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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启示

2000-06-14施训鹏

战略与管理 2000年2期
关键词:粮站储备粮流通

施训鹏

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已经进行一年多了,这项被列入政府五件大事之一的宏大工程,由于其对象的普遍性和环境的复杂性,从一开始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实施过程看,由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本身某些理论上的模糊和运作中的不尽完善,其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甚至可能威胁到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后的运行。

一、粮改的效益从何而来

国有粮食企业成本高,竞争力差。有资料表明,1992年4月1日到1998年粮改前,粮食系统6年间亏空2140亿元,平均每天要产生一个亿的窟窿。比1998年长江流域水灾造成的直接损失还要多。如果将这笔钱平分到粮食企业的职工头上,相当于连续6年每人每月分到近1000元。也就是说,正是庞大的粮食队伍在每天吞噬着国家的财产。这样的“高”效,真是罕见!

现在又如何呢?要有效益,必须收到粮食,并使其尽快流通起来。实际上,一些粮食企业虽然能够“敞开”,但不一定收购到粮食。尽管它们的收购价要比私商高,但是农民却宁愿把粮食卖给私商。听起来有点难以置信。因为这些粮站对于农民出售的粮食,除了正常的含水量等质量的要求外,还对灰尘、砂土的含量有苛刻的要求。农民想卖粮食,必须费时、费力,动用粮站里提供的现代化工具,进行“提纯”。即便如此,粮站还要对粮食例行打个8%左右的折扣。再加上经常的压级,算下来,仅有的一点价格优势早已不存在了。商业化运作的粮站总想一口吃出个胖子,农民只能是出力不讨好。而私商是上门收购,交易自由,公平合理,农民自然不会去粮站“自讨苦吃”了。

国有粮站的此种运行方式,只有在收购完全垄断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因为农民无处可逃,只能“自投罗网”。但这样的买卖实在难以体现市场经济的交易自由、公平的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要收购到全部农民余粮,只能靠自己的良好经营和服务。否则任何不完全的垄断都会带来“门前冷落鞍马稀”的结果。

“顺价”销售是市场经济基本规律,也是它的必然要求和结果。可我们的某些粮食企业以前为什么不“顺价”呢?腐败是一个因素。因为缺乏制约,粮食经营者可以自由地将粮食以低价出售,而不用考虑国家的损失,损公肥私。此外,就是因为其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顺不了。庞大臃肿的队伍和低下的效率也是造成此种状况的重要因素。合理的顺价,要求提高效率,剔除成本中的不合理因素,尽量降低成本,改变价格过高的局面,而不能简单地靠垄断来维持不合理的高价位。粮改后随着国有粮食企业垄断地位的强化,肯定会出现某些人把经营不善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或者生产者身上。

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国有粮食企业靠政策解救这种本不该有的计划经济观念再一次取得了成功。庞大而低效的组织由于新粮改带来的垄断而得以苟延残喘。照此看来,本次粮食改革恐怕最终是在庇护那些表现最糟糕的部门。因为改革带来的变化最主要是形成和强化国有粮食企业的垄断地位,而垄断是必然有垄断利润的,靠垄断利润来弥补以前的亏空和现在的经营低效问题,国有粮食企业出现帐面效益是自然的。

二、农民利益谁来保护?

政府公开的说法是稳定粮食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就是说要保护农民的利益。但实际上众多农民宁愿将粮食低价卖给私商。这说明政策本身或执行中在某些方面存在问题。政府现在又下令禁止任何非国有单位和个人到农村向农民收购粮食,哪怕你出的价钱比政府的保护价还高。政府的做法一是没有考虑在这次强制式的变迁中那些从事加工的农民所遭受的损失;二是农民失去了选择交易对象的自由。《半月谈》杂志中就刊登过农民要求取消指定粮站的来信,因为他们实在不堪忍受“好意”带来的那份苦难。

粮改的成功运作是以高效廉洁、政令畅通的政府和规范运作的粮食企业为前提的,以上两点目前中国都不具备。从粮改后的情况看,粮改根本上就不是在保护农民的利益。相反,人们不得不产生这样的看法:本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际上是国家企图依靠垄断手段,从粮食流通渠道中强行攫取一部分垄断利润,来弥补国有粮食企业巨大的亏空和养活其人员,因为国家难以分出财力去解决那些问题。面对粮食企业自身改革的合理解释是:我们希望通过维持不正当的超额利润(正确地说是收入),来冲抵粮食企业奇高的经营成本,维持粮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再通过逐步的改革,将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下去,使其恢复到正常的状态。

三、谁是本次粮改的受益者?

然而市场是敏锐的,一旦市场捕捉到那背后一刀刀割走的不合理的利润,市场价格被抬到了一个非理性的高度,市场的第二渠道就必然会产生。只要有利润,就会有人冒险。更何况这种冒险在通过某些幕后操作后,很容易披上合法的外衣。所以这样的改革必然会给那些有权的部门和个人带来体制上的非合理收入,变成某些组织和个人对粮改垄断利润的再分配。而且粮食企业本身从这项改革中实际得到的微乎其微。一方面,本身它不具备享受粮改成果的体制;另一方面,操作者并没有将粮改的精神真正贯彻和运作起来,企业本身还只是徒得虚名。从这点上说,粮改即使是为了保护国有粮食企业,也是不尽成功的。粮食企业能得到一些收入,缓解一下压力,但效果也许不如改革者期望的那样好。而由此带来的利益流失以及因腐败等造成的社会成本则是惊人的。

粮食改革救活了粮食企业,捧红了粮食官员,一些组织和个人得以坐收体制带来合法的、不合法的“渔利”,使得一大批贪婪、低效、懒散的组织得以苟延残喘。至于农民,除了多一些紧箍咒外,好处是有限的。更有那些倾其所有,投入3~4万元到加工厂中的农民,则只能在一觉醒来时坠入惶惶不可终日之中。他们怎么也难以接受昨天还合法的“企业”今天就坠入深渊,他们可以去粮食流通企业买粮食加工,但有谁考虑过那样的成本和利润?算起来怕是永远也翻不了身。这样的“公益事业”,是断然不可以用商业来运作的。笔者可以武断地下一个结论:所有的粮食加工企业,如果还活得不错的话,它肯定是违规了。要实现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就必须垄断粮食的来源和去路,也就是说,农民的余粮全部都得由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和销售。而目前市场上的大米供应主要有以下五个流程:农民种出稻谷——加工单位收购、加工——流通至私人粮店——私人粮店零售——消费者购买。其中有三个完全由农民自己操作,国家名义上控制了收购和流通环节,实际只在收购上抓得很紧,其中关键一点,就是对运输实行准运证管制,而没有真正实行销售渠道的垄断。这样,准运证就畸变成了一种特殊权力的商品,只要交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就能向某些组织“买”到粮食准运证。缘此很多本应该由粮食企业得到的利益,就这样被“卖”掉了。有关部门或个人,就此凭借政策和体制的优势不劳而获。

我们忽视了一个本不应该忽视的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到底是谁促进、活跃了粮食市场,繁荣了农村经济?诚实的答案是现在还背着“投机倒把”恶名的私商粮贩!然而,改革二十年了,这些为粮食流通做出巨大贡献的商人还只配做私商粮贩,正是这些人,冒着巨大风险,与政府斡旋,以金钱作开山斧,在发展壮大自己的同时,促进了粮食的流通。

事实上,旧的粮贩隐去后,新的就走上舞台,不同的是他们更有背景,更有实力。因为只要存在利益基础,粮贩就绝不会消失,这暗合了市场经济的原则。中国的农村如此广大,人口的数量如此庞大,由此产生的粮贩更是不计其数,为此,有关部门企图从源头开始加以新的控制,开始整顿加工单位,要求各类加工厂持50万元资金证明到有关部门备案,办理加工许可证,今后所用稻谷,一律按既定价格向国营粮站购买;没有50万元以上实力的加工单位(很多是农民自己的家庭作坊),则不予办理许可证,从理论上说该关闭。农民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事实上,50万元的资金证明是一个很不原则的要求,为了利益完全可以通融,于是权钱交易,人情泛滥,制度又变成了新的腐败机会。

四、对粮改的反思

粮食既然是商品,即使可能是所谓的特殊商品,它也应具有商品的一切特性。而所有商品的价格都只有通过市场,在交换中才能得到体现。没有交换,就无所谓价值,更无所谓价格。但是有了交换,如果这种交换体现在垄断市场上,特别是权力垄断的市场上,这种价格肯定会是扭曲的,不真实的,不公正的。

现在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仅使得那些低效的组织及其成员,以及那些有门路者得以攫取不正当利润,而且还衍生了新的权力产物,为腐败创造了生存的土壤,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和社会成本难以估量。同时,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没有受益,只是养活了一个庞大、低效、贪婪的组织。这是我们所需要的吗?

粮食流通体制应该实行国家调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即国家按需要每年收购一定数量的储备粮,国家对粮食市场价格调控手段主要依靠储备粮吞吐,其余的事可以让市场去做。歉年时,国家通过组织抛售储备粮来平衡供求,调节粮价,“囤积居奇”者就不会有什么作为;丰年的时候,在主产区向农民直接收购,防止“谷贱伤农”。政府只要控制了充足的储备粮,就不应该担心出什么乱子。

但是,从目前中央储备粮吞吐的操作形式看,基本是通过逐层向基层粮食部门分配计划指标实施。事实证明,这种办法不能主动地、预防性地影响市场和引导价格,调控过程往往持续很长时间。市场粮价上涨时,给销区紧急调粮抛售,由于储备粮销售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其中有利可图,基层粮食企业往往层层加价,甚至囤积,形成逆向调节,致使政府耗费大量财力,却难以稳定市场。

不过,从去年5月份以来,国家先后三次在批发市场竞价销售中央储备粮,都取得了成功。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后,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实施国家储备粮的吞吐调节,已经具备了政策基础和组织基础,特别是全国各地已建起数千个粮食批发市场,其中规模较大、功能较为完善的粮食现货批发市场有20多家,批发市场体系的初步完善为中央储备粮的吞吐调节提供了有效的载体。

因此,政府可以将粮食储备与粮食流通经营分开。对储备单位要吃皇粮,该补则补,该贴就贴,不要以利润来要求之。而对于国有粮食流通企业,既然已经不关系到粮食的战略地位和经济安全,大可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办,该倒闭的则倒闭,该破产就破产。窟窿是捂不住,盖不了的。继续回避这些问题,只会在粮食流通体制中滋长官僚腐化的风气,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让窟窿越来越大,问题越来越多,退路越来越窄。(作者单位:北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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