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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梁山好汉的另一面

2008-04-27阳建雄侯玉兰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08年4期
关键词:李逵好汉宋江

阳建雄 侯玉兰

关键词:水浒传 梁山好汉

摘 要:长期以来,《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位头领被人们当成是除暴安良、行侠仗义的理想英雄而加以赞颂,其实在这些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梁山好汉”身上,也存在着“恶”的一方面,比如:蛮横无理、凶残暴戾、仇恨女性、贪财好利、崇尚狭隘的江湖义气等。

长期以来,不管是在民间还是在文学评论界,人们普遍对这一百零八位水浒人物赞誉有加,认为他们是替天行道、扶危济困、行侠仗义、光明磊落的理想英雄,并冠之以“梁山好汉”的美称。其实在这些所谓的“好汉”身上,也存在着“恶”的一方面,试分析如下:

一、蛮横无理

有人认为:“一部《水浒传》说的都是强盗逻辑。”①这话虽有点过于绝对,但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梁山好汉之中,的确有不少人原本就是世道不公的罪魁祸首,他们横行霸道,胡作非为,与强盗相去无几。比如揭阳镇的穆弘、穆春兄弟就是两个蛮横无理的恶霸。薛永到揭阳镇卖艺时,只因没有先去拜会他们,穆春就觉得薛永是在跟自己“逞强”,于是便不准镇上的人给薛永赏钱。宋江不知就里,赏了薛永五两银子,穆春便认为宋江灭了他们“在揭阳镇上的威风”,并对宋江大打出手,继而又强行吩咐镇上的店家不得给宋江与薛永提供食宿,晚上还与他的哥哥穆弘一道纠合下人对宋江等进行追杀。——如此不讲道理去欺负一个外乡人,实在让人汗颜。跟穆家兄弟相比,黑旋风李逵的强悍霸道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别人不肯借钱给他赌博,他就大打出手;赌输了宋江给他的十两银子后,便抢掳别人的财物;酒保一声话语不到,“便把鱼汁劈脸泼将去,淋那酒保一身”;强去鱼伢子船上买鱼,把一船活鱼放跑之后还要行凶打人;卖唱的女子打断了他的话头,便怒从心起;在韩伯龙的酒店吃饱喝足之后,不但不给钱,还强词夺理杀了韩伯龙;青州城外为绝朱仝后路而野蛮杀害无辜的小衙内……这恃强凌弱的一幕一幕实在令人发指。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长着一副强盗嘴脸的人,却被怀林认为是“梁山泊第一宗活佛”,被金圣叹认为是“上上人物”,被现代人认为是“先进农民的代表”、“梁山义军头领中最出色的英雄”②,这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很遗憾的事。至于小说中宋江、吴用为逼李应上山而不由分说将他的庄子“烧做白地”;戴宗勒索囚徒钱财、对稍有不从者就打一百杀威棒;杨雄、石秀和时迁在祝家庄偷鸡、放火、杀人;李忠、周通为给鲁智深弄盘缠便下山劫杀过往客商;武松为报仇而血洗鸳鸯楼等,无不是古代版“强权即公理”的经典演绎。难怪古人这样慨叹:“一部《水浒》,教坏天下强有力而思不逞之民”,“《水浒传》一书贻害人心。”

二、凶残暴戾

梁山一百零八位头领原是被镇锁在伏魔殿内的魔君,按照住持真人的说法,“若还放他出世,必恼下方生灵”。果不然,被洪信误放还人世之后,他们大多魔性不改,凶残暴戾,其主要体现有三:第一,滥杀无辜。《水浒传》中的所谓“好汉”,诚如阮小七所唱的那样——“禀性生来要杀人”。神圣的生命在他们眼里一钱不值,很多时候“连追求正义的幌子都没有,完全是为蛮荒的嗜血心理所驱使”③,他们就可以对生命大加杀戮。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要数李逵。李逵可以说是一个变态的杀人狂:江州劫法场时,李逵“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尚嫌杀得不过瘾;三打祝家庄时,李逵“见着活的便砍”,尽管扈家庄已经归顺了梁山,他还是把扈太公一门老幼杀得干干净净,虽然因此受到了宋江的责备,但这并没影响他“也吃我杀得快活”的满足情绪;面对毫无恩怨的罗真人,只为了出一口鸟气,李逵提起斧头,将罗真人砍倒在云床上;在四柳村狄太公家吃饱喝足后,为了“消食”,竟然拿起双斧,“发擂”似的将主人家的女儿及与他家女儿相好的王小二剁了,如此等等——难怪鲁迅先生在《集外集》中谈到李逵时这样说:“我却又憎恶张翼德型的不问青红皂白抡板斧‘排头砍去的李逵。”其实除李逵外,《水浒传》许多好汉差不多都“天生一片杀人心”,就连以“仁义”著称的宋江也概莫能免,且举几例证明之:为了逼秦明上山,竟使人扮作秦明的模样去青州城外放火烧百姓房屋,同时杀害男子妇女不计其数;打下祝家庄后,竟与吴用商议要把这个村坊“尽数洗荡了,不留一家”;在帮源洞围剿方腊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时,直杀得帮源洞内血流漂橹……笔者认为这种把人的性命视如草芥,甚至能从他人的头颅和鲜血中得到愉悦和享受的人不但不能算英雄,甚至连算不算人也很成问题。第二,杀人的手段极其残忍。有人认为:“高俅杀人,用的是普通的杀法,梁山‘好汉杀人讲的是千刀万剐,剥人皮……剜心肝……真是令人发指。”④的确,由于对生命缺乏最起码的尊重和敬畏,水浒人物的杀人手段有时带有相当的残酷性,如孙二娘肢解无辜客商、朱贵用人的肥肉“煎油点灯”等,常令人心惊肉跳,不忍卒读。至于宋江一伙碎割黄文炳,其情状更是令人毛骨悚然。第三,嗜食人肉。水浒好汉之中,不少人吃过人肉,喝过用人心肝做成的醒酒汤。一些人甚至还养成了吃人肉的嗜好,如“火眼狻猊”邓飞,“多餐人肉双眼赤”,是一个典型的吃人魔王。更可怕的是这些水浒好汉不仅自己吃人肉,而且还经营人肉作坊,让别人也饱尝人肉的滋味。

三、仇恨女性

孟子云:“食、色,性也”;《毛诗正义》更是认为夫妇关系是“正道之始,王化之基”;马克思、恩格斯也明确指出:“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女之间的关系。”的确,结婚生子不仅是人类的本性,而且也事关重大。然施耐庵笔下的水泊梁山,却是一个对女性和婚姻充满了敌意的世界。为什么这样说呢?理由有三:首先,在绝大部分梁山好汉眼里,女人与英雄永远是冤家,儿女情长必然会导致英雄气短。纵观《水浒传》,我们不难发现,除周通、王英、安道全、董平和史进等少数几个人有点好色之外,其余好汉都避女色如瘟疫,少数极端者甚至看到宋江、柴进与美女李师师对坐饮酒时,都“肚里五分没好气,怪眼圆睁”。正因为好汉们憎恶女色,所以梁山上光棍特别多。即便有少数几个好汉在上梁山之前就娶了妻室,他们对自己的女人也常常是视若不见,“终日只顾”与那些未婚的好汉一道“打熬筋骨”。其次,对那些好色之人,梁山好汉们轻则讽刺,重则杀戮。前者如宋江等讽刺王英:“王英兄弟要贪女色,不是好汉的勾当”;后者如武松在蜈蚣岭杀搂着女子在窗前看月戏笑的王道人、李逵在四柳村将一对偷情男女剁成十来段等。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有一点我们要特别指出来,那就是对小说第七十三回李逵砍杏黄旗欲杀宋江这一情节的解读问题。长期以来,受“农民起义说”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这一情节体现了李逵的爱憎分明和“对群众根本利益、对起义原则的忠实”⑤。结合小说的具体描写来考察,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符合作品实际。李逵为何想杀宋江?其实并不是因为他认为宋江欺凌了无辜百姓——事实上李逵还没有这么高的思想觉悟,否则他就不会屡屡对普通百姓大开杀戒了;而是因为他觉得宋江强抢民女,变成了“酒色之徒”,不再是自己当初敬重的那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了。第三,对于风流女性,水浒好汉常视如洪水猛兽,必用极其毒辣的手段如肢解、剖腹挖心、剁成肉泥等加以铲除。如在石秀的教唆下,杨雄将潘巧云先割舌,再剖腹,然后将其心肝五脏取出挂在松树上,真可谓惨不忍睹。难怪金圣叹评论他们说:“狠毒之极,我恶其人。”此外武松杀潘金莲、卢俊义杀贾氏等,手法与杨雄如出一辙。

四、贪财好利,不择手段

梁山好汉喜欢以“不爱资财不扰民”相标榜。受“农民起义说”的影响,长期以来人们也普遍认为《水浒传》中的好汉是扶危济困、行侠仗义的英雄。然而仔细品读《水浒传》,笔者却发现梁山好汉中其实有不少人也是贪财好利的。比如阮氏兄弟就对“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的生活非常羡慕:“若能勾受用得一日,便死了开眉展眼”——逐利之情,溢于言表;船火儿张横则干脆自称“来也不认得爷,去也不认得娘”,“不爱交游只爱钱”;被吴用称为“十分仗义疏财”的戴宗更是公然向囚犯索要“常例钱”;铁臂膊蔡福明知卢俊义是“北京有名恁地一个员外”,但在收到李固五百两金子后,还是答应帮李固结果卢俊义的性命;至于众好汉每打下城池之后,“打开库藏,取了财帛,装载上车”的举动就更不用说了。正是因为看准了好汉们这种贪财好利的本性,所以宋江在结识天下好汉时,如金圣叹所指出的那样:“初无青天之旷荡,明月之皎洁,春雨之太和,夏霆之径直,惟一银子而矣。”纵观《水浒传》,宋江银子所到之处,武松、李逵、薛永等好汉无不纷纷拜倒在他的脚下。“宋江以区区猾吏,而徒以银子一物买遍天下。”——金圣叹的这个评价真是一针见血。诚然,一个人贪财好利并非罪不可赦,对梁山好汉来说也是这样。但问题的关键是君子爱财,得取之有道。——关于这一点,老祖宗其实早就告诫过我们了。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以“替天行道”为己任的梁山好汉们却似乎忘记了老祖先的这一古训,为了攫取钱财,他们无所不用其极:或盗人坟墓(如时迁),或打家劫舍(如朱武、李忠、杜迁、燕顺、鲁智深、武松、樊瑞等),或开黑店谋人性命(如朱贵、张青、孙二娘等),或杀人越货(如张横、张顺等),或利用手中的权力敲诈勒索(如蔡福、蔡庆、戴宗等),或攻城掠地强行索要(宋江打东昌府、东平府和祝家庄等)……

五、崇尚狭隘的江湖义气

水浒英雄无一例外地崇尚“义”。在“义”字大旗的感召下,他们患难相扶、吉凶相救、扶危济困、除暴安良,不由人不肃然起敬。尽管如此,他们所崇尚的“义”,毕竟主要是在江湖游民的文化心理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带有较为浓郁的江湖文化色彩,不过是一种狭隘的江湖义气。这种狭隘的江湖义气虽然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其危害之深也是不容忽视的。纵观《水浒传》,这种崇尚狭隘的江湖义气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第一,使人渎职犯罪。比如身为郓城县押司的宋江“担着血海也似干系”给朝廷要犯晁盖通风报信、在清风寨当副寨主的花荣想方设法窝藏杀人犯宋江、掌管一方治安的郓城县都头朱仝故意放走杀人犯雷横等都属于这种情况。第二,使人黑白颠倒。比如梁山泊好汉劫江州法场救宋江、取无为军杀黄文炳一家老幼就是这样。宋江酒后在浔阳楼题诗,诗中谋反之意不言而喻。黄文炳据此把宋江告到官府。黄文炳这样做虽有个人的目的,但也并没有捏造事实。可在梁山好汉的眼里,宋江有没有谋反之意并不重要,黄文炳有没有捏造事实也不重要。好汉们判断是非的标准是“义气”二字。为了所谓的“义”,他们救宋江、杀黄文炳及其老小,可谓黑白不辨。第三,使人为虎作伥。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例子要数武松。武松自诩“平生只要打天下……不明道德的人”,其实他自己就是这样的一个“不明道德”的糊涂虫。被发配到孟州后,施恩父子用小恩小惠就收买了他。在所谓的“义”字的驱使下,武松全然没了是非观念,主动替施恩—— 一个更坏的恶霸去打另一个恶霸——蒋门神,并帮他从蒋门神手中夺回了快活林,从而让他“加利倍”剥削快活林的店家、赌坊和兑坊等。——武松这样做,难道不是在助纣为虐吗?

综合如上五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这样的结论:水浒好汉身上确实存在着“恶”的一方面。法国18世纪启蒙思想家狄德罗曾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说人是一种力量与软弱、光明与盲目、渺小与伟大的复合物,这并不是责难人,而是为人下定义。”的确,人是一个矛盾的组合体,梁山人物也概莫能免:一方面他们“能做出轰轰烈烈的英雄勋业和自我牺牲”,另一方面他们也“有破坏性”。胡适曾把梁山好汉称为“强盗”,鲁迅先生也认为“宋江为盗亦是事实”,毋庸置疑,《水浒传》确有诲盗的作用。如果我们不对《水浒传》里的好汉作出正确的道德评价,其消极的因素势必会给人们特别是正处于成长期的青少年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作用。然而长期以来,我们所津津乐道的是“梁山好汉”阳光的一方面,而对于他们性格和行为中恶的一方面或视而不见,或讳莫如深,这种做法其实有百害而无一益。在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正确认识和评价“梁山好汉”,剔除其“恶”的一方面对民族心理和社会风气的消极影响,已成了一件刻不容缓的事。

(责任编辑:古卫红)

作者简介:阳建雄,湖南衡阳师范学院中文系副教授,主要从事古代文学研究;侯玉兰,衡东县岭茶小学教师。

①左子翊. 智取生辰纲与强盗逻辑[J].书屋,2006,(1).

②⑤马积高、黄钧. 中国古代文学史(下)[M]. 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2.

③夏志清. 中国古典小说导论[M]. 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88.

④何等浩、宣杰.《水浒传》的思想性与逻辑性质疑[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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