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析艺术本质研究的合法性危机
2006-09-21周维山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06年6期
“艺术是什么”,是文艺学作为一门学科得以成立的根本,是一个元问题。然而,这又是一个长期无解的问题。在近代,随着研究的深入,尤其是从分析美学开始,人们开始怀疑问题存在的合法性,对问题的提问方式本身提出质疑。
一
人们似乎都知道什么是艺术品,然而,“艺术是什么?”一般人很少去追问它。但作为艺术研究,它却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在文艺学的发展史上,首先提出这个问题的是柏拉图。他在《大希庇阿斯》篇中,通过苏格拉底和大希庇阿斯之间的对话,提出“什么是美?”大希庇阿斯的回答却是“什么东西是美的”,随即苏格拉底说他问的是“美本身”,而不是“美的东西”。虽经过一番艰苦辩难,柏拉图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而是回答:“美是难的”。在这里,关键不是柏拉图有没有给出答案,重要的是他这一问,开启了美学、文艺学研究的自觉。
美国美学家布洛克在其《艺术哲学》中说:“什么是艺术品?回答这一问题,实际等于为‘艺术品下一个定义,而要得出这样一个定义,最有效和最有利的途径是首先追问所有艺术品的共同性质是什么。”那么,我们天天都在接触、熟悉的艺术的共性是什么呢?自柏拉图开始,这个困惑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当然,柏拉图作为哲学家,并没有放弃对问题的探索。他从他的哲学观出发认为:艺术是对理念世界摹仿的摹仿,是影子的影子。当然,柏拉图的回答是一种哲学的回答,并不能令人满意。不满意,可以重答,可以说西方两千多年的美学、艺术理论史就是对这一问题不断予以重答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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