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疑虑与机遇
2000-02-01唐彩霞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2000年3期
唐彩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可见,党中央和国务院把发展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指出了发展方向,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民办高等教育的疑虑
目前,在相当一部分同志中存在对民办高校的一系列疑虑或误解。
疑虑之一,民办高校不是政府所办,因而不能保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际上,民办高校的设立要经过国家批准,其开设的课程、办学宗旨都要符合国家规定;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他们的领导者和监督者。一旦发现民办高校有违国家方针政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随时勒令其改正并根据情况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民办高校也是政府领导的教育机构,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引导和调控。
疑虑之二:民办高校培养的学生会不会成为政府的异己分子。这或多或少地把民办教育的发展壮大看作是“挖社会主义墙脚”。高校学生是否有与政府作对的倾向,不在于他们是不是由政府投资的院校培养。各国经验多次表明,校园风暴完全是由其它社会问题引起,与学校所有制性质无关。
疑虑之三:民办高校教育质量难以保证。实际上,世界历史上私立高等院校的历史远远长于公立学校,且许多国家的一流大学都是私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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