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试点分离国企社会服务职能等14则
2004-04-29
企业文明 2004年5期
关键词:企业
国务院近日决定选择中石油、中石化和东风汽车三户中央企业进行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试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指出,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坚持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方针,先进行改革试点,再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这次国务院决定在三户中央企业进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改革试点,充分考虑了各方面利益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对于积累经验、完善政策、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黄淑和:开创国有重点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要把握四个原则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最近指出,在推进国有重点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中,我们还要把握好四个原则:
一是要把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结合起来。在国家重点企业中有将近80%的企业逐步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现在又根据当前形势变化和试点实际情况提出了新的目标。要在总结我们自己试点经验和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是要把国家有关部门的积极指导与国有重点企业的积极开拓结合起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要从政策层面上来加强指导和推进,为企业做好服务,发挥好企业和部门这两个积极性,凝集好企业和部门这两种力量。
三是要把重点突破与整体联动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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