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求者”、林希翎及其他
2002-02-11陈棒年
书屋 2002年11期
陈棒年
2001年第1期的《钟山》杂志上,刊出了梅汝恺先生的大作《忆方之》。梅先生当年曾列名“探求者”,但他现在说那是被人“拉”进去的,是落入了“罗网”,并说“如果历史倒转,让我重新选择,我会选择拒绝”等等。当然,拒绝也罢,后悔也罢,那是梅先生的自由。但他在后悔和拒绝的同时,又以当事人的身份指控“探求者”中有人精心编织“罗网”,有人巧设“陷阱”,还有人图他的钱财,更有人抢走了他的“新婚妻”,简直像在控诉黑社会团伙了。此外,对于梅先生当年举报我和林希翎交往一事,《忆方之》中所述更像是天方夜谭,叫我这个当事人看了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在1957年那个“不平凡的夏天”,在因阳谋而纷纷落网的众多同人报刊案件中,“探求者”算是影响较大的一案。康生说它“有组织、有纲领、大摇大摆公开活动”,意即它的形态比较完备,活动面较广。姚文元更是连篇累牍,事后发表了好几篇批判文章,指斥它的“反动文艺思想”。《新华日报》则为此案发表了专门的社论,接着《人民日报》予以全文转载,一时间“探求者”竟成了一个全国性的大案。至于林希翎,不仅在当年曾是一个全国皆知的右派,而且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她也是全国极其个别未获“改正”的右派之一。因此,梅先生在《忆方之》中对“探求者”和我与林希翎的关系再次进行揭发,当然是毫无问题的“政治正确”,只可惜毫无根据的说法太多了些。如今“探求者”们已大半作古,林希翎也早已漂泊天涯,音踪杳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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