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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村的两种怀念

2000-06-14■李骏虎

人民文学 2000年12期

■李骏虎

怀念大牲口

城市的街头,偶有一队拉着炭车的骡子敲打过午夜,总令我如陷梦境。

——题记

大牲口不惟指体形而言,更要说体态,仿佛相人。在与牲口同食同住同样劳累的过去的农民眼里,大牲口的定义是挑剔的:马是当然的大牲口,骡子也是,而同样体形庞大的牛和驴子就不配这个称呼。骡子除了耳朵比马大一些,体形体态均相差无几,好样的骡子比马还要高大剽悍,是当然的大牲口;而牛则过于呆笨和臃肿,还有两只恶狠狠的犄角,鼻孔里穿根棍子,蹄子也是裂开的,基本上算是破了相,顶多算羊的变种,毫无可审美之处,与大牲口的优雅相去甚远。驴子虽然有时在人的恶作剧里做一次马的丈夫或妻子,是哪一匹骡子的父亲或者母亲,但长相滑稽寒碜,尤其鸣叫不堪入耳,或有高大者也不过高脚的小丑,难入大牲口之流。据作家王小波的朋友刘晓阳说,草原上不能有驴子,因为马群见了驴子如同人见了鬼,大惊之下争相逃命,而驴子则视马为表亲,紧追不舍,结果就会把马的肺都跑得“炸”掉。看来,在拥有自由权利的马那里驴不但不可以是配偶,简直是可怕的异类。但在华北的黄土高坡上就不是这样,除了长犄角的家伙,拉车一族基本上是可以通婚的。在这里,劳累程度不下于牲口的过去的农民,基本上是丧失了审美观念的,他们或许能够感受到优雅,但他们对一切赞美的表达只浓缩为一个干脆的字眼:好!在我的感觉里,它们对大牲口的定义是比体态更深层次上的“灵性”,他们相信一切马通人性的传说,而对牛的麻木和驴的尖滑的成见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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