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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九省区将签署《行动纲领》

2006-09-21

旅伴 2006年9期
关键词:交流区域

人们对去年12月1日在广州市花城会展中心举办的第一届“泛珠三角区域房地产业交流促进博览会”和“房地产高峰论坛”记忆犹新。那天上午的开幕式上,九省区建设厅主要负责人在与会者的见证下,将各自特意从流经本省区的珠江流域中采集来的珠江水注入一起,象征泛珠地区房地产业的长久合作,也从而拉开了为期三天的泛珠房博会与高峰论坛的序幕。

泛珠九省区与港澳地区房地产业及相关产业大合作的这一幕,将在2006年12月7日重现。时间同样持续三天的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房地产业交流促进博览会”和“房地产高峰论坛”,将在第一届房博会的基础上,继续发扬“9+2”的区域产业合作精神。

2005年7月20日,泛珠九省区在广州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房地产合作与发展备忘录》里,确认建立“市场主导、政府协调、行业协会组织、企业为主体的合作协调与交易互利”区域合作机制。合作机制的组织形式是“各省区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的协作会议制度”,以及“由各省区行业协会秘书长组成的秘书处”。举办一年一届的房博会和高峰论坛,服务“9+2”地区房地产业成为共识。

第一届房博会与房地产高峰论坛之后,泛珠地区房地产业及相关产业看到了新的拓展方向。在今年6月结束的“大泛珠”洽谈会上,房地产开发及与此相关的建材、旅游等行业的交流合作最为活跃。有消息称,这次广东与泛珠地区签署的合作协议中,仅涉及房地产的项目就有37个,合同金额193.65亿元,占整个“大泛珠”洽谈会总金额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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