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两拨千“金”之技
2004-04-29许谦
新财经 2004年1期
关键词:案例
许 谦
直接收购上市公司交易中的资本控制能力
“少花钱,多办事”,在对上市公司“壳资源”的争夺中,各路收购者都希望达到这一目的。在直接收购上市公司的交易中,谁能用最少的资金,控制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从总体上体现着收购方对资本的控制能力。
在资本市场比较成熟的国家,直接收购并实现控制上市公司往往要付出比市场股价更高的价格。但由于中国的证券市场股权割裂,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收购上市公司绝大多数采用收购价格相对较低的非流通股,所以,往往控制上市公司所需的成本远远低于成熟市场上的收购战——几乎所有的收购者都看到了这一有利条件。
为了观察2003年各宗直接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收购案中收购方对资本的控制能力,笔者设定了一个“收购杠杆比率”,即以目标公司总市值与收购金额之比,来比较这些收购案中,哪个收购者是以最小的交易金额控制了最大的市值。需要指出的是,同样出于中国市场股权割裂的现状,以总股本与某一时点股价之积获得的上市公司总市值其实存在很大程度的失真。
笔者统计了2003年1月至11月间,引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直接收购交易案例,并从中剔除了部分不适用案例,获得了有52家适于比较的样本(筛选标准见附表《四两拨千“金”》后的说明),再从中剔除没有公布收购价格的科达机电(600499),以及三联集团“零价格”收购*ST轻骑的特例,共选取了50个有效案例,以“收购杠杆比率”,对各收购方的资本控制能力进行了排名(见附表《四两拨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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