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者无罪
2004-04-29费国平
新财经 2004年2期
关键词:资源
费国平
在春节长假中阖家团聚是中国人的保留节目,而新风渐至,借春节长假走出家门,在名山大川中徜徉以求身心愉悦亦渐成风潮。随着旅游成为人们重要的休闲活动之一,旅游区的开发也异常热闹,与之对应,各种资本暗流涌动,争先恐后介入该行业。面对着社会资本的侵入,一直有人大声疾呼:保护人类遗产,禁止“圈”旅游资源。
资本主义罪恶的原始积累始自“圈地运动”众人皆知,所以,提起“圈”字,人们深恶痛绝——圈钱,圈地,圈资源,似乎都罪恶深重。那么,“圈”者都有罪么?
所谓“圈”,实际上是一种扩张——对土地的扩张,对资本的扩张,以及对各种资源的扩张。我们有理由担心水洗孔庙的事件在其他地方重演,也有理由担心,圈地之后转手倒卖或闲置浪费再度发生,但是仔细打量之后就会发现,这并非“圈”者本身的错误。
对于“圈”者,应陔分为两类,一类要禁比,即禁止那种既无建设愿望也无开发能力的“为圈而圈”的行为;而对于为了开发而“圈”、为规模效应而“圈”,能够整合社会资本,从而带动经济发展的“圈”,似乎并无理由禁止。
人们曾经对海外和民间资本进入公用事业领域会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持有疑虑,现在这种担心又被扩大到了旅游资源开发这个领域。但是社会资本介入一定会带来破坏?政府部门开发就一定会摈弃利益,保护自然和文化吗?事实证明并非如此,公用事业民营化促进了社会公众利益的保护和发展的例子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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