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国有企业民营化改革之路
2003-04-29吴航周波
现代企业 2003年5期
吴 航 周 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企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经营、股份制改造和国有经济战略重组等几个阶段。改革的重点由初期的放权让利、转换经营机制转向了产权制度创新和优化国民经济结构。党的十六大报告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作了进一步的理论深化,强调要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之中,明确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分两级管理的改革方向。十六大报告对于鼓励民营经济参与国企改革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民营化成为我国国企改革的一条重要途径。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及民营化改革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国家是企业的所有者。国有企业产权属于全国人民所有,国家相关机构派出代表行使国家所有者职责。2、政府控制企业的运作。国有企业的人员安排,企业财产的占有、使用、处置等最终是由政府决定的。3、国家获取企业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国有企业的最终控制权一定由政府掌握决定了国有企业不可能有自己的独立利益,也不用承担经营风险。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其相比民营企业更能够贯彻政府意图,体现国家整体利益。这是我国计划经济年代国有经济遍布各行各业,也是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仍要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广泛实施这种制度也使国有企业容易产生许多严重问题:政府行政干预普遍,负面影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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