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黄河
1997-07-15冯世则
读书 1997年10期
冯世则
柯受良先生飞车一跃,跳过了黄河壶口。传媒的交口惊呼和称誉备矣,毋须我来加美。倒是在某报某处见到了“征服黄河”的谈词,为之愕然。黄河素有“母亲之河”的美称,大概是从西方捡来的罢,那范本可能是例如俄国人对伏尔加的想法。我虽不如此多情,却也并不反对。那么,好罢,即使在并不讲究中国式的传统“孝道”的西方,也不见得会有哪个儿女肯言说征服了亲娘。讲后语便忘了前言,算怎么回事呢?而且,按曾经王同亿先生两度抄袭的《现代汉语词典》,“征服”的意思是“用武力使(别的国家、民族)屈服”。这样说来,跳过了黄河便征服了黄河?真是从何说起?虽非谵妄,亦不远矣。
这些也都不提了。引我写此文的,是《文汇报》(七月六日)的报道“黄河断流纪实”,配有一系列图片,但见河床干枯龟裂;车辆可以长驱而过,不需传统的摆渡或桥梁,也不需非传统的飞跃;行人尤其可以安步当车直达彼岸,而岸边则有老农默然伫立凝目,他是忧心如焚呢,还是一片茫茫然?不知道。但我看到这些,不由肚中辘轳转:黄河真的被征服了!而且,快被毁掉了。
长时期以来,我以为人们太喜欢“征服”——虽未必都喜欢此种壮举,因为被征服的或至少是不时被列为征服对象的往往倒是这个民族、这片土地;但却相当地倾心于这个或这类词语,常常要用。当然,有些事件是可以用的,甚至无法避开:希特勒曾征服大半个欧洲;大日本帝国曾经按计划(见“田中奏折”)“征服满蒙”,又曾按计划几乎全部“征服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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