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
2000-02-01余秀兰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2000年3期
余秀兰
近年来,高等教育领域进行了诸多的改革,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是人们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它牵涉到方方面面,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直接利益。
一、改革的过程与目标:从统包统配到自主择业
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上半叶,我国高校毕业生一直由国家统一分配,国家对其就业实行全部包下来的政策。考上了大学就等于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并享有一定的福利待遇。如公费医疗。对农村学生来说,更是跳跃了“农”门,从农村户口一跃而成为城市户口,并成为所谓的“准干部”。
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对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学生分配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取的制度。于是出现了“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等就业形式,它首先在清华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试点,1989年扩展到全国。同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教委提出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正式提出了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逐步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制度。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改革“统包统配”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由学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1994年高校实行“并轨”。并轨后所招的学生毕业时原则上在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自主择业。
就业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改革统包统配制度。实现自主择业,即:国家不再承担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包分配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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