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习俗与卫生保健
2001-12-30刘育衡蒋士生丁佳
中国民族 2001年4期
刘育衡 蒋士生 丁 佳
侗族人民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了本民族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其中许多与侗族人民的卫生保健、身心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
“婚后不落夫家”、“踩生”习俗与妇幼保健“婚后不落夫家”:侗族妇女在婚礼期间,夫妻不同房,新娘与伴娘同宿。最多在夫家住3天,即由夫家派好友将新娘送回娘家,待到逢年过节,或农事大忙,夫家可派人接新娘与新郎同房,但次日或事后又返回娘家,这样时来时往,直至女方怀孕后,才迁往夫家。这就是侗族“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
新娘有孕,这是一件大喜事,不但夫家来人接,女家也派人送,这时新娘一头挑着“稻草”,一头挑着“纺车”示意男耕女织,来到夫家,正式在婆家居住,男女双方家庭才正式置办嫁妆、家具、生活用品、衣物等。媳妇在婆家才有正式的地位和身份。这种在结婚后“不落夫家”的3、5年,妇女仍然有与姑娘同等的权利,即仍可与男青年“行歌坐月”(即谈情说爱)。
由于过去侗族地区的婚姻生活方式受封建意识影响较少,男女青年谈情说爱的时间早,因而普遍早婚,而“婚后不落夫家”这一习俗延缓了妇女生育年龄,对保护妇女的健康,防止人口过快增长,维系侗族社会的稳定都有重要意义。
“踩生”:妇女生小孩后,第一个进屋的客人.叫“踩生”c许多侗族地区有不踩生的规定,即规定亲邻近友,哪家生小孩,不得跨进门槛,否.则就认为犯大忌,不吉利。凡是有坐月的妇女家,大门上挂一个禾把,外人就不再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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