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学对爱的反思
2004-04-29张俊相
华夏文化 2004年4期
关键词:儒家
张俊相
中国古代的哲学对爱的问题有着多维的探索和深刻的认识。早在春秋时,期,儒家就提出了“仁”的哲学。《论语·颜渊》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儒家所谓爱,第一,爱有差等。“亲厚。厚;亲薄,薄。”(《墨子·大取》对亲厚的就厚爱,对亲薄的就薄爱。爱依血缘关系的亲疏而有等级之别。第二,泛爱。“爱父,其继爱人,仁也。”(《郭店楚简·五行》)仁是把对亲之爱加以推广。“亲至,薄不至。” (《墨子·木取》)有最亲的,却没有最薄的,爱是普遍的。第三,诚。“诚于中,形于外”(《大学》)爱是内心情感自然伪流露,不是“作”出来的。“作出来的爱,不是真实的。所以说“为孝,此非孝也。为弟,此非弟也。不可为也,而不可不为也。”(《脚店楚简·语丛一》)孝弟不是人“为”的,有真情实感的孝弟又是“不可不为”的。即爱不可做作,而要真实,真诚的爱是人类社会所不可缺少的。
道家以天道自然为本,强调要爱人以“真”。“天地不仁”,(《老子·五章》),自然而然;爱人也要效法天地,自然而然。即“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蠢动而相使,不以为赐”(《庄子·天地》)。在伟大的自然之道普遍流行的,隋况下,仁爱以其质朴的形态,真而不显。“大道废,有仁义。”(《老子·十八章》)自然之大道废弃,本有的条理发生了混乱,就不得不人为地提倡仁义。于是爱就不再是“流”出来的,而是“作”出来的,失去了自然本真。“绝仁弃义,民复孝慈。”(《老子·十九章》)只有排除了“作”出来的虚假的仁义,人民才能恢复自然而淳朴的仁爱天性。所以,爱要“法天贵真”(《庄子·渔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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