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街区行政执法体制的现状与对策
2000-06-14彭述刚
战略与管理 2000年2期
关键词:管理
彭述刚
黄浦区是上海市的中心城区,面积仅4.16Km2。截止1999年6月底,有上海市户口的常住人口达239,000人,人口密度在所有城区中最高,达近60,000人/Km2。黄浦区内有融购物、旅游、商务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蜚声中外的南京路,有融行政、金融、商业、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人民广场,有可供人们抚今追昔、展望未来的上海外滩,因而区内流动人口数量甚巨,高峰时每天达270~300万人,平时每天亦有150万人左右。巨额的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对黄浦区的公共设施形成了巨大的压力,也对行政执法提出了挑战。
一、黄埔区综合执法体制试点的网状
1995年以前,黄浦区设立市政管理委员会作为区政府的协调机构,以解决环卫、环保、园林、建设等执法部门之间管理上的冲突。1995年3月,中央决定在黄浦区进行城区综合执法试点。指导思想是精简机构,撤局建委。于是撤环卫、环保、建设局,建立具有一定市政管理权限的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为加强对几个特殊地区的管理,1994年设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和人民广场管理办公室,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1997年两机构划归市政委管理;1998年8月设南京路步行街管理办公室。1997年,区政府又依法设立了四个街道监察队。目前黄浦区综合执法的架构见表1。
由表1可知,目前黄浦区的综合执法体制仍处于建构过程中,基本上是划分了若干执法区,形成点(外滩、人民广场)、线(南京路步行街及区内15条主要道路)、面(街道)分离执法的局面。就执法方式而言,在区市政委内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并存,在外滩、南京路步街街、人民广场(以下简称“三大块”中),外滩只不过实行的是更小范围内的专业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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