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的新使命
2004-01-29郑淑梅
中国音乐教育 2004年1期
郑淑梅
音乐课程标准在前言部分关于学科价值的表述中,增加了“提高文化素养”,这种把音乐教育定位在一种文化层面上,归属于基本素养方面的教育,不仅符合素质教育的精神,使中小学音乐教育真正面向全体学生,而且有益于澄清中小学音乐教育是“技术教育”、“专业教育”等模糊认识,有益于改变受专业院校训练体系影响,以传授知识、技能为主要目的的传统教学观念和体系。可以说,如何认识、发掘音乐教材中以及现实音乐生活的文化底蕴,指导学生在对中外优秀歌曲、乐曲的感悟、积累、演唱、演奏、欣赏中丰富文化底蕴,扩大文化视野,提高文化素养,是当前音乐教育和教改的新观念、新使命。
那么,什么是文化呢?张岱年、方克立教授主编的《中国文化概论》下的定义是:“凡是超越本能的,人类有意识地作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活动及其结果,都属于文化,或者说,‘自然的人化即是文化。”英国学者泰勒也曾经指出,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习惯在内的综合体”。由此可见,反映人类个体与群体不断提高和完善的成果便是文化。
关于文化是什么,北京师范大学许嘉璐在《语言与文化》(2000年10月17日《中国教育报》)一文也曾指出,“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制度与精神”,根据文化自身的本质属性,可以分为三类:1. 物质文化,包括衣食住行等(即以物质形式显现的文化,是物质层面文化的主要部分,是经济基础和思想观念在人民生活中的直接反映);……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