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怎样看待旧通俗小说

1981-07-15

读书 1981年8期
关键词:公案侠义清官

今年六月,我们邀请一些文学工作者和编辑出版工作者座谈,讨论怎样看待旧通俗小说的问题。发言的同志一致认为,现在有的旧小说印数太大,没有必要。同时对如何看待旧小说、怎样阅读、欣赏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现将部分发言记录发表如下。

我的一些分析

蓝翎

近一两年,一些出版单位竞相大量出版几部在中国小说史上成就不高而却往往是以情节引人的作品,如《三侠五义》等,人们对此甚表关心,报纸上也提出了意见。这些书“文革”前也曾正常的出版过,文学史上也常提到。作为文学遗产的一部分,尽管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看法,但似乎从来不存在应不应出版的问题。现在之所以成问题,恐怕主要还不是如何评价这些书的问题,历来的文学史研究者的看法是比较接近的。这个问题涉及的范围较广,也很复杂,不是几句话或几个人能妥善解决的。但《读书》把这作为问题来讨论,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严肃认真态度,是引导读者活读书而不是死读书。

出版单位出这些书,可能从经济效果考虑的多,从社会效果考虑的少。书很快卖出去了,钱赚回来了,可是,如何进行宣传,恰当地评介这些书,引导读者正确地去阅读,却没有通盘考虑,及时跟上。不要以为宣传是报刊的事,与出版单位无关。如果报刊认真地就书评书,就很可能和出版单位的经济意图相左,形成矛盾,怎么解决?

这些书不是不能出,要从几个方面考虑如何出。大学中文系有小说史的课程,出版单位也出版了几部小说史和有关资料。但从教与学的角度看,就很不够,学生不能老看《三国演义》、《水浒》、《西游记》、《红楼梦》那几本小说。应该有系统地适量地编中国古典小说大系式的丛书(包括前边提到的那些书)。从这个意义讲,出的不是多了,而是太少了,甚至有的还不能作为文学史资料来使用,如连有关的序、跋都删掉,或只存名目等。其次,社会上广大读者比学文学的和从事文学工作的,不一定更迫切需要读这一类书,有选择的出一些也并非不可。但急需的不一定能满足,不急需的却能到手,这就与发行有关,什么都凭级别、凭职务、凭关系,这问题则难以解决。还有,向广大读者出版古代小说要有个诚实态度,不能以“奇”招徕读者。比如《儿女英雄传》这本书,从流行起始,就以此名通行,为更多的人所熟知,为什么到现在却换成很少为人所知的《侠女奇缘》?原作者文康强调的是“儿女英雄”,并非“儿女情长”,在他眼里《红楼梦》才是“儿女情长”,故反其意而为之。书中有一大段议论是比较此书的人物与《红楼梦》的人物的,把后者贬得一钱不值,把自己写的人物捧到天上,实在缺乏自知之明。现在的标题,恐怕连文康也未必首肯的。

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不要笼统地提“侠义小说”或“公案小说”,那样作会引向专门的学术讨论。现在指的大概就是那几本,而这些概念所涉及的作品实际上要广泛得多。从“侠义”讲,《史记·游侠列传》就开了头,唐传奇中的《红拂》、《红线》之类即属之,话本中的《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也是,《三侠五义》当然更是了。其实《水浒》也有这方面的内容,戏剧里也有。后来的所谓“武侠小说”则是末流,不入文学史,姑不论。“公案小说”也是由来已久,在宋朝已形成说话之一家。最有名的当然是包公。演海瑞的《大红袍》,以及《施公案》、《彭公案》、《刘公案》都属此,而且都与戏曲有密切关系。《聊斋志异》里的一些作品也属于“公案”类。解放以后,古典文学、戏曲研究中不断讨论这些问题。作为历史现象,作为学术问题,今后仍然需要进行深入的讨论,以求正确对待这些文化遗产。

但是,作为当前的一个社会现象,最值得研究的是广大读者的欣赏心理。这需要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大量具体的思想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单纯就作品谈作品恐怕是不够的。要讲好书,《三国》、《水浒》等成就最高,那么,为什么现在不少读者对此反而没有对《三侠五义》的兴趣大?我的看法是:

1.古代小说的内容是已经定型了的历史现象,后人虽可以有各种解释,但是它本身是不能变化的(改编属于另一回事)。然而不同时代的读者却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去欣赏。任何时候也不可能排除有个别人(特别是青少年)去模仿,然而更多的人则不是去模仿,而是求得某种精神上的满足或寄托。所谓侠义公案小说,特别是近来出版的几部,都不是针对封建制度的,也不完全是或大部分不是涉及镇压农民起义或民族起义的(不是指产生的历史背景因素),主要描写的是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如割据谋反、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图财害命、“采花淫贼”,作者歌颂的是清官侠客,同情的是受害者,这是它当时受到一些读者欣赏的主要原因,不能完全否定。我们不能搞实用主义,认为包拯、海瑞是清官,施世纶、彭鹏是特务,从历史上看后者也不是那种人。作为对历史的一定认识,读点这类书未尝不可,多读了也会感到老一套,没多大意思。但是,如果对我们社会中的某些坏现象缺乏冷静的全面的思考,就有可能从这些书中得到某些共鸣、安慰或联想,其效果也可能是消极的。现在有的人喜读这些书,其中未必不包含这种因素,因此不可忽视。

2.真正从事文学工作的人对此兴趣并不大,有兴趣的是一般读者,这从另一方面证明了他们的欣赏趣味不高。但不要过多的责怪他们,这是长时期的蒙昧主义造成的后遗症。文学的欣赏有自发性,但欣赏力和兴趣的提高却需要引导与培养。这些书给人提供可欣赏的东西的确很有限,这是由其本身的水平不高所决定的。现在生活中庸俗的东西相当普遍,所以在文艺领域里从创作到欣赏都有所反映,热衷于读这些书即是一种表现,而出版这些书,反映了某些出版者的趣味也不高嘛。否则何为乎来哉。

3.对这些书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有说服力的分析,不要搞成简单化的批判,给人一种仿佛禁坏书的印象,那样作效果适得其反。因此,出版界应该积极地和学术界合作,来弥补缺陷,总结经验,使以后作得更好。

郑重对待,妥善解决

吴泰昌

旧通俗小说在中国广大群众中有相当的影响,人们的记忆里有它,年轻人想知道它,但苦于有些书看不到。读者的心理往往是,书越少越想看。因此,我们必须郑重对待这个问题,妥善解决。

我认为首先必须加强对包括旧小说在内的我国通俗文艺传统的研究,不能采取不承认主义。比如鸳鸯蝴蝶派,确实存在过,简单地否定不行。假如我们不研究、不指导读者正确对待这一文学现象,发展下去读者会对它们之中某些作家的通俗小说感兴趣,因为这些所谓言情小说,里面有一些社会生活面,又有情节,描写上也有好看的地方,比《三侠五义》更能吸引人。我看过去的有些文学史、小说史提到鸳鸯蝴蝶派,可是我们的文学史却不谈它们。象张恨水的《啼笑姻缘》,拍电影六次,版次多得不得了,但在文学史里找不到它。不能简单地否定,简单地把某人某部作品划归鸳鸯蝴蝶派,张恨水自己就不大乐意人家说他是鸳鸯蝴蝶派。他说,鸳鸯蝴蝶派是专写爱情的,我的一些小说是社会小说。总之,我们要正确评价它们,帮助读者了解、认识它们,而不要等到有些读者理解得不大对头的时候就一味指责。

其次,我建议作家们多关心通俗文艺。国外很风行通俗小说,一些大作家也不时要搞些这种东西。通俗小说能赢得读者群,往往是畅销书。我们过去的一些老作家也很注意这工作,鲁迅、茅盾、郑振铎、阿英都做过这方面的大量工作(其中包括对这类作品缺点的批评)。今天,要提倡作家们关心通俗文学的健康发展,多创作表现新的时代群众斗争生活的通俗文艺作品。抗战初期上海的《救亡日报》,那上面“一分钟小说”、“街头戏剧”、弹词多得很,利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鼓舞人民的抗日士气。过去鸳鸯蝴蝶派小说的问题是作家的境界不高,比较“俗”。我们今天作家写通俗文学作品,应当趣味、情操高尚一些。另外作家也可以帮助整理、删节一些旧小说。总之要搞几部质量较好的、可以站得住的东西。

细致地做好芜存菁的工作

高野夫

近几年来,许多出版社为了繁荣社会主义出版事业、满足城乡人民的阅读需要,曾从我国古典文学遗产中,挑选了若干优秀作品,相继出版。这样做对于贯彻党的“二百”方针、冲破林彪“四人帮”对古典文学所设置的种种禁区,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也有少数出版社,仅仅是为了超额完成出书指标,增加企业利润,不加选择、毫无批判地印行了一些有害无益或害多益少的旧小说,而且相互重复,其发行数量之大,有的达到惊人程度。有的出版社,还超越了它的专业范围,出版了与其专业毫不相干的书籍,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向钱看。这种重利轻义的倾向,不仅浪费了大量纸张和印刷器材,在读者中也产生了不良影响。国家出版局对此曾发出文件,要求全国各级出版机构,引起注意,自觉地进行整顿,我认为这个措施完全正确,那种只看利润不看社会效果的风气,再也不能任其滋长了。

如何整顿,是否干脆下一道禁令,凡是古代作家所写反映旧时代社会生活的话本、说部、章回小说(包括公案小说,侠义小说、言情小说、历史小说等等),一律不准出版呢?当然不能这样做!这是一刀切的方法,一刀切看来很省事,但它是违反“二百”方针、不合党的文艺政策的。

我国古代作家,给我们留下的文学遗产是无比丰富的,我们这一代的任务,除了繁荣社会主义的文艺创作以外,还要付出很大的力量对前人留下的文学遗产,抓紧时间、集中力量、做好批判继承的工作,这一工作,既是文艺界的重大任务,也是出版界的重大任务。

这项工作是非常艰巨而又非常严肃的。在整顿中,必须正确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遵照历史唯物主义精神,对一项一项的文学遗产,进行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分析,既不能把糟粕当作精华来继承,也不能把精华当作糟粕而摒弃。在这里特别要防止“左”的倾向。比如说,对于公案小说、侠义小说、言情小说,就不能仅看一下书目,就认为一概都是要不得的。《包公案》以及古代很多清官(如董宣、海瑞、况锺等人)断案的故事,就不能和《彭公案》《施公案》相提并论;侠义小说也要看它的具体内容,从古代的游侠到明清时代的江湖侠客都有不少可以肯定的人物和事迹,拿今天的标准来说,侠客们那种飞檐走壁、暗枪冷箭的做法以及忠于一人一姓、士为知己者死的奴隶精神,我们是不赞成的,但存在于很多侠客身上的那种急公好义、除暴安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义勇为、舍身助人的精神,还是值得提倡的。例如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在许多场合,碰到一些无法无天扰乱社会治安的流氓阿飞,有的人避而远之,有的人为了保卫公众利益,挺身而出,甚至付出生命代价在所不惜。对于这两种性格我们到底应该反对什么提倡什么呢?至于言情小说也要和那些描写香艳肉感的色情小说区别开来,不能一碰到言情就称之为鸳鸯蝴蝶派,都在摒弃之列。要看他所言的情,是高尚的还是下流的。就是在鸳蝴派作家所写的作品中间,也不是一无可取的,例如张恨水的《啼笑姻缘》《八十一梦》主题还是严肃的。因此,我认为整顿决不是取消,而是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读者负责,同时也对作者负责的精神,更加细致地做去芜存菁的工作。

路子要宽,队伍要广

陈允豪

一九五四年初,刘少奇同志指示要出一批通俗文艺读物来代替黄色读物。当时作为公、私合营试点的宝文堂搞了这工作。现在回过头来看,当时印的书目不一定在今天完全合适,因为现在是八十年代了。但有一件事是很有意思的,就是这件工作得到一些新文艺作家的支持,如阿英、吴组缃、王瑶、孙楷第等。有的同志花了不少时间校订了《老残游记》、《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茅盾当时很热心,他出主意说可以搞洁本,即把污七八糟的东西剔出去。比如《儿女英雄传》,前一部分不但鲁迅肯定,读者也肯定,演戏也只演到这儿截止,后面就不行。但前面少,后面多,可以说三分之二是糟粕,可以革去。现在出的《侠女奇缘》是全部的,看到后面就没意思,除了可以看到一点当时的北京风俗、语言之类的描述以外,大部分是宣扬封建伦理的东西,青年也不爱看。这样的书是该动手术的。该动的不动,就这样出,不顾及社会效果,是不负责任的。假如多听听茅盾这样同志的意见,就好了。

除了争取作家帮助外,多听读者意见也很重要。我看到一封读者来信,提出“通俗不要搞成庸俗”。如果认为通俗文艺就是鸳鸯蝴蝶派,那就把重点搞错了,变得庸俗了。这个意见很重要。现在的通俗文艺是八十年代的通俗文艺,眼光就要放宽一些,推而广之一些。出版社不要只看到旧小说。高晓声、周克芹的小说也是通俗文艺,《乡场上》这样的小说也是通俗文艺。如果通俗文艺排除了这些,路子就窄了。中国八亿农民是要通俗文艺的,搞通俗文艺如果不管农民的需要和爱好,通俗文艺是没前途的。赵树理的《小二黑结婚》和《李有才板话》是很好的通俗文艺。另外象刘兰芳的评书《岳飞传》是很轰动的,她在劳动人民文化宫说书,一个人说两个小时,听众上千人,听得入神,全场鸦雀无声,这是很不容易的呀!这个刘兰芳能吸引住男女老少,雅俗共赏,她比邓丽君力量大。这也是一种通俗文艺。所以不能认为只有鸳鸯蝴蝶派才是通俗文艺的正宗。那些东西也要,但主要的力量应放在那些将来要发展的东西。新的通俗文艺作家要和老的通俗文艺作家结合起来,大家来做好这一工作。编辑要做好这个新老作家结合的组织工作,否则通俗文艺是兴旺不起来的。

加强读书指导

如果只就各种小说中描写的侠义人物来看,情况是相当复杂的。但就一般情况而言,似乎可归纳为这样的特点:侠义人物总是从一种反对强暴的正义感出发,凭个人的勇敢和武艺,打抱不平,或者杀死那些压迫、欺凌老百姓的官吏、恶霸和无赖,或者盗劫豪门财物,施给贫穷的百姓。而这些行为又往往不受封建法律制度的约束,是“无政府主义”的。侠义人物可以由个人行侠走向集聚起义的道路(如《水浒》中的一些江湖好汉),也可以归顺官府,为他们效劳(如《三侠五义》中的那些侠义人物)。

侠义人物为什么会归顺官府?除去知遇之恩、士为知己者死或者所谓“货卖于识家”这些原因外,最根本的一条在于他们的宗旨可以和清官达到一致,只不过改变具体手段而已。因为清官的特点之一,也是要惩办不法的官吏、恶霸和无赖等等。这样,“公案”和“侠义”合流,出现象《三侠五义》这样的作品,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对清官、侠义,当然不能一概骂倒,而且也不需要、不应当骂倒。即如上面所说的,他们的一条宗旨是“惩恶扶善”,这总会在局部上改善一下被迫害者的悲惨处境吧!当然,这在实际上也有利于封建统治阶级巩固他们所需要的社会秩序。这里存在着一种辩证关系。

但问题并不到此为止。《三侠五义》等清代公案小说中的清官收罗了侠义人物后,他们同时还有其他的使命,比如《三侠五义》七十回后,包拯和他手下的文官武将(其中就有原先的侠义人物)的主要活动,就是扫平反叛皇帝的襄阳王及其党羽。这是一场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而侠义人物实际上就已丧失了上面所说的那种特点,扮演着“为王前驱”的角色。到了《施公案》《彭公案》这类小说中,黄天霸(也是所谓侠义人物)之流就更要去残杀绿林好汉和扫平农民起义了。以前我在上海时,看著名京剧演员演出的《恶虎村》、《连环套》,演员的演技是第一流的,演员的阵容也真是珠联璧合。但我实在不喜欢黄天霸那个人物。

黄天霸是奴才气十足的,《三侠五义》中的展昭也有奴气,有一回描写他在皇宫的耀武楼前表演武艺,每表演一段,就向皇帝叩头,一连叩了六次。后听皇帝无意中说了一句“这哪里是个人,分明是联的御猫一般”,便立即谢恩不已。一个“好汉”,甘心用“御猫”作自己的绰号,实在叫人看了不舒服。有人说,作者这番描写,是在揭露展昭甘心充当皇帝爪牙,因为猫有利爪。但我看不出来,相反,我只觉得作者是歌颂展昭的。

按照书中的描写,这位展昭最初是“到处游山玩水,遇有不平之事,便与人分忧解难”的侠客,这就是“打抱不平”的特点。他的政治态度最初似是在劝张龙、赵虎“弃暗投明,为国出力”时表现出来的,当时张、赵在土龙岗聚义。再后就表现了上述的奴气。

我们从作品中看到的,当然是作者描写到的,但我们的认识,并不是作者的认识,我们对展昭的看法,也当然和作者的看法不同。文学作品的倾向性和它对我们的认识意义不是一回事。这都是文艺理论的一般常识。我认为不必要下这样的结论:《三侠五义》就是不宜出版。适当地印一点,使今天的读者通过它来认识一点历史生活(虽然作品中的人物是虚构的,但却反映了一定的历史生活,或者说还反映了当时若干民间心理),也有好处。但争印、大量印的现象确是使人纳闷。如果为了争印而粗制滥造,那就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了。

文学作品的社会作用和影响,一般决定于两个方面——作品和读者。读者的情况也不一样。我见到一位青年,他说他读《儿女英雄传》,能仁寺以后,就觉得没有意思。但无论过去和现在,也确实听到有的年轻人从一些旧小说中受到不好影响。这里,就显出指导读书的重要作用了。

现在争印的一些旧小说,如果从它们在小说史上的地位说,向来无大争议。现在感到新鲜,那是因为很多青年读者以前没见到过。过一程子,我想也就会不那么新鲜了。我听到有一种议论,担心这一阵“新鲜”成为过去以后,再去抢印比目前更“新鲜”的旧小说,那样一来,乌七八糟的东西就会层出不穷了。我认为,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并不是“杞人忧天”,应当引起重视。

公案小说浅议

刘叶秋

说起公案小说,历来议论不一。因为这牵涉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清官的评价,大有出入;二是对绿林好汉的看法,不免偏颇。绿林好汉,投奔清官,更增加了事情的复杂性。

古时的清官与侠客,本来两不相干。审判疑难案件,为百姓伸冤除害的清官,历代史传,多有记载。如晋陆云,在作浚仪令时,推测情理,究出谋害丈夫的妻子,破案非常迅速;北魏司马悦,在作豫州刺史时,察言观色,辨明冤枉,追捕到抢劫杀人的真凶;南齐傅琰,在作山阴令时,根据物证,很容易地分清了两老妪争丝的是非;都有神明之称,事迹各见本传。至于豪侠一类,则战国时的聂政、荆轲之报答知己,慷慨捐生,《史记·游侠传》所记的“以武犯禁”的游侠,如朱家、田仲、剧孟、郭解之徒的重然诺,讲信义,喜欢为人排难解纷,和后来公案小说中的绿林好汉,也还不是一回事。

把清官和好汉结为一体,是说书人的一个创造,至清代而完成。清初统治逐渐巩固,屡平内乱,游民每因从军立功,动人歆羡,故有投奔大官,以求功名之想。鲁迅于此,持论甚精(说详《中国小说史略》二十七篇)。公案小说的内容,反映了这一现实;而“福善祸淫,报应昭彰”为其主导思想。自从道光间演施世纶事的《施公案》行世以来,演宋包拯事的《三侠五义》、演清彭鹏事的《彭公案》等续出,公案小说就形成了一个固定的类型:以一个清官为中心,有一群绿林好汉,投奔辅佐,私访办案,铲恶除奸;虽清官确有其人,而事皆杂采传说,或少借历史因由,渲染傅会,大肆铺陈。解放前,北京张荣玖说评书《于公案》,演清初被康熙帝称为“天下清官第一”的于成龙事,也和上述诸书同一机轴,不过或优或劣,文意有工拙之分罢了。

曾有一个时期,这样的论调颇为盛行:即清官对人民的危害,更甚于贪官。因为贪官污吏,为大家所憎恨;由于憎恨贪官污吏而推求其产生的根源,上溯及于皇帝,就会进而憎恨封建制度,爆发起义,推翻皇帝。而清官为民除害,受到爱戴,实际是起了麻痹人民、维护封建统治的作用。总之,贪官是革命的导火线,清官是起义的绊脚石。包拯、海瑞、况锺、施世纶、于成龙等,皆在打倒之列。

至于绿林好汉,则无论其除暴安良、劫富济贫;或是奸淫掳掠、残害百姓;不加分辨,一律和起义的农民军等同看待。所以出身绿林的黄天霸投奔施世纶,不管其后来的行为如何,亦被视为“叛徒”;窦尔敦的徒党,即使有采花淫贼的嫌疑,依然被视为好人①。

“清官有害说”,似乎颇有理论根据;无奈其不太近人情,所以难以为人民群众所接受。遭到皇亲、国戚的欺凌,就希望有执法如山、不畏权势的直臣,出来为百姓撑腰;遭到恶霸、凶徒的摧残,就希望有黄天霸之流的好汉,协助官府,为民除害;含冤被屈,就希望有明镜高悬的清官,为之昭雪。世间存在不平之事,即思作不平之鸣,这是很自然的。因此,尽管人们明知公案小说所述,多出虚构,依然喜闻乐道,借以快心。读者接受的,是这些引起共鸣的内容,而不是什么封建思想。加上情节新奇,引人入胜;说书口吻,通俗易懂;所以深受民间的欢迎。论者虽或加贬斥,谓为文意拙劣,不登大雅之堂,却并不能动摇公案小说的社会基础,

近年曾有人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对黄天霸协助施世纶诛除的对象(恶霸地主、皇粮庄头、杀人越货的大盗、采花淫贼等),作了很具体的分析,呼吁为他平反。但至今京剧中演黄天霸事的“八大拿”,还没有一出能重见于舞台。可见看法很难一致。对公案小说的优劣,可以各抒己见,无须强同。

公案小说,是旧小说的一个流派。根据“百花齐放”的方针,应该允许其存在,择优印行,以供研究参考。《儿女英雄传》,文笔不凡,足称杰作,虽涉武事,实非侠义公案之流,应属之“人情”一类。除《三侠五义》外,《小五义》和《续小五义》尚有可观;《施公案》与《彭公案》亦相伯仲;均不妨试行。但后两书,宜只刊正编,无采续书;印数都不能过多。动辄百八十万,不仅影响他书用纸,而且似乎是在大力提倡,未免不妥。

必须精选精校

弥松颐

出版旧通俗小说,必须精选精校。现在的有些出版物,质量不高。这里举《儿女英雄传》为例来谈谈。这部小说,浙江、上海、广西都已重印。阅读之后,我感到在版本、校勘、标点以至出版说明上,都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以广西人民出版社改题的《侠女奇缘》尤为严重。

《儿女英雄传》自清光绪四年(一八七八)北京隆福寺聚珍堂活字印行以来,直到解放前的七十年间,印行的版本,仅我在京津两地所见,即不下二十余种,包括活字本、刻本、大小石印本,以及各式各样的铅印本。这次广西印行(简称桂本),用的是一九三五年文艺出版社的一卷本,这是一个很劣的本子,错误千出,几不能卒读。我以光绪六年(一八八○)北京聚珍堂活字本和上海亚东图书馆本校对了一下,仅在桂本八四——八七这四个页码中,错误竟有五十余处(我的校勘并不精细)。下面分类说一说。

(一)不懂京语,任意改动

谁都知道,《儿女英雄传》以京语见长,但是由于校点者、出版者不懂京语,把一些很地道的话白儿扯得不成样子,不知其云何。

“怎么着,手里有活?这打了我的叫儿了!”这是指十三妹的武艺说,真有两手,与她比试,可正搔到我的痒处。桂本作“怎么着手里灵活,这打了我的肘儿了。”“叫儿”变成了“肘儿”(胳膊肘儿)。

安公子把包袱“提了提,没问动”。“问”是动问,指对沉重的物件先试一试,看看能否拿得起来,桂本作“没提动”。

“毛下腰去拣那镟子”桂本作“弯下腰去提那镟子”;“都是些力把”(外行)桂本作“都是些刀把”。

长火剪被从中腰砍断,剩下的部分,就像“两根大镊头钉子”。桂本作“大耙头钉子”,变成了耙子头上的钉子。

(二)不知原意,因形近误改

“拨开兵器”改为“撒开兵器”;“扔下镟子”改为“捺下旋子”;“黄莺搦”(囊,鸟类的消化器官)改为“黄莺搦腿”;“哈巴”(肋条骨)改成“哈筋巴”,不知是身体的哪一部分;“直矗矗”改成“直轰轰”;“怎么俩呀”改成“怎么个呀”;象声词“嚓”“”“吧”,改成“哧嚓”“哧”把”。

(三)改动目的不明

“醉眼模糊”改为“醉眼糊涂”;“一支洋油蜡”改为“一支洋蜡烛”;“吐了个门户”改为“拉了个门户”;“右胳膊”改为“左手膊”;“这么大神煞”改为“这么大神通”;“就是这么个情理”改为“就是这么个理由”;“颇颇的有些拿手”改为“实在的有些拿手”;“嚷将起来”改为“跳将起来”等等。

(四)任意增减字

桂本有不少处脱文,从二三字到二三十字不等(浙本、沪本也有此类情形)。这四页里边,还没有这么多,只有少量的夺衍。

“这倒得盘他一盘”,夺“倒”字;“我是我”,夺“我”字;“拱手的时节”,夺“的”字;“左手拢着右拳”作“左手拢右手”;“拿了拿桩站住”作“拿了个拿桩势”;“也不过去搪他”,衍“过”字;“拿法破法,自各有不同”,衍“自”字。

(五)标点错误,破句,连读,错用符号

限于篇幅,这里只举一例:

“那瘦子道:‘不能。就算说合了盖儿了,难道连寻宿儿的那一个也盖在里头不成?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只顾口里说话……”桂本作“那瘦子道:‘不能就算说合了盖儿了,难道连寻宿儿的那一个,也盖在里头不成!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只顾口里说话……”

《儿女英雄传》一书,解放三十年来首次出版,而且又经过某高校的校点,人们的期望很大。但拿出来的竟然是这等的一个劣本,充斥市场。(且不言改题《侠女奇缘》,光绪二十四年上海苏报馆铅印本就是这个标题,但桂本与苏报馆本亦相距甚远。)我觉得,这对广大读者,对文化出版事业,是不负责任的,对待我们古老的民族文化,也是不严肃的。

①清纪昀谓窦尔敦的徒党,往往夜入民家,劫走妇女,于次晨送还。说详《阅微草堂笔记》卷八《如是我闻》二。

蓝翎/吴泰昌/高野夫/陈允豪/邓绍基/刘叶秋/弥松颐

猜你喜欢

公案侠义清官
不惭世上英
中国公案小说
赞清官郑板桥
论释惠洪《渔父词》八首的叙事艺术
三尺公案”的由来
我国跨境电商的前世今生
清官情结
《聂隐娘》:仙剑不绝的传说
有过这样一桩“公案”
清官之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