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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床保姆”背后的故事

2007-05-14宁田甜杜小伟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07年2期
关键词:家政公司家政负责人

宁田甜 杜小伟

商家的点子就是多,就是有个性,服务细化得不能再细啦。这不,保姆也不仅仅只是做饭洗衣干家务,还要上床服务了——

寂寞单调下的人性需求

“陪床保姆”挺吃香

“‘陪床保姆这个职业其实早已在北京等地出现,保姆既做家务,也给单身的男主人当‘老伴,故称为‘陪床保姆。”

在郑州西区一个大型社区居住的张大爷说,前几年老伴去世后,在郑州做生意的孩子把他从农村老家接到了城里。“房子怪好的,也不愁吃、不愁花,可是一个人住在里面像装进了笼子。”后来,张大爷到家政公司一问,还真找到了“陪床保姆”。张大爷说,他对“陪床保姆”还挺满意的,孩子们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经营一家公司的张先生表示,父亲是某单位退休干部,家里条件不错,他是家里的独子,已经成家。母亲去世后,眼看老父亲日渐衰老和孤寂,他便托人先后给父亲介绍了几个“老伴儿”。可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双方都有顾虑,怕今后因为财产问题给自己和父亲“添麻烦”。后来,听说有“陪床保姆”,他就帮父亲找了一个,“眼下看还不错”。张先生觉得,找个“陪床保姆”,既照顾了老人的生活和健康,也顾全了老人和子女的颜面,而且也不会有任何财产纠纷。据了解,寻找和雇佣“陪床保姆”的雇主主要是独居的男性老人,还有的是子女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孝心。这些老人生活单调、精神空虚,渴盼有人能说说话儿、做个伴儿。“陪床保姆”的出现,正好满足了丧偶老人精神和生理上的需求。

家政公司挖财路

敢把性服务被写进合同

小李是某报线人,他曾去多家家政公司冒充客户找陪床保姆。他说,当时接触了一家家政公司。“我假装成客户,称父亲今年50岁了,要给他找个保姆,当然是能‘做伴更好。”而对方却问他:“你父亲这么年轻,为什么不直接给他找个老伴?”小李称自己家里很有钱,要给父亲找老伴的话财产分配会很复杂。对方说:“不就是要找‘陪床保姆吗?”随后,这家家政公司答应帮忙。“既使彼此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对方依然不会直接说有,而是说帮忙联系。”小李说,对方特别警觉,和他们说话要装成什么都不懂,而且一般要用很粗俗的语言,如果太温文尔雅了,会引起对方的怀疑。后来,他给父亲找的“陪床保姆”的事情也有了结果,一些家政公司告诉他已经约好了对象要求见面。

小李说,他见过的这些“陪床保姆”一般都来自农村,也有城市下岗人员,年龄大概在30岁到40多岁。至于工资,有高点的,大概是1800元到2000元;而低的也就是600元左右。小李在前几天就见过一个女的,30岁出头,说是每月要800元,而当小李“提醒”说这比普通保姆干的“活儿”会更多时,那个女的竟说,这个业务她做了很长时间,都知道。其实,这种保姆和普通保姆一样,白天和主人聊天、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区别就是可以和男主人“上床”。小李还来到位于郑州市建设西路的一家家政公司。在一间简陋的房间内,家政服务部的负责人毫不避讳地指着一名40多岁的中年妇女说,她就是“陪床保姆”。“有些问题咱需要当面说清楚,不能等出事了再说,那样大家都不好说。”小李说。负责人爽快地说:“对,有些问题必须要说清楚,但保证不会有事,有啥疑问说吧。”小李问:“除了日常的做饭、打扫卫生外,陪床服务包不包括性服务?”家政负责人说:“当然包括了,光陪床不包括性服务,那叫什么陪床?”小李说:“我唯一担心的是,如果发生关系后,女方进行诬告或说非礼不就麻烦了?”负责人说:“哪会出现这种事情!俺做家政讲的是信誉,这些做保姆的都和我们签订有协议,提供陪床服务是她们自愿的,咋会诬告呢?”

这位负责人建议说,可以先签订协议,把需要的内容(包括性服务)都写进去,将来和家政公司直接结账就行了。如果感觉不合适,可以随时进行调换。这时,另一家家政公司给小李打来电话,说是为他找好了“陪床保姆”,要求前去洽谈。小李以到其他地方对比一下为由离开了这家家政公司。旁边当“陪床保姆”的妇女一直没有吭声,但她已经带好了行李。“其他地方感觉不合适再过来啊,可以给你找年轻一点的。”小李离开时,负责人如此叮嘱。

在金水区的一家家政公司,负责人告诉小李:“如需要和男性老人生活在一起,至少也得每月2000元。”“老年人若想再婚完全可以另找老伴结婚啊?”对方不屑一顾地说:“这你就不懂了,找个老伴再婚多麻烦。双方子女不同意,容易发生矛盾。另外,将来老人去世了,分割财产也是个问题啊。所以,现在城里大多数人为了图个方便就给老人找个特殊保姆,外人看是保姆,实际上是老伴。”中午12时许,小李赶到位于大石桥附近的家政公司。在一间简陋的门面房内,负责人指着一名近50岁的妇女说,她就是当“陪床保姆”的。小李看后,称年龄太大了。负责人说,前几天有个女的才30岁左右,但不凑巧的是,人家已经找到活儿了。这名负责人见小李不满意,忙说:“我们是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客户满意就是我们的宗旨。只要遇到合适的,我们会随时和你联系。”负责人还说,来这里当保姆的大多都是自偏远地区来的农村妇女,年龄基本上都在35岁以上,只要给钱,那些保姆干什么都可以,只要一个月包吃包住800元就行。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完全可以根据雇主的要求寻找到“特殊”的保姆,因为这种保姆的工资要比其他保姆高,许多农村妇女都愿意当“陪床保姆”。

“陪床保姆”似家人

老人得伴儿女也乐

何某是陪床保姆,她家原来在陕西汉中市汉阴县的一个相对比较偏远的山村,1999年7月,因丈夫对自己不忠而离婚。为了摆脱当时的境况,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何某便只身来到了西安,走上了打工之路。无奈她经过了许多周折,2004年冬天她终于被一家姓戴的雇主聘用了。雇主是个退休的单身老人,当年64岁,儿女都在国外。何开始每月得到的工资是200元,管吃管住,为了避免不方便的因素,何女士每晚干完家务,很自觉地回到了自己所租住的房间,“当时能找到一份工作,有一顿饱饭吃,我觉得200元已经很满足了,为了能让雇主满意,我尽力做好一切家务。“老戴平时吃完饭就自己出门到环城公园去逛了,我在家里洗洗涮涮,为老戴的下一顿饭做着准备。干了大概不到两周,一天晚上,老戴对我说,租住的房间没有暖气,太冷。反正自己的房子大,如果不嫌弃就让我住在他家另外一个房间里,说实话,当时的确没有多想什么,在老戴的极力劝说下,我就在另外一个房间住了下来,这一住直到今天。”何某如是说。在老戴家做保姆大概两个多月左右,老戴的女儿从国外回来过春节,看到她爸一切都很好,老戴的女儿对何女士感激不尽,为了表达感激之情,老戴的女儿还特意给何买了一套衣服和首饰。何的工资也从原来的每月200元一下子涨到了每月600元,令何某特别过意不去,自己只有靠一双手,不停地干家务来报答主人,偿还这份人情。“老戴一家人对我如此热情,也是出于我将他们家的事当作自己家的事干,从来没有偷懒呀什么的。”春节临近,老戴一家人极力挽留何留下来,一块儿过年,何女士内心也非常清楚,即使回汉中,也没有固定的栖身之地。

“陪床保姆”争议多

法律难有作为

大部分市民认为,“陪床保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人晚年生活的孤独和寂寞,但却有着很多弊端和危害。市民张先生认为,这种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陪床保姆”和老人之间,不是单纯的情感往来,而是一种钱色交易。老人是为了满足生理和心理需求,而“陪床保姆”则纯粹是为了挣钱。此外,如果老人比较有钱,而“陪床保姆”又贪心的话,极容易引发犯罪。市民王先生认为,“陪床保姆”会影响老人和子女的关系。有些子女可能觉得老人需要找个这样的保姆,但这种“孝顺”要不得。长此以往,子女跟老人的关系就会变得更加陌生、疏远。此外,“陪床保姆”不仅涉嫌违法,更容易产生经济纠纷,甚至给家庭带来不安全的隐患。建议一些独身老人应冷静慎重,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高勇建律师说,“陪床保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老人的性伙伴。从表面上看,这种现象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需求就有市场,属于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但“陪床保姆”实际上就是一个长期包养的情人,独居老人和“陪床保姆”已经构成了一种“非法同居”关系,有悖公序良俗。“陪床保姆”的出现,既扰乱了家政保姆市场、败坏了家政保姆的形象,又践踏了社会公德,给社会和家庭增添了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工商部门说,因为家政公司公开介绍的是“保姆”,工商部门根本无法认定他们是超范围经营。而公安部门也认为,这种特殊的非法同居,既难取证又无相应的法律制裁措施,超出了公安部门的职权范围。

去年,有近一成的北京家庭雇佣了保姆,北京家政市场基本处于求大于供的局面。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工商局和商务局制定的《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公布。按照示范文本,雇主在签约时应明确告知并注明是否安排保姆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据了解,在出台这份合同前,有关部门曾举行公开论证会,其中初稿中“男雇主不得与保姆同居一室”的规定引起激烈争论。正方认为,此规定可避免不良雇主对保姆的性侵犯问题;而反方认为,一些独居老人,住的就是一居室,由于行动不便以及在晚上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很多时候需要保姆在同一个房间进行照料。在正式出台的合同范本中,有关雇主是否可与保姆同居一室的条款改为:雇主应如实告知并明确注明是否安排家政服务人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同时,还要如实告知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对于此前争议较大的法定假日要给予家政服务人员双薪的规定,在正式合同中改为“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要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并特别强调“应保证家政服务员每月四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此外,示范合同还对家政服务的内容、服务地点、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等设计了细致的条款,对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予以明确。据统计,截至去年8月底,北京共有正式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近3000家,从业人员20余万人,其中全日住家型用工模式占一半以上。去年城八区两百四十万户家庭中有逾一成聘用过家政服务员。

“陪床保姆”现象在社会上出现以来,曾引起热议,其内容大多是指责和否定甚至责骂,认为有失社会伦理道德,但从未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注意。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中,对“陪床保姆”给予人性化的宽容,只是规定“雇主应如实告知并明确注明是否安排家政服务人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意思是说,只要顾主明确告知应聘者需要安排家政服务人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而且应聘者也同意,就不算违法。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逼近,老年人问题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社会人均寿命越来越长,也由于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加之年轻人的工作越来越繁忙,而随之带来的孤独的老年人也越来越多,尤其是晚年失去伴侣的老年人更是孤身独影,寂寞难熬。有人说,“陪床保姆”的出现,解决了一部分老人的晚年孤独生活,这是社会的一种进步。随着人们传统观念的进一步改变,北京市的这一政策是对老年人关怀的一个人性化政策。

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认同了这种社会现象,不但不阻止父母再婚和同异性同居,而且积极主动为父母牵线搭桥,出钱雇佣“陪床保姆”。

“陪床保姆”能走多远,人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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