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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海外借款的三封重要信函

2001-03-10○邵雍

历史教学·中学版 2001年11期

○邵 雍

日前读到郑曦原编的《帝国的回忆:<纽约时报>晚清观察记》(三联书店2001年版),发现其中有孙中山关于海外借款的三封信函的全译文本。经与《孙中山集外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相对照,其中的第二封信的下半部分是第一次公开发表,而第一封、第二封的上半部分的语意基本相同,但在文体上有很大的不同,前者用的是现代汉语,后者则用古白话文。第三封信在《孙中山集外集补编》中仅是片段,而且被编者误认为是第一封信的附件。

1911年10月14日,美国《纽约时报》刊发了该报驻伦敦记者10月13日的专电,首次透露了孙中山近年来在英美两国多方筹集资金以援助国内武装起义的努力,首次发表了孙中山与此有关的三封信。由于这一专电十分重要,柏林的《每日报》立即于10月14日发电转发。

孙中山在第一封信(《纽约时报》的小标题为“孙中山致英国金融家的信”)中说:“亲爱的某某先生:非常遗憾我未能实现我们在伦敦俱乐部所商定的会面计划,我来得太迟以至于未能在纽约见到你。关于为发动反清革命而用海外华商资产担保以募集政治贷款事,我已找到了愿意担保的一家中国银行、三家在暹罗曼谷的米厂、一些新加坡商人以及马来亚的三个煤矿主。他们的资产合计共2000万美元,折合400万英镑……”经查《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415页、第426页)可知,孙中山是1909年8月7日到达英国伦敦的,又于同年11月8日到达美国纽约的。因此该信只能写于1909年11月8日以后。

据《纽约时报》介绍,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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