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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传统与美国早期关于联邦制的辩论

2024-03-13赵辛阳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联邦制

关键词:古典传统;联邦制;美国宪法;联邦主义者;古代城邦联盟

摘 要:美国革命以前,联邦共和国的范例稀缺,所以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成为美国建国精英构想联合形式的有限材料之一。支持1787年宪法的联邦主义者从古代城邦联盟历史中汲取经验教训,认为美国联邦政府应该在组织原则上加以创新,联邦权力的来源和执行对象应该是人民,而非各州州权机构。同时在辩论中联邦主义者将自己关于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叙事展现给公众,传导给公众一种历史观,消解传统联邦共和国理念的权威性,唤醒公众危机意识,从而让公众产生对新政体的认同感。此外,这种政治话语能够在情感上凝聚美国人,推动美国早期的国族构建。透过这一现象的考察,可以发掘出古典传统文化流变的特征。

中图分类号:D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2435(2024)01-0048-10

Classical Tradition and the Debate on the Federalism in Early America

ZHAO Xinyang(School of History,Anhui Normal University,Wuhu Anhui 241002,China)

Key words:classical tradition;federalism;the Constitution of United States;federalists;ancient confederacies

Abstract:Before the American Revolution,since there had been few models of the federal republic,the history of ancient confederacies had become among the limited resources to which the founders could recourse. The federalists who endorsed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1787) had drawn lessons from the ancient history of ancient confederacies,believing that the principles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should be renewed. They argued that the source and implementation of federal power should be the people,the state authorities of individual states." At the same time,during the debate,the Federalists,in their debates,presented their historical narrative of the ancient confederacies to the people. They conveyed their historical views to the people,undermining the authority of the traditional concept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to awaken the public's sense of crisis and generate public identification with the new political system. Moreover,this political discourse had the ability to emotionally unite Americans and propel the early construction of the American nation. Through an examination of this phenomenon,one can uncover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classical traditional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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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革命爆发后,十三块殖民地独立为州,各州制定各自的州宪法,实行共和制,保留州的主权地位。十三个原先彼此独立的政治体只有联合为一,才能取得独立战争的胜利。因此,十三个州共同签订了《联邦条例》,形成了松散的联盟式共和国(或称联邦式共和国),《邦联条例》也充分反映了当时美国人对于联邦制1的理解。在独立战争胜利后,《邦联条例》的弊端日趋凸显,无法有效将美国凝聚为一个国家,以致美国社会陷入失序状态。不过,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各州代表最终制定了1787年宪法,设计出新的中央联邦政治机构,并赋予其巨大权力,远超于《邦联条例》所确定的美国中央机构,这意味着一种全新的联邦制出现。费城制宪会议后,联邦宪法交由各州人民选举出的宪法批准代表大会进行表决批准,1788年获得通过。在新的联邦制创设和获得批准的过程中,美国社会展开了关于宪法的政治辩论,支持宪法者通常被称为联邦主义者(federalist),反对者通常被称为反联邦主义者(anti-federalist)。在此过程中,古典世界的城邦联盟一再被提及,近邻同盟(Amphictyonic League)、亚该亚同盟(Achaean Confederacy)和吕西安同盟(Lycian Confederation)等联盟的制度和历史不断得到辩论双方的援引。

在美国早期历史的研究中,莱茵侯德(Reinhold)等学者注意到美国建国精英在联邦制的创设中援引了古希腊罗马的历史,但是他们主要从政治思想来源的角度去考察这一现象,其研究的焦点在于建国者是否以及如何将古典传统2运用于联邦制的制度设计中。3笔者认为莱茵侯德等人低估了古典传统作为一种政治话语的意义,未能将其与制宪时期关于传统的观念和危机意识联系在一起。因此,本文的重点不在于制度构建层面的研究,而是以政治文化的视角分析美国建国精英对于古代城邦联盟历史的关注和运用,尝试回答下列问题:美国政治精英在新政体创建中为什么关注古代历史?又如何叙述古代历史?而这种叙述本身又是如何影响公众的危机意识和共识?在此基础上,本文将阐发古典传统对于新生美国的意义,进而管窥西方传统文化流变的特征。

一、古代城邦联盟和传统的“联邦共和国”

18世纪,大西洋两岸都深受启蒙运动的影响,历史学成为一门显学,第一流的启蒙哲人或多或少都研究过历史。4文士哲人们之所以关注和研究历史,并非发思古之幽情,而是出于实用的目的。在科学进步的鼓舞下,启蒙时代的理性主义者相信历史学的研究可以达到自然科学研究的效果。既然牛顿能从自然界的观察中发现万有引力定律,那么人类也能从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中发现社会运转的普遍原理与法则,并运用于现实之中,引导时人趋吉避凶。5因此历史研究被赋予了极高的实用意义,对于政治家而言尤其如此。美国建国精英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就向友人表示过,“美国治国之士们必需要有丰富的历史学和法学知识”。6

因此,为美国设计联邦政体的建国精英们自然将目光对准了人类的过往。美国宪法重要的设计师和宣传者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1784年,麦迪逊开始搜寻和阅读各种邦联或者联盟的历史。为此,麦迪逊还联系了在法国巴黎担任大使的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请他搜购和邮寄大量的书籍材料。1在1784年至1786年这三年的春夏时节里,麦迪逊都在研读杰斐逊寄送给他的书籍,并且完成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命名为《古今联盟札记》。此时,麦迪逊正在谋划新的联邦制蓝图。2

在历史热的潮流下,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格外受到关注。因为联邦制或者联盟式体制(confederacy)的范例在西方历史中并不多见。近邻同盟、亚该亚同盟和吕西安同盟这几个古代城邦联盟,以及近代的德意志、瑞士和荷兰的联盟在当时被认为是为数不多的例证。在综合论述联邦制政体的研究中,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一直是其中的重头戏。上述麦迪逊的《古今联盟札记》即是以古代城邦联盟历史为其主要内容。美国宪法另一位重要的设计师和宣传者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同样在其关于联邦制历史和原则的专论中着重叙述并且论证了几个古代城邦联盟的成败之因。3在马萨诸塞州宪法批准会议上,威拉德(Willard)的发言内容几乎都是关于古代历史,尤其是关于近邻同盟的历史。4直到19世纪中叶,爱德华·弗里曼(Edward Freeman)在研究历史上的联邦制时,仍然以大量的篇幅探讨古希腊的城邦同盟。5弗里曼虽然否认近邻同盟具有联邦政体的性质,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近邻同盟“在联邦制政体的历史中十分重要”。6可以说,在美国立宪时期,古代城邦联盟是政治精英们构想联邦制的有限材料来源之一。

此外,古代城邦联盟更被视为是联邦式共和国(federal republic)的典范。孟德斯鸠在论述联邦共和国时,对古代的吕西安联盟不吝赞赏之辞,7法国政治学家和史学家马布里神父(Abbé Mably)在论述联邦共和国时也以近邻同盟为示例。8而到了美国立宪时期,笔名为“联邦农民”(federal farmer)的反联邦主义者认为,所谓的“联邦共和国”指的是一群建立在共和主义原则基础上的政治实体,他们有自己的政府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但是各邦在此基础上组成一个“联邦首脑”(federal head),他们将有限的权力移交给它,让它在确定的规则限制下制定和执行法律。这样的“联邦首脑”是一个由各共和政治体的代表组成的“议会”(assembly),就像古代的近邻同盟。9詹姆斯·威尔逊在为新宪法辩护时,认为近代几个“联邦共和国”名不副实,瑞士、德意志和荷兰中出现的联盟式政体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联邦共和国,而几个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则勉强能够提供关于联邦共和国的历史经验。10所以,美国建国者(American Founders)11一代对于“联邦式”共和国的理解和定义,以及对于联合形式的政治想象皆受到近邻同盟等古代城邦同盟历史的影响甚至制约。

因此古代城邦联盟的体系和组织原则自然成为部分建国者参照甚或效仿的重要模板。例如,根据叶茨(Yates)和佩特森(Paterson)的记录,在费城制宪会议6月28日的讨论中,与会代表们研讨各州在立法机构的代表名额分配。其中,路德·马丁(Luther Martin)援引罗林(Rolin)的《古代史》,阐释古希腊近邻同盟的组织架构的基本原则是由参与的各邦选派两名代表参加同盟议会,平等地享有代表权,这是新主美国所应仿效的。马丁推崇近邻同盟的组织原则,“所有古今联盟(confederacies)的基础都是组建联盟各邦的自由和独立。组建近邻同盟的各邦都是平等的,尽管其中最大的城邦拉西第梦人(Lacedemon,即斯巴达人)试图剥夺其中三个较小城邦的平等权利。但是據记载,拉西第梦人的计划只是要削减他们的权利,而非废止他们的平等权——古希腊大城邦的野心和权力最终毁灭了这个可敬的联盟”。1马丁认为美国理应借鉴传统的联合形式,效法古代的近邻同盟,推行各州平等的代表权,其权力基础和对象应该是各个主权州,并且以近邻同盟的历史教训暗示大州不可在代表权问题上欺压小州,以防合众国重蹈近邻同盟的覆辙,分崩离析。

综上所述,在美国立宪时期,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被赋予了高度的现实意义,政体的构建离不开历史的理解和研究。因而作为联邦共和国范例和象征的古代城邦联盟受到美国建国精英格外的关注。

二、联邦主义者对古代城邦联盟历史的研究和叙事

基于上述背景,在美国早期关于新联邦制的辩论中,古代城邦联盟频频被提及。联邦主义者汲取欧洲传统的史学资源,探究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其记载最为丰富,他们积极向公众展示出他们的研究成果。

近邻同盟组建于公元前5到4世纪,是一个由古希腊各城邦组建起来的松散联盟,它以宗教为纽带,主要处理与宗教圣所有关的事务。但是在建国者的理解中,近邻同盟是个具有政治和军事实权的政治实体。例如汉密尔顿在费城制宪会议中说道:“近邻同盟议会似乎有很大的权力来实现总体的目标。它有特殊的权力向违规的城邦罚款或者动用武力。”2麦迪逊援引《人类准则》和《名人传》等著作,详细列举了其权力,包括:动议任何利于希腊福祉的决议、宣战和作战、在成员之间做出最后裁决、对违规的城邦罚款甚或动用武力等等。所以麦迪逊认为近邻同盟的权力理论上超过了美国《邦联条例》中列举的邦联国会权力。3

既然建国者认为近邻同盟拥有重要的军事政治权力,那么他们自然想象着它曾在希腊人的历史上发挥过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元前499年,波斯大王薛西斯曾发动过一场侵略希腊的战争。建国者以为近邻同盟在这场希波战争中领导了希腊世界取得了胜利,守护住希腊人的自由。在独立战争时期,日后将要成为反联邦主义者的乔治·梅森(George Mason)曾经说过:“希腊共和国组成的小联盟抵抗并且几乎每次都击败了君主制的波斯。”4梅森借希腊人对君主国波斯的胜利,鼓舞十三块殖民地以近邻同盟为榜样,来联合抗英。联邦主义者也讴歌过近邻同盟这一历史功勋。詹姆斯·威尔逊认为,近邻同盟在建立之初,“国家的利益变成了全体希腊人共同关注的对象。构成联盟的各邦形成唯一的共和国。”很快近邻同盟就遇到了检验其成色的机会,所谓的波斯“蛮族”大王薛西斯入侵希腊,希波战争爆发。希腊最终赢得了胜利,保护住了自由。威尔逊认为希腊各邦是在近邻同盟的领导下击败了薛西斯,所以他赞美道:“我们也许可以将希腊从薛西斯的侵略中拯救出来的功勋归之于近邻同盟……我们理应赞美近邻同盟的议会的设立,这是人类政治学中的非凡之作。”1

但在关于联邦制辩论中,联邦主义者着重描绘近邻同盟在希波战争之后的历史。在他们的叙事中,近邻同盟在希腊人击败波斯后愈发疲弱,无力阻止希腊世界内部的动荡和混乱。虽然近邻同盟议会本身具有多项重要的权力,但是在强大城邦的左右下,近邻同盟的法定权力往往难以兑现。汉密尔顿就直言:“历史证明了,【近邻同盟议会】的法令总是被无视,强大的城邦对同盟的权力不加理会,直接给弱小的城邦制定法律。”2尤其是在希波战争后,雅典和斯巴达不断干涉弱小成员,他们之间的争雄亦愈演愈烈,终于引发了希腊人的内战,即伯罗奔尼撒战争。在这场内战中,希腊世界人心崩坏,城邦之间彼此仇视和敌对,战火不休。肇始战乱的雅典则受兵燹最剧,战争结束后它“毁为废墟,人民则沦为奴隶”。3

伯罗奔尼撒战争结束后,近邻同盟又因为内乱发生了第三次神圣战争。起因是福基斯人(phocians)违反同盟的宗教圣规,耕种了阿波罗圣庙的土地,所以同盟向福基斯人课以罚金。雅典和斯巴达却从中作梗,煽动福基斯人拒绝服从同盟的罚款规定。底比斯人(Thebes)为维持近邻同盟的权威,带领同盟其它城邦对福基斯人开战,近邻同盟的内乱最终引来了外患。福基斯人由于不敌底比斯人,所以请马其顿的腓力(Philip of Macedon)为其助战。腓力向来对希腊世界蓄谋已久,这次正好趁机打入近邻同盟内部,以贿赂收买的方式拉拢几个城邦的民众领袖,纵横捭阖,最终成为“同盟的主子”,夺取了希腊人的自由。4所以在联邦主义者的叙述中,希波战争前后的近邻同盟判若云泥。伯罗奔尼撒战争和第三次神圣战争暴露了近邻同盟的缺陷,它对内无法协调城邦间的纷争,对外无法抵御外敌。

其实,当今学者已经普遍注意到,美国建国一代对古代城邦同盟的理解值得商榷。近邻同盟本身乃是一种宗教性质的组织,其政治和经济上的功能与纽带乃是宗教职能的衍生。近邻同盟的确不时作为一种咨询机构解决希腊世界内部的纷争,但是并不具有延续性,与当今世界的欧盟或者联合国这样的国际政治组织相比都是南辕北辙,更遑论联邦或者邦联。5在希波战争和伯罗奔尼撒战争中,近邻同盟并没有扮演重要角色,甚至可以说毫不相关。6麦迪逊等建国精英却错误地理解了近邻同盟的性质和历史,并试图从这种误解中探寻近邻同盟衰落的原因,用以资鉴美国政体的构建。

麦迪逊认为近邻同盟衰弱的缘由在于它采用了美国现行的《邦联条例》模式,其权力的来源和执行对象是各邦,而非各邦之人民,导致同盟中央机构疲弱,无力约束成员的行为,因此在实践上无法执行其理论上应有的权力:“就像我们目前的邦联国会一样,其权力完全由各城邦的代表来管理,各城邦以其所拥有的政治能力(political capacities)来任命代表,代表们也只能以同样的政治能力来执行联盟权力。因此,出现疲软、无序,最后是联盟解体。”7汉密尔顿在纽约州的宪法批准代表会议上亦不断重复这一论点:近邻同盟的“立法模式同样地毫无效力,成员抵抗的权力却十分强大。当议会做出要求时,很少能够得到成员的服从,因此爆发了内战。那些受到攻击的成员就招来外部势力保护自己。野心勃勃的腓力带着盟友的假面具,侵犯了每个成员的自由,最终颠覆了整个体系”。8在联邦主义者的论述中,他们将目前美国所呈现出的现状,即中央机构的疲弱视为类似近邻同盟瓦解和衰落,这是他们关于这段历史的规律性认识和叙事模式。

反联邦主义者詹姆斯·门罗(James Monroe)却认为,近邻同盟与现存邦联体系之间的没有可比性。因为近邻同盟内包含着不同政体的城邦,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兼而有之。亚该亚同盟则不同,各城邦都和美国各州一样实行民主制,所以亚该亚同盟与美国邦联体系才有可比性。1在门罗看来,亚该亚同盟“体系结构的设计是智慧的结晶,所以比任何一个同盟都存续地更为长久。”而亚该亚同盟的体系结构是成员“在同盟里保留着各自的主权,彼此之间完全平等”,就像美国目前的邦联体系一样。所以亚该亚同盟内的城邦彼此间可以维持“最完美的和谐和友好状态,让他们在守护自由时十分积极。”虽然亚该亚联盟最终衰落了,但其衰落的原因只是因为外部力量过于强大。所以亚该亚同盟长期存在的历史能够证明邦联体系具有优势。2

亚该亚同盟的长期存在也得到了麦迪逊等人的承认,不过他们认为亚该亚同盟长期存在的原因并非是因为成员保持着强大的主权,而是在于以下两点:一是因为亚该亚同盟在古希腊地缘政治格局中是个次要角色,相比于近邻同盟,它的政治影响力很低,所以腓力和亚历山大并没有理会这样的小角色;二是因为亚该亚同盟的中央机构力量十分强大,成员受到了“总体政府和联盟法律的约束”,所以亚该亚同盟才能稳健地运转。3

联邦主义者还强调亚该亚同盟的经历也远没有詹姆斯·门罗形容的那么美好。亚历山大去世后,马其顿帝国和雅典、斯巴达、罗马等地中海势力不断侵扰联盟,从内部瓦解加盟城邦。亚该亚同盟成员彼此间也是分分合合,经常不得不独立地选择依附某大势力,“极尽讨好之能事”。典型的例子是其中的成员迈锡尼城邦内部发生了叛乱,叛乱者立马拉来了同盟外的雅典和艾奥里亞人来支持自己。但是叛乱者仍然觉得力量不足,于是招引来罗马人。这一引狼入室的举动给亚该亚同盟带来了灭顶之灾。罗马人到来后,同盟内的众多领袖人物投靠罗马,这些人还欺骗自己的同胞,唆使同盟内成员不断内讧。与此同时,罗马人也诱骗亚该亚同盟成员相信同盟的中央机构侵犯了它们的主权。同盟成员受到诱骗后,纷纷离开同盟。亚该亚同盟因此彻底地四分五裂,成员的自由也随之丧失。4

总而言之,在联邦主义者的叙事中,古代城邦联盟的过往是惨痛而又充满教训的,它们的失败昭示出“邦联政体不但会导致成员间的混乱,还会招引来暴政。”5所以新的美国政体有必要从中汲取经验教训。

三、经验之鉴和政治话语

根据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教训,联邦主义者认为美国新的联邦体系应该从组织原则上加以创新。在建国者的认知中,近邻同盟和亚该亚同盟与邦联体系有着十分类似的权力结构体系,它们的权力都建立在各自加盟的政治实体基础上,即州或邦之上,而非各邦或各州的人民。所以联邦主义者不仅仅要增强联邦政府的权力,还要从政体原则上加以修正,脱离传统的联邦式共和国范式。

因而,1787年联邦宪法将联邦政府的权力建立在人民的基础之上,联邦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执行对象亦是美国人民,而不再仅仅是州。在7月14日的制宪会议上,麦迪逊即以此为原则驳斥了康涅狄格州的代表埃尔斯沃思(Elsworth)。1汉密尔顿也不断强调这一原则,“我们必须将联邦政府的权力扩大至美国公民个人。”2通过改变传统联邦共和国体系的原则,建国者建立了一个主权二元分割的政治体系,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都代表人民,权力的执行对象都是美国公民个人。如此,联邦不再是各州的联盟,而是形成一个基于人民主权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3可以说,联邦主义者创设出新的制度和政治原则,让原先孱弱的邦联转化为权能强大的联邦,让原先彼此分离的州凝聚为向心力更为强大的国家。

作为“反面教材”,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经验影响到了美国联邦制的构建。除此以外,联邦主义者关于古代城邦联盟历史的叙事作为一种政治话语,能够起到塑造全国共识的效果,影响着民众对于新政体和国家的认同。

如前所述,美国早期的建国者崇尚历史研究,希冀从历史中获取有益的经验。但是历史上的先例亦会演化为固有的传统,保守者可以借此阻碍改革者的行动。在联邦制的辩论中,反联邦主义者就多次以先例、经验和传统为由来诘难联邦主义者离经叛道。例如詹姆斯·温瑟洛普(James Winthrop)写道,“一个非复合型的共和国(uncompounded republic),面积平均而言为一千英里长,八百英里宽,大概有六百万白人居民,全都迫使奉行相同的道德、风俗和法律准则,这种理想本身就极为荒谬,有悖人类所有的经验。”4在新联邦体制下,美利坚合众国将成为统一的大共和国,在温瑟洛普看来,这点得不到人类经验证实,实属荒谬。而塞缪尔·布莱恩(Samuel Bryan)直言,“经验的证据、最负盛名的作家的观点,以及事物的规律都以最清楚的方式证明了,一个像美利坚合众国有那么广袤的疆域的国家唯一的政体形式只能是多个共和政体组合而成的邦联”。5布莱恩直接以经验、规律以及先哲作为背书,拥护旧的邦联体系。这些反联邦主义者在联邦制和共和国面积大小上的坚持,意味着传统的观念和先例在美国立国时期的分量。

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中,麦迪逊等联邦主义者展开了对于古代历史的研究和叙事,意图改变民众关于传统联邦共和国的固有印象,消解历史先例的权威。他们将美国邦联系统中中央疲弱的特征嵌入进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敘事中,认为城邦联盟的中央机构没有和各邦人民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无力约束成员,最终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这是联邦主义者所建立的基本历史叙事逻辑和模式。这套叙事模式不但能够在理性层面消解传统联邦共和国模式的权威以及邦联体系的合理性,同时也能在感情层面激发民众的焦虑情绪,唤醒民众的危机意识。

在美国立宪运动期间,联邦主义者不断渲染危机的到来。6他们时常会强调内部失序的危险,以及外部入侵的威胁,而邦联则无力应对这样的局势。例如汉密尔顿在《联邦主义者文集》的第十五篇和第二十四篇中就进行过这方面的阐释。他强调各州会在利益的诱惑和激情中陷入混乱中,各自为政。而在新独立的美国周围列强环伺,西班牙、法国和英国这些欧洲君主国都是美国的威胁,他们有可能会拉拢和分裂各州,再趁乱侵略美国,就如同古代的马其顿王腓力和罗马人所作所为一样。7不过这只是汉密尔顿对未来的想象,当时美国内部没有陷入类似于伯罗奔尼撒战争一样的战火中,外部势力也没有分裂和侵略美国。在反联邦主义者布莱恩(Bryan)和布鲁图斯(Brutus)等人看来,联邦主义者过于夸大当下的形势,国家内部并未如联邦主义者所渲染的那般危机重重,而欧洲各强国本身处于混乱之中,未来长久一段时间内都无力危及美国人民。1

可是一旦将邦联体系与古代城邦联盟衰亡的原因联系在一起,便可以为美国“危机”的想象提供另一套的逻辑和叙事模式。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意味着邦联体系变化的一种可能性。虽然邦联体系下的美国目前没有沦入古代人的“悲惨命运”中,但是既然它有着相同的弱点,那么很有可能就会重蹈覆辙。而当时流行的人性一致论则让联邦主义者更加倾向于相信这种可能性将会转化为现实。

启蒙运动中的哲人们普遍相信,古代人和现代人的人性始终是共通的,因为大自然“决定了人的发展和基本行为模式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在这种人性一致论的预设中,启蒙哲人强调的并非个体的一致,而是不同时空中的人类群体具有一致性,相同的人类情感和特征遍布于不同的社会中。2而正是由于古代人的社会与现代人的社会在人性上是共通的,那么现代人在一定的条件下仍有可能重蹈古代人的命运。正如启蒙哲人休谟有言:“人们普遍承认,各国各代的人类行为有很大的一律性,人性的原则和作用始终是一致的。相同的动机总是会产生出相同的行为,相同的原因也会带来相同的结果。”3

建国精英们普遍接受了休谟等启蒙哲人的观念,并且以冷静的现实主义态度将人性一致论作为政体构建的原则,《联邦主义者文集》即是对此的典型反映。汉密尔顿在讨论到美国发生内乱的可能性时曾言:“假如把缺乏这类斗争的动机作为斗争不存在的理由,那就是忘记人是野心勃勃、存心报复而且贪得无厌。指望几个相邻的独立而未联合的国家一直和睦共处,那就是无视人类事变的必然过程,蔑视数世纪来积累的经验。”4在汉密尔顿看来,“野心勃勃、存心报仇而且贪得无厌”是人之共性,数世纪来皆是如此,而这种人性不变的恶需要作为考虑问题的前提。既然过去的城邦联盟制度被证明是失败的,那么具有相同人性弱点的现代社会自然不能以为自己能够逃过类似联盟制度带来的恶果,必须对制度本身进行革新。否则,古代的伯罗奔尼撒战争或者第三次神圣战争这样的内乱很有可能在美国邦联体系中再度发生。可以说,人性一致论是联邦主义者担心美国重蹈古代覆辙的心理学依据。

在人性一致论的预设和对古代历史的叙事中,联邦主义者以古代城邦的衰亡昭示旧邦联体系可能会给美国带来的悲惨前景,建构起一种针对现实的恐惧感。麦迪逊在弗吉尼亚宪法辩论会议上的发言即是对此的反映:“我们可以从这些不幸的國家中获益非凡……这些联盟的历史是不是和我们从现实经验中得到的教训十分耦合?我以诚挚的感情祈求上苍,让美国可以有足够的智慧,从对这些联盟的不幸的沉思中得到启发,从中获益,这样她就可以规避造成那些联盟失败的因素,从而避免相同的命运。如果中央政府依靠于州为了换取支持而自愿做出的贡献,那么美利坚合众国的分崩离析将是最终结果。”5从麦迪逊的呼吁可以看出,他对古代历史的回顾不仅仅是希望能够获取政体设计的经验,也是一种情感上的反应,古代城邦联盟的过往让他对美利坚的前途产生焦虑和恐慌的情绪。他在以理性劝诫美国人民的同时,也力图通过历史叙事将自己的情感传递给人民,唤醒人民对于潜在危机的共同意识。为此,在面向公众的写作中,麦迪逊采用了悲剧化的修辞,刻意描画古代城邦联盟的悲惨遭遇:“亚该亚同盟惨遭肢解,亚该亚人被套上枷锁,直到今天还在枷锁下呻吟”;而近邻同盟在腓力未曾入侵以前,成员就陷入了“相互嫉妒、相互惧怕、相互仇恨和相互伤害”之中,结局是希腊人丧失了自由。1

麦迪逊等人的叙事模式和情感表达得到了广泛的共鸣,各州批准宪法的会议上的记录即是对此的印证。在记录中联邦主义者们屡屡提及古代城邦联盟,而且基本沿用了麦迪逊在《联邦主义者文集》第18篇中的叙事逻辑和模式,多次强调腓力剥夺希腊人自由的历史。2因此,如果说新联邦制在制度层面将美国凝聚为一个民族国家,那么基于历史叙事形成的情感网络则为美国早期的凝聚提供了共鸣和认同。

联邦主义者不仅用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叙事传递危机的意识,同时还以其安抚民众对于新联邦制的恐惧心理。州权主义者担心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张将会破坏州权。麦迪逊则以古代的历史打消他们的疑虑:“亚该亚同盟里,同盟的首脑有可能掌握着一定程度的某种权力,使首脑类似于联邦宪法体系中的联邦政府。吕西安同盟以其所秉承的原则与形式而言,与联邦政府更有相似之处。但是从二者的历史中可知,它们都没有蜕变或者趋向退变为单一的统一政体。相反,其中一个的毁灭正是因为其同盟的权威无法阻止同盟成员分道扬镳,最终同盟解体。”3关于亚该亚同盟,虽然它的组织原则类似于邦联,以加盟成员的主权为基础,各成员在联盟里具有相同的代表权。但是麦迪逊等建国者认为,亚该亚同盟的同盟机构权力很大,有制约加盟成员国的力量,4在这一点上和麦迪逊等人设想的联邦制有类似之处。不过,亚该亚同盟“首脑”的权力并没有威胁到加盟城邦的主权地位。反倒是因为亚该亚同盟的组织原则问题,加盟成员离心离德,同盟土崩瓦解。而关于吕西安同盟的历史记载语焉不详,联邦主义者只能通过有限的史料知道这个同盟曾经实行过比例代表制,不同加盟城邦在同盟有不同的代表名额,类似于众议员名额在各州的分配。但是联邦主义者认为这段历史经验或多或少昭示了新设计的联邦政府并不会剥夺州的主权地位。无论如何,联邦主义者的历史叙事都试图令美国朝野形成共识,认同新生的联邦体制。

总体而言,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发挥了两方面的功能。一是作为经验之鉴,成为美国立宪运动中“灯塔的灯光,警告人们应该避开哪条道路”,5为联邦主义者提供经验教训。二是关于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叙事作为一种政治话语,能够消解民众对于传统的敬畏心理,改变民众对于传统联邦共和国的认知,加剧民众对于危机的想象,以及对于邦联体制的不安。在这种古代文明衰微的历史叙事中,新创设的联邦制则被赋予了改良和进步的意义,变成了秩序稳固的意象和符号,从而令民众对新政体产生认同感,同时还为美国早期的国家构建注入了革新的动力与信心。无疑,这种结合了历史叙事与未来展望的意识形态可以有利于美国这个新生的“想象共同体”6的凝聚。

四、结 语

美国早期曾经有人比喻,“新宪法抬起了一个联邦屋顶,却没有联邦墙壁”。这个比喻说明,虽然宪法为美国的“合众为一”(E Pluribus Unum)提供了政治架构,但是作为一个新生的国族,美国仍然欠缺民族情感和认同。因为美国人民缺少共同的历史,“仅靠一场独立战争的胜利还不能提供一个一体化的民族认同所必须的共同情操、象征以及有关社会的各种解释”。1而早期关于古代历史的叙事能够弥补美国国族凝聚力和认同感的缺失。

在联邦主义者所构建的叙事中,新的联邦制从古代联盟失败的历史中汲取经验,进行了改革,意味着美国新政体之于古代城邦同盟体制,或者传统的联邦共和国体制而言乃是一种超越。美国革命前,历史上的共和政体要么成为遗迹,要么囿于蕞尔小邦。共和政体结成的联盟或者联邦又因诸多缺陷而湮没于历史中。如今联邦主义者的历史叙事则向美国人宣示新制度是在旧制度之上的改良。在一众反对者以传统和经验向联邦主义者施压时,联邦主义者的历史叙事会赋予公众信心、勇气甚至优越感。这种优越感在托马斯·杰斐逊写给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的一封信中体现明显。信中,杰斐逊假定古代人在得知美国政体所体现出的新原则后,他们就可以建立更为自由且良好的政府。2当美国人以为自己脱离了古代城邦联盟覆亡的命运轨迹,并且沾沾自喜之时,自然会倾向于将美国视为超越过往经验的存在,具有独特和美好的前景,而这其实是一种例外论(exceptionalism)的体现。例外论则是美国人长久以来身份认同的意识形态基础。3

在联邦主义者的历史叙事中,古代文明扮演了“他者”的角色,用来界定和标榜新政体的性质和特性。在美国立国初期,这种他者化具有别样的意义。因为作为新生的“想象的共同体”,美国人亟需界定自身的特征。同时,这种叙事还能够为美国整体的政治实验带来动力和信心,塑造一种美国自身乃是进步和“例外”的意识形态。可以说,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经验对于新宪法这个“联邦屋顶”的形成起到多大作用,难以厘定。但是,联邦主义者对古代历史的叙事确是“联邦墙壁”的一部分。

联邦主义者关于古代城邦联盟历史的叙事还能体现出古典传统在西方文明流变中的特征,为当代古典传统的研究提供一种思路。自古典时代以来,古典文明一直受到西方国家的关注。启蒙哲人们更是建构了一幅尊崇古典而贬抑中世纪的历史图景。4所以古典传统的影响一直受到重视。2007年,布莱克维尔出版公司就策划出版了一本关于古典传统的专门学术指南。5不到一年,布莱克维尔公司又出版了一本关于古典接受研究的指南。从“古典传统研究”到“古典接受研究”,其实反映了学界越来越多注意到西方基于自身历史文化情境对于古典文化的选择和接受,强调接受者与古典传统之间双向互动的关系。6可是透过联邦主义者关于古代城邦联盟历史的叙事可以看出,古典传统影响的研究不应局限于“接受”或者“选择”的视域中,“拒斥”或者“否定”同样应该受到重视。通常而言,对文化传统的选择性接受就意味着对部分传统的否定,这种否定往往是接受者无意识的行为。可是联邦主义者并非如此,他们是在有意识地“主动否定”传统,消解古典典范的权威性,从而构建新的话语体系和历史叙事。而联邦主义者在西方文明史中并非孤例。由于古典文明具有典范性特征,所以古典文明可以作为一种意象被编织进文明演进的历史叙事中,为后世认知自我文明拓展想象的空间。即使后世持主动否认和排斥的态度,他们依然可以借由古代来突出自我的现代化特征,展开对于未来的想象,为文明注入革新、进步的勇气与信念,从而凝聚文明內部的共识,这是西方民族国家崛起时意识形态中的重要现象。

责任编辑:马陵合

*作者简介:赵辛阳,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美国史。

1 美国联邦制创建之前,联邦的含义较为宽泛,邦联和联邦两个概念之间并没有泾渭分明,很多人认为《邦联条例》即是对联邦制的实践。参见王希著:《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72页。支持《邦联条例》体系的反联邦主义者认为,联邦制的原则意味着,拥有独立主权的各州构成一个政治联盟,各州地位平等,州权处于优先的地位。这种内涵与联邦主义者所倡导的原则十分不同,所以反联邦主义者一直不愿意接受“反联邦主义者”(anti-federalist)这样的称谓。

2 泛指古希腊罗马文化对于后世西方文明之影响。

3 Meyer Reinhold,Classica Americana:The Greek and Roman Heritage in the United States,Wayne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84,pp. 103-104. Carl J. Richard,The Founders and the classics,Greece,Rome,and the American Enlightenment,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4,pp. 104-114. David J. Bederman,The Classical Foundation of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Prevailing Wisdo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8,pp. 104-134. 晏绍祥著:《古典民主和共和传统(下卷):现代的阐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20-150页;李剑鸣:《在雅典和罗马之间——古典传统与美利坚共和国的创建》,《史学月刊》2011年第9期。

4 伏尔泰写过《风俗论》《路易十四时代》等史学经典著作,大卫·休谟出版过六卷本的《英国史》,孟德斯鸠写过历史专论《罗马盛衰原因论》,而且其代表作品《论法的精神》其实是对人类过往历史经验的研究。

5 Trevor Colbourn,The Lamp of Experience:Whig History and the Intellectu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Liberty Fund,1998,p. 5.

6 From John Adams to James Warren,17 July 1774(2021-05-12),Founders Online,https://founders.archives.gov/?q=john%20adams%20to%20james%20warren%20Author%3A%22Adams%2C%20John%22%20Recipient%3A%22Warren%2C%20James%22&s=1111311111&r=5

1 James Madison,From James Madison to Thomas Jefferson,16 March 1784 (2020-05-13),Founders Online,https://founders.archives.gov/?q=render%20all%20such%20lights%20of%20consequence%20Author%3A%22Madison%2C%20James%22%20Period%3A%22Confederation%20Period%22&s=1111311111&r=2&sr=

2 James Madison,Notes on Ancient and Modern Confederacies,April-June? 1786 (2020-05-15),Founders Online,https://founders.archives.gov/?q=notes%20on%20ancient%20and%20modern%20confederation%20Author%3A%22Madison%2C%20James%22&s=1111311111&r=4&sr=

3 James Dewit Anderews,The Works of James Wilson,vol. 1,Callaghan and Company,1896,pp. 285-321.

4 Johnathan Elliot ed.,Debates in the Several State Conventions,vol.2,Burt Franklin,1968,p.68.

5 Edward A. Freeman,History of Federal Government in Greece and Italy,edited by J. B. Bury,Macmillan,1893.作者爱德华·弗里曼原先设想的是研究整个历史上的联邦制政体,可惜天不假年,过早离世,只写到了诺曼征服时期。后来伯里将其作品重新整理,以《希腊和意大利的联邦制政体》为名重新出版。由此可见,古希腊历史上的城邦联盟在西方联邦制历史中的分量。

6 Edward A. Freeman,History of Federal Government in Greece and Italy,edited by J. B. Bury,London and New York:Macmillan,1893,p. 101

7 [法]孟德斯鸠著,许明龙译:《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158页。

8 Bederman,David J,The Classical Foundation of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Prevailing Wisdo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8,p.126.

9 Herbert J. Storing ed.,The Complete Anti-federalist,vol. 2,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1,p. 331.

10 Johnathan Elliot ed.,Debates in the Several State Conventions,vol.2,Burt Franklin,1968,p. 422.

11 美国建国者(American Founders)是指参加美国革命从而创建新国家的那一代美国人。

1 Max Farrand,The Records of the Federal Convention of 1787,vol. 1,Yale University Press,1966,p.454,459.

2 Max Farrand,The Records of the Federal Convention of 1787,vol. 1,Yale University Press,1966,p. 285.

3 Alexander Hamilton,James Madison,John Jay,The Federalist Paper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88. James Madison,Notes on Ancient and Modern Confederacies,April-June? 1786 (2020-05-13),Founders Online,https://founders.archives.gov/?q=notes%20on%20ancient%20and%20modern%20confederation%20Author%3A%22Madison%2C%20James%22&s=1111311111&r=4&sr=

4 Richard M. Gummere,The American Colonial Mind and the Classical Tradi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3,p. 180.

1 James Dewit Anderews,The Works of James Wilson,vol. 1,Callaghan and Company,1896,p. 288.

2 Max Farrand,The Records of the Federal Convention of 1787,vol.1,Yale University Press,1966,p. 296.

3 Alexander Hamilton,James Madison,John Jay,The Federalist Paper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88,译文参考[美]麦迪逊、汉密尔顿、杰伊著,尹宣譯:《联邦论》,译林出版社2019年版,第113页;James Madison,Notes on Ancient and Modern Confederacies,April-June? 1786 (2020-05-13),Founders Online,https://founders.archives.gov/?q=notes%20on%20ancient%20and%20modern%20confederation%20Author%3A%22Madison%2C%20James%22&s=1111311111&r=4&sr=

4 Alexander Hamilton,James Madison,John Jay,The Federalist Paper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p. 89-90.

5 Bederman,David J. The Classical Foundation of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Prevailing Wisdo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8,pp. 127-128.

6 晏绍祥著:《古典民主与共和传统(下):现代的阐发》,第131页。

7 Alexander Hamilton,James Madison,John Jay,The Federalist Paper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88,译文参考[美]麦迪逊、汉密尔顿、杰伊著,尹宣译:《联邦论》,第113页。

8 Johnathan Elliot ed.,Debates in the Several State Conventions,vol.2,Burt Franklin,1968,p. 234.

1 Johnathan Elliot ed.,Debates in the Several State Conventions,vol.3,Burt Franklin,1968,p. 210.

2 Johnathan Elliot ed.,Debates in the Several State Conventions,vol.3,Burt Franklin,1968,p. 210.

3 Alexander Hamilton,James Madison,John Jay,The Federalist Paper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 90.译文参考[美]麦迪逊、汉密尔顿、杰伊著,尹宣译:《联邦论》,第116页。

4 Alexander Hamilton,James Madison,John Jay,The Federalist Paper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p.90-91.译文参考[美]麦迪逊、汉密尔顿、杰伊著,尹宣译:《联邦论》,第117-118页。

5 Alexander Hamilton,James Madison,John Jay,The Federalist Paper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92.译文参考[美]麥迪逊、汉密尔顿、杰伊著,尹宣译:《联邦论》,第118页。

1 James Madison,Rule of Representation in the Senate,[14 July] 1787(2020-05-15),Founders Online https://founders.archives.gov/?q=operate%20on%20the%20people%20individually%20Author%3A%22Madison%2C%20James%22&s=1111311111&r=6&sr=;

Max Farrand,The Records of the Federal Convention of 1787,vol.2,Yale University Press,1966,p. 9.

2 Alexander Hamilton,James Madison,John Jay,The Federalist Paper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115. 译文参考[美]麦迪逊、汉密尔顿、杰伊著,尹宣译:《联邦论》,第150页。

3 王希著:《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增订版),第104-109页。

4 Agrippa,XI.The Massachusetts Gazette,(Number 398) Jan.7,1788,reprinted in Paul Ford ed.,Essays o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Historical Printing Club,1892,p.91.

5 Samuel Bryan,Centinel,No. 14,Feb. 5,1788,reprinted in Merrill Jensen,John P. Kaminski,and Gaspare J. Saladino,eds.,Documentary History of the Ratific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State Historical Society,1976,p. 37.

6 李剑鸣:《“危机” 想象与美国革命的特征》,《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3期。李文认为革命时期的危机话语形成了以“自由危机”为核心的表达方式。

7 Alexander Hamilton,James Madison,John Jay,The Federalist Paper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p.75-78 ;120-122.

1 Pauline Maier,Ratification:The People Debate the Constituion,1787-1788,Simon and Schuster,2010;Herbert J. Storing,The Complete Anti-Federalist,vol. 6,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1,p. 39.

2 [美]彼得·盖伊著,王皖强译:《启蒙时代(下):自由的科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57页。

3 David Hume,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p.41.

4 Alexander Hamilton,James Madison,John Jay,The Federalist Paper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 29.译文参考[美]麦迪逊、汉密尔顿、杰伊著,程逢如、在汉、舒逊译:《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23页。

5 Johnathan Elliot ed.,Debates in the Several State Conventions,vol.3,Burt Franklin,1968,pp. 131-132.

1 Alexander Hamilton,James Madison,John Jay,The Federalist Paper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p. 89-92,译文参考[美]麦迪逊、汉密尔顿、杰伊著,尹宣译:《联邦论》,第114页-118页。

2 Johnathan Elliot ed.,Debates in the Several State Conventions ,vol.2,Burt Franklin,1968,pp.68,187,234-235;Johnathan Elliot ed.,Debates in the Several State Conventions ,vol.3,Burt Franklin,1968,pp.129-130;Johnathan Elliot ed.,Debates in the Several State Conventions ,vol. 4,Burt Franklin,1968,pp.195,293;Johnathan Elliot ed.,Debates in the Several State Conventions ,vol.5,Burt Franklin,1968,pp. 210,219,252.

3 Alexander Hamilton,James Madison,and John Jay,The Federalist Paper,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p. 229-230;译文参考[美]麦迪逊、汉密尔顿、杰伊著,尹宣译:《联邦论》,第309-310页。

4 Alexander Hamilton,James Madison,and John Jay,The Federalist Paper,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 90.

5 Alexander Hamilton,James Madison,and John Jay,The Federalist Paper,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 175. 译文参考译文参考[美]麦迪逊、漢密尔顿、杰伊著,尹宣译:《联邦论》,第238页。

6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以“想象的共同体”来定义现代的民族或者国族,但他并不认为想象是一种“捏造”,而是一种“创造”,想象的方式可以让缺少关联性的人意识到其他人的存在和与他们之间的联系,从而形成一种共同体意识,参见[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著,吴叡人译:《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步》(增订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1 [美]乔伊斯·阿普尔比等著,刘北成等译:《历史的真相》,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83页。

2 Thomas Jefferson,To John Adams from Thomas Jefferson,10 December 1819 (2020-06-01),Founders Online,https://founders.archives.gov/?q=from%20the%20rape%20of%20the%20sabines%20to%20the%20ravages%20of%20the%20caesars&s=1111311111&r=1&sr=杰斐逊的信中主要提到的是罗马人,罗马向来都被美国视为典范,既然杰斐逊对罗马已有如此的自豪感,那就更不用提对希腊的城邦了。

3 李剑鸣:《关于“美国例外论”的历史反思》,《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6期。

4 [美]彼得·盖伊著,刘北成译:《启蒙运动(上):现代异教精神的兴起》,第29-35页。

5 Craig W. Kallendorf ed,Blackwell Companion to Classical Tradition,Blackwell Publishing Ltd,2007.

6 Lorna Hardwick and Christopher Stray ed,Blackwell Companion to Classical Receptions,Blackwell Publishing Ltd,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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