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民间音乐课中的审美教育
2004-05-03伊春
中国音乐教育 2004年4期
伊 春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民族民间音乐课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感受、鉴别、判断、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民族民间音乐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形态和载体,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民族民间音乐课是高师音乐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也是诸多课程中惟一以我国民间音乐文化为教学内容的课程。综观高师音乐专业的课程体系,从音乐理论课程到技能技巧课程,其教学内容大都以西方音乐技术、理论体系为主。相比之下,我们的民族民间音乐课程就处于相对薄弱的环节,所占课时较少,学生对该课程的重视程度也很不够。这种状况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有些学校甚至取消了民族民间音乐课,或是把它合并到其他的课程中。笔者认为,这种教育思想是十分片面的,甚至是危险的。作为培养音乐教师的“工作母机”,如果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都不重视我们的民族民间音乐,这种状况延续下来,就会造成大、中、小学生民族音乐素质低下的恶性循环。那么,我国举世公认的丰富的民族音乐文化如何能够得到传承与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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