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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汉文帝废肉刑的少女

1997-03-31万军杰

知识窗 1997年3期

万军杰

公元前167年5月,汉文帝发布诏书,宣布废除肉刑,这是我国刑法制度史上一次影响深远的重大变革。然而很多人不知道,促成这一重大变革的,却是一位十几岁的少女。

西汉初年,刑罚是很严酷的,各种酷刑漫无节制,单就肉刑而言有:黥刑,即在脸上刺字涂墨;劓刑,即割掉鼻子;斩左趾,即砍掉左脚;斩右趾,即砍掉右脚,等等。受刑的人,轻则终身残疾,重则致死。有钱有势的人,可以通过权势和钱财减刑和免刑,穷苦百姓只好听天由命,广大民众苦不堪言。

文帝时有一个叫淳于意的人,当时任齐太仓令,不慎触犯了刑法,诏狱逮送长安治罪。太仓令是一个小官,无权无势,淳于意自感此去凶多吉少,与家人临别之时。眼望哭成一团的五个女儿,不禁悲从中来,喟然长叹:“可惜没有男孩,要这些女孩,遇到紧急事情有什么用!”听到父亲讲这些话,女儿们更是痛哭不止。

这时,淳于意最小的女儿缇萦走上前来:“父亲,孩儿虽是女流之辈,如今也要做出一番事业来。我要和父亲一起去长安,上书皇上,替您洗辩冤屈。”淳于意没有想到小女儿竟如此勇敢,心中感到很有些宽慰,便同意女儿跟随自己进京。

经过一路艰难跋涉,父女俩终于到了长安。淳于意受审之后被判处肉刑。闻讯后的缇萦强忍悲痛,怀着对父亲的无比挚爱和对千万受刑者的深切同情,冲破种种阻碍大胆上书文帝:“我的父亲是齐地的一个小官吏,有清廉的好名声,现在不慎犯了法,按律当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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