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敢”言
2009-02-13李帅帅
党政干部学刊 2009年1期
李帅帅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原以为“报销”的经济含义就是按照一定规定,向相关部门核销有关单据的行为,但翻开权威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一看,里边压根儿就没有“按照一定规定”之说。这样,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诸多“报销”怪异现象也就纷纷浮出水面了。既然没有“规定”,那当然可以大报而特销了。
饕餮之口,暴殄天物。民以食为天,吃饭乃人之常情。但如果说每年有3000亿元的公款吃喝进入官员们的肚肠,难免就让人目瞪口呆。建成一个三峡工程估算才投资1800亿元,并且时间是从1993-2009年前后16年的时间。如果再把3000亿乘以16,恐怕连那帮脑满肠肥的吃喝者们都不敢接受这一天文数字。不过,幸好他们喝下的是酒精而不是三峡的水,否则,照3000亿的速度喝下去,他们早把N个三峡水库的水都给喝见底了。如此豪迈的公款吃喝反正不是自己掏腰包,就是把太平洋喝干恐怕也没人心痛吧?!
李代桃僵,妙手天成。诚然,公出中的差旅费、必要的办公经费、一定额度之内的招待费等等的报销是无可厚非的,而让人可以厚非的种种报销似乎大大超出了常人的预料。本来是私人买家具的单据,经过与店主的一番友好协商,不费吹灰之力就开成了办公用品的发票;实际是明令禁止报销的个人消费品,通过与经销商的一顿私聊,便很容易换成了“纸墨笔砚”的凭证……凡此种种,难以胜数。花公家的钱,办自个的事——这种近乎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并非谁都能遇上,也并非谁都敢消费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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