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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加大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的着力点

2009-03-13顾耀昌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9年6期

顾耀昌

摘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有效预防和坚决惩治腐败,需加大教育力度、监督力度、改革力度、制度创新力度。

关键词:十七届四中全会;反腐败;党建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09)06-0039-03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这不仅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思路,而且又针对当前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提出了反腐防腐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加大教育力度是更有效地预防腐败的首要任务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更加重视教育的作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思想道德建设是第一道防线。任何腐败行为的产生,都是首先在思想道德上出了问题。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培育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正确对待和处理利益问题。大量的事实说明,在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就是党组织对其长期疏于教育,导致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恶性膨胀。因此,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首要任务是加大教育力度,深入持久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艰苦奋斗教育,帮助党员干部增强反腐倡廉意识,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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