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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章程

2001-09-18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2001年5期

(2001年7月3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英文译名:Jilin Provincial Associ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英文缩写:JPAHE。

第二条本会是吉林省高等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以及高等教育界同类学术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研究高等教育科学的全省性、群众性、非营利性学术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社会公德,团结和组织全省高等教育界力量,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总结工作经验,交流研究成果,为繁荣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事业、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

第四条本会接受吉林省教育厅党组的领导和吉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以团体会员名义加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第五条本会住所:吉林省长春市湖园路14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教育原理、毛泽东教育思想和邓小平教育理论,研究和探索高等教育中的新问题、新情况,为我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二)协调全省高等学校和有关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研究规划,组织高等教育研究重点项目的协作,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学术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普及高等教育科学知识,有针对性地介绍国内外高等教育理论,介绍教育改革发展经验和学术动态,组织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的交流、鉴定、奖励和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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