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化品牌建设研究
2008-10-27陶方
中国学术研究 2008年9期
陶 方
摘 要:机关品牌建设从根本上讲,是机关文化建设。创建机关品牌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高效能机关的现实需要,是机关文化创新的根本要求,是机关文化建设工作的有力延伸和拓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做好检察机关品牌创建工作,对于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凝聚人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检察文化;品牌;创新;培育;塑造。
现代经济生活中,品牌早已超越了商标这样一种原有的内涵,成为一种文化现象,是企业进军市场的旗帜,是激烈竞争中企业得以取胜的法宝。随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政府机关职能已逐步实现了由直接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如果说企业需要利用名牌的硬拳头去叩击市场的大门,那么政府部门同样也需要通过创立优质的服务品牌来营造一种全新的、更加文明理性的管理模式,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树立新的机关形象。目前,各地检察机关已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开展了检察文化品牌创建活动,有些单位,不仅提出了自己的品牌名称、阐明了品牌内涵,还形成了一整套服务品牌理念,走在了检察机关创建服务品牌的前列,在实际工作中,这些检察机关品牌也正成为开展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如青岛市检察机关的"动车型集体"、市南检察院的"阳光检察"等检察文化品牌理念,日益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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