其原因大概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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