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装产品总体质量差
2004-09-03
中国经济信息 2004年17期
关键词:产品
为了进一步促进休闲装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休闲装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陕西、甘肃等12个省、直辖市生产企业的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5.3%(不涉及出口产品)。涉及的品种有休闲裤、茄克衫、风衣、牛仔服、睡衣等。
抽查反映出的质量问题有:
一是服装面料名实不符,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现象。抽查发现有20种产品面料成份标识与实测数据不符,占抽查不合格产品数的54.1%,问题比较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成份名不符实。有2种产品面料成份标注的是100%涤纶,而实测成份则是100%锦纶,有的产品面料成份标注是棉/锦纶,而实际检验结果为涤纶/粘胶,标注毛/聚酯实际检验结果为毛/棉/涤纶。二是含量名不符实。如有的产品标注的面料成份为毛65%聚酯35%,而经检测毛仅为29.7%,不含聚脂,由11.4%的棉和58.9%的涤纶组成。产生此类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缺乏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手段,原材料进货把关不严;另一个方面是部分生产企业及供货商为追求利润故意欺骗消费者。
二是部分产品甲醛含量超标。有4种产品甲醛含量超标,占抽查不合格产品数为10.8%。本次抽查4种不合格产品甲醛含量均较高,有的超出标准值2倍~3倍,其中有1种休闲裤产品甲醛含量高达231.7mg/kg(国家标准为75mg/kg),超出国家标准规定近3倍。这样的产品消费者穿着使用后可能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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