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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介入人民调解的举措及实践意义

2024-01-31马静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24年1期
关键词:人民调解实践意义枫桥经验

马静

摘 要:心理咨询介入人民调解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进程中的一个亮点,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法的创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以嵊州市金庭司法所羲之调解室为例,从人民调解的背景分析,对心理咨询介入人民调解实践的举措作了梳理,阐明了心理咨询在基层人民调解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枫桥经验”;心理咨询;人民调解;实践意义

“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之后又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

嵊州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心理咨询引进人民调解实践,成立了嵊州市金庭司法所羲之调解室,取得良好成效。本文从人民调解的背景进行分析,对嵊州市金庭司法所羲之调解室的实践举措作以梳理,阐明心理咨询在基层人民调解中的实践意义:心理咨询介入人民调解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进程中的一个亮点,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法的创新。

一、心理咨詢介入人民调解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法制意识的增强,乡村社会矛盾呈现出新趋势、新动向和新特征。过去主要是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现在则扩展到涉及房屋、宅基地、损害赔偿、厂矿纠纷等复杂程度较高的各种新型纠纷,逐步形成一种行政、民事、刑事掺杂的较为复杂的社会矛盾格局。其实,许多生活中的琐碎事务,如果在矛盾的萌芽状态就运用心理咨询的手段加以调解,细致了解当事人的心理困扰,及时采取合理应对措施,使双方愿意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则会极大地节约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重拾邻里和睦,高效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相反,如果当事人情绪没有得到及时宣泄,导致矛盾激化,则会影响村民间的和谐相处,甚至会使事态失控进而发展为违法犯罪事件,造成伤人与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新形势,更好地传承“枫桥经验”,高效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2018年3月,嵊州金庭镇司法所以书圣王羲之后裔最大的聚居地、有“江南规矩第一村”之称的华堂村为载体,发扬王羲之家训这一宝贵的精神财富,由金庭镇、北漳镇两地联合成立了“书圣故里”品牌调解室——羲之调解室,以“最多跑一次”理念不断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流程优化、资源整合和能力提升。本着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成立由司法、公安、综治、国土、城建、企业,律师、法官、检察官、乡贤、村嫂、调解主任等多层次多部门人员参与的调解员库,任何纠纷都能抽出相应的专业调解员,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调解室采用心理咨询的方式将人文关怀引进人民调解中,满足了百姓在倾诉、沟通、求助、尊重等方面的心理需求。功夫不负有心人,近年来金庭镇无一人越级上访,无因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这跟以家训树家风,以家风促党风、政风是分不开的。

二、心理咨询介入人民调解的措施

(一)协同化治理,“整合资源”化纠纷

一是“党建+”,将化解矛盾纳入部门、村年度考核。完善了网格化排查预警和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司法所牵头”的局面。二是“专业+”,调解队伍从力量分散向专业集成转变,创新矛盾化解机制,借助网络平台,整合司法所、派出所、国土所、法庭、检察室、基层法律服务所等部门专家解纷资源,让每一次调解涉及的具体问题都有专家参与,被调解人可以在调解人才库里选择自己信任的调解员,让当事双方有足够的心理安全感,大大提高调解成功率。三是“志愿+”,调解主体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参与转变,吸纳乡贤、村嫂、镇干部、村干部、政法从业人员、“羲之志愿者”等志愿者队伍百余人参与调解,变单线排查为网格协同。四是“联动+”,依托羲之调解室,不断推进诉调、警调、政调、访调、检调“五调联动”机制建设,落实调解优先制度,以“联调”化矛盾。

(二)多元化服务,“调治相间”助疏导

调解室创新调解理念,一是理念创新,心理疏导。针对镇村矛盾多以家庭、邻里、情感纠纷为主的情况,充分运用“心理疏导入心、伦理感化入情、普法教育入理、协商平衡利益”的“三入一平”四位一体的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将心理学应用于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帮助当事人认清自己的问题并逐步调整心态,寻找清晰的调解突破口。2019年,调解成功率达100%。二是专业合作,人才引进。加强与高校合作,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定期提供“驻站式”服务,运用情绪疗法、认知疗法、叙事疗法等帮助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伦理感化。三是平台拓展,强化回访。利用调解室合作单位金庭司法所系绍兴市首批心理服务平台的优势,在案件回访中对矛盾双方当事人提供心理服务,提升人民满意率,共计提供回访心理服务52次。

(三)实体化运作,“调训结合”促和谐

家训蕴含着丰富的法治文化内涵,可以实现‘法不及而秩序井然’的作用。华堂村将王羲之家训“上治下治,敬宗睦族;执事有恪,厥功为懋;敦厚退让,积善余庆”作为村规民约,以规矩树家风,以家风带社风,设置了道德石、道德墙等,并开设了家训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传统美德故事、道德格言警句、身边好人好事等,打造了一条道德文化长廊,营造了浓厚的文明崇德氛围。

司法所以金庭镇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为契机,“一个窗口”为群众提供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的优质服务。整合原本分散设置的镇群众来访接待中心、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办理中心、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镇社会心理咨询服务平台、镇综治工作中心、镇“基层社会治理四平台”指挥中心、人民法庭诉讼代理中心、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处等平台,形成1个中心N个平台的“1+N”工作格局,纵向整合镇、村两级调解平台,和法庭、派出所、村、企业形成“调共体”,构建联合接访、矛盾调解、信访代办、法律援助、诉讼服务“五位一体”多元化解平台,通过前台分流、窗口受理、后台办理、流程跟踪,建设社会治理“一站式”便民服务管理平台。

目前金庭镇已整合平台13个,做到“一扇门进出,事情全办清”。结合王羲之家训文化,将当地村民熟知的王羲之家训家规中的“敦厚退让、敬宗睦族”等文化因素融入调解过程,以法治文化支撑法治建设,对老百姓起到了很好的道德教化作用。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带当事人到家训馆开展“读家训、促和谐”,利用农民“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的心理特点,形成以调解团队为核心、以社会组织志愿者为辐射点的王羲之家规家训运用网络,使调解别具“羲之风味”,充分彰显司法情怀。

调解完成后,调解室还利用金庭司法所系绍兴市首批心理服务平台这个优势,在回访过程中对矛盾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化解当事人的积怨,消除“公事公办、案结事了”的冷漠态度,使当事人感觉到羲之调解团队的人文关怀,做到案子了结、心结打开、助人自治。

(四)系统化规划,“以调普法”保稳定

一是创新“以调普法”“以案释法”方式方法,借助心理学上的格式塔疗法,激发百姓渴望明法理与和谐安定的心理,坚持排查调处与普法教育结合,将纠纷化解与释法明理融合,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当事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过程,收到“调解一件、普法一片”的双赢效果。2022年以来,调解室开展“以调普法”52次,“以案释法”8次。为金庭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书法普法。调解室在当地中小学开展“诵读宪法、书写宪法”“扫黑除恶,我先行”等法治主题班会,以书法艺术教育调动法治教育功能,筑牢青少年法治信仰。三是巡回讲法。在中小学课堂演讲,让学生用学到的知识去影响家长,潜移默化提高村民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用合理途径解决纠纷、用和谐观点维系关系的能力。调解室在全镇范围开展“三治融合、法治先行”巡回讲堂活动,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共计开展巡回宣讲17场,受益群众4 500多人次。

三、心理咨询介入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意义

(一)有利于和谐社会秩序的构建

一切民事糾纷都有它的社会心理成因,面对纠纷,人们通常以满意或不满意的感受状态形成对事情的个体评价、监督。对事情处理结果满意时,人们会将注意力指向某类信息、择取某类信息,否则会忽略、回避与情感需要相悖的信息。即使各类纠纷的性质与特点不同,但参与者在调解过程中存在着共同的心理特点与规律——想解决问题、满足自己的需求。如果对一些个性独特的当事者没有及时疏通、引导、劝解,很容易引发冲突,导致纠纷双方矛盾激化。

(二)是以人为本的人民调解的需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随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人心,心理咨询这种方式将人文关怀进一步体现在人民调解中,让人看到法律对生命、人格、尊严、情感的尊重和保护,感觉到法律的强大力量,从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平安的政治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总之,社会建设得好不好、运行秩序行不行,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成效。社会治理的价值追求是共建共治共享,制度机制是重要保障,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形式,进一步整合力量资源、集成多元手段,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管理、“一窗式”办理、“一条龙”处理,打造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的“融调解”体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拓宽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

参考文献:

[1]张文显,徐勇,何显明,等.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J].治理研究,2018,34(6):10-13.

[2]郁建兴,任杰.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自治、法治与德治[J].学术月刊,2018,50(12):70.

[3]王宗礼,李连军.新中国70年来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逻辑与主要启示[J].青海社会科学,2019(6):14-15.

[4]门献敏,曹灿.论新时代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的四维向度[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1,22(6):79.

[5]胡江华,曹胜亮.新时代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创新的现实困境与纾解路径[J].理论月刊,2022(5):53.

[6]胡勇.“三治融合”视域下乡村社会矛盾调解机制的创新[J].黑河学院学报,2022,13(6):48.

[7]新华社.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BE/OL].(2019-10-31)[2019-11-05].https://www.gov.cn/zhengce/2019-11/05/content_5449023.htm?eqid=ed31c82e0012a6ec000000036456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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