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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调宣示政党制度

2007-05-14

中国新闻周刊 2007年43期
关键词:政治协商多党合作民主党派

韩 永

这种扎根于中华传统“和合”文化土壤中的协商民主,从目前看比选举民主更适合中国这块土地

11月15日,《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发布,成为继2005年《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后,又一个围绕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发表的白皮书。外界对此的反应正如《东方早报》首席评论员鲁宁所说:“既有点儿意外,却又在情理之中。”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教授对它的评价是“新意不多,但不乏亮点”。最大的亮点就是它以一种与国外其他政党平等的语气,改变了以往世界革命式的“惟我独尊”的话语方式;而作为对这项制度正当性的主要论据,“中国国情”贯穿于这个白皮书的始终。

国情的选择

有论者认为,当一种制度在个别国家的成功被无限放大后,往往招来其他国家非理性的追随与复制,非理性的主要表现就是不顾及自己的国情。这样的证据在各大洲都能找到:“橙色革命”后的乌克兰几乎常年陷于分裂之中;泰国的民主陀螺已经摇摇欲坠;同样效法美国的非洲部分国家的选举几乎演绎成一场场乱战。

白皮书将中国的政党制度植根于这样的一个现实:“中国是一个有着960万平方公里国土、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专家从两个方面解读这一现实,一方面,中国的情况复杂,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难以收拾;另一方面,发展中大国的现实决定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要心无旁骛地埋头苦干,这同样需要一个“坚强的领导”。那谁是中国的坚强领导呢?鲁宁认为,倘若不同的社会阶层都能从现阶段乃至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国家与民族利益最大化的立场做考量,这个领导核心非中国共产党莫属。

中国共产党的这种核心地位,一方面源于其历史的积淀,另一方面源于其现实的革新。前者提供了政治上的正当性,后者则让这种正当性得以延续,而中国近些年取得的引人瞩目的发展,则为这一正当性提供了实践依据。

这一成绩的取得与中国的政党制度的内在联系是:后者用对选举民主的适当限制排除了可能的涣散,又通过对协商民主的充分发挥保持了强大的凝聚力。

协商的土壤

贯穿于各级政府决策的协商民主是中国政党制度的一个创造,专家认为,这种扎根于中华传统“和合”文化土壤中的民主,比选举民主更适合中国这块土地。

协商民主的发端可以追溯到原始氏族社会,其最大的关键是,怎样能让这种协商既有广泛的代表性,又不致因其广泛性而达不成共识。中国共产党的解决之道是:通过对各自联系一部分社会成员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权利进行保护,来解决代表的广泛性问题;同时不断提高妥协的技巧,以便使各方在博弈的基础上达成共识。这一解决之道不断推进的结果,就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话语权得到了保证,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199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被载入宪法,赋予了这种协商民主的形式法律上的约束力。

成果是显而易见的。据白皮书介绍,近三年来,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代表人士向中共中央提出的重大书面意见、建议达200多项,内容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国防、外交、港澳台侨等诸多方面,其中广受关注的问题有长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地区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三江(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地区、欠发达地区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改革等问题,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弘扬中国传统文化问题等。由于很多民主党派人士和无党派人士是各自行业的著名专家、学者,他们的建议有时是决定性的。而在更重要的意义上,这种参与还体现于各种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法律及法规、国民经济中长期计划的制订以及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的建议。一位熟知决策程序的学者指出,很多事关国计民生的决策,如果少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与,其质量和进程都会大打折扣。

而对于这一制度最为权威的阐释,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国家政权的参与,这在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中都有体现。据白皮书介绍,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17.7万人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7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50人;省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41人,省级人大常委会委员462人;市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57人,市级人大常委会委员2084人。

截至2006年底,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3.1万人。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部委办、直属局担任领导职务副职18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24人;全国397个市(州、盟、区)人民政府中有356人担任副市(州、盟、区)长;有35人担任省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有141人担任地市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

今年,中国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万钢和无党派人士陈竺,分别担任科技部部长和卫生部部长,成为对这一制度最有说服力的注解。民间的积极关注使它从一个政治议题演化成为街谈巷议的社会话题,也让协商民主的精神深入人心。

“存量”与“增量”

这些进程,几乎都是在不事声张的“增量”改革中完成的,与有些国家选举过程中的张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毛寿龙教授向记者透露,很多国家的选举民主只是停留在“嘴头上”,听着好听,事实上并没有落到实处,要么是屈从于压力寻求保护,要么是不负责任地哗众取宠。这种被华而不实的空头支票欺骗的感觉,也许只有身在其中的本国民众才有体会。

而中国民众体会到的,是实实在在、越来越多的实惠,这是中国共产党主张将改革发展的成果与民共享的结果,这些成果正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取得的实实在在的“存量”。这个“存量”取得的一个大前提是,有一个包含政党制度在内的优质上层建筑在背后推动。

当然,“存量”并不能保证这一制度一劳永逸的正当性。在如今这个价值判断、利益诉求、文化诉求都趋于多元的社会里,与时俱进的要求同样渗透到政党制度领域里。迎接这种挑战,中国共产党的表现堪称优异,其核心对策就是为我所用,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将自己的大门向社会上一切优秀分子敞开,包括私营企业主;二是广开言路,扩大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力量之间的合作。

从1990年至2006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230多次,其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74次。

“统战世家”出身的民革中央副主席朱培康在中央党校《学习时报》上撰文表示,比起曾经担任新中国第一任邮电部长和民革中央主席的父亲朱学范,他在多党合作事业中发挥的作用更切实、更积极,原因是他遇到了比父辈更好的多党合作的环境。

这个环境的形成,依托于这样的一个发展轨迹:1989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阐述了有关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理论;199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入宪;2005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6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而在这一轨迹之前,还有两个时期让历史铭记:一是建国之初至195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曾经枝繁叶茂,多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入主多个政府部门,共同开创了新中国民主政治的新局面;二是1956年后一直到“文革”结束,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遭到破坏,“瘸了腿”的中国政治进程开始左右摇摆,步履蹒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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