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贵州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
2004-03-02
中国经贸导刊 2004年21期
本刊讯据悉,各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召开的全社会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
广东:确定开展资源节约活动
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广东省政府结合本省实际,提出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意见。其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如下:
一、总体目标:按照国务院要求,从2004—2006年,经过3年的努力,使全省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显著加强,资源节约技术和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资源节约政策法规和标准不断完善,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耕地减少趋势得到遏制,资源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全社会自觉节约资源的机制初步形成,全省资源节约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具体目标:力争到2006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至0.92吨标准煤(当年价)。其中,重点耗能行业:吨钢综合能耗0.82标煤、网内火电供电煤耗371克/千瓦时、每吨水泥综合能耗150千克标煤、每吨原油加工综合能耗126千克标煤。节能率为4%,3年全社会节约能源量折合1500万吨标准煤。具体为:
节约用电:2006年节电13亿千瓦时,能源利用效率达到35%。
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到2006年,全省新增风力发电容量18万千瓦;全省太阳能热水器(系统)保有量80万立方米,光伏发电能力达2兆瓦。
节约用水:到2006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取水量下降10%,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5%。其中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34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80立方米;……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