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路亡羊的悲哀
2002-02-11邹纪孟
书屋 2002年11期
邹纪孟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老子
翻开《老子》一书,赫然入目的,便是这十二个字。它的意思是说,道,如果可以用语言表达出来,就不是具有永恒价值的道;名,如果也可以用语言概括出来,就不是具有永恒价值的名。
老子在开宗明义的第一章,居然推出这么个观点,实在是很令人惊异。道,是老子学说的核心,主要是指万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名,指的是概念。如果道及名都是不可以用语言表述的话,《老子》的五千言岂不全是痴人说梦,或者是一些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那又何必“道”出来呢?这岂不是老子的自我否定吗?老子还说:“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这一点,唐代的白居易早已提出质疑了,他在一首诗中写道:“言者不如智者默,此语吾闻于老君。若道老君是智者,缘何自著五千文?”
不只如此,老子实际上否定了所有的理论、学说、思想(当然主要是人文学科),因为任何一种理论、学说、思想,无不是在阐述它们自己的“道”,如果“道”是不可道的,古往今来那么多的思想家、理论家汗牛充栋的著述,岂不全成了“满纸荒唐言”?
然而,老子是正确的,而且是深刻的。任何一个学者、一个学派、一家学说、一种理论,都不能说自己已经认识了“常道”,即永恒的真理。可以这样说,迄今为止,无论是对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本身,真正的“道”,即它们的本质及发展变化的规律,还没有被完全认识,目前人类所道出来的那些“道”,恐怕都只具有相对的、局部的、暂时的意义。甚至某一个时期被奉为神圣的、至高无上的、万世不易的“道”,过了一个时期回头再去看,很可能是片面的、浮浅的,乃至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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