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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共生:师生伦理关系的道德理想

2024-01-17曹周天

当代教育与文化 2023年5期
关键词:师生关系师生道德

曹周天

(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北京 100081)

师生关系一直以来是教育理论与实践领域关注的焦点,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理论资源,这些内容值得我们认真吸收并学习借鉴。“教育的成效,归根结底是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实现的。惟其如此,师生关系成为教育中的一个老话题。”[1]然而,当前师生关系存在功利化、庸俗化现象,比如,一些学生以教师话语权的大小和掌握学术资源的多少作为选择导师的依据;一些学生为了60分过关,向教师要分,等等。[2]师生交往中的种种道德失范行为,虽然其动机和具体行为表现有所不同,但集中反映出的问题很值得关注。客观来看,师生关系“最容易在学生身上留下痕迹。它就像血液在学生身上流淌,融入其中的是教师的人格魅力、学术精神,以及学生自身发展出来的主体意识、价值观念和理想信念。”[2]如果师生关系出现了诸如功利化、庸俗化倾向,不但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而且对学校的教学氛围也会带来消极的影响。本文从学生学习伦理的视角,探讨有关师生关系中的道德失范问题,主要侧重于“生对师”的角度。

一、师生关系道德失范的现状检视

“道德失范包含着人们精神和行为失范两个方面的内容,从精神上讲是内在道德心理的失落、混乱和道德观念的缺失、动摇,从行为上讲是举止仪表和动作语言的混乱或犯分乱理,或者说是行为的无度与越轨。”[3]聚焦到学生的学习领域,主要包括学生在学习观念及行为层面的道德失范表现,即不合道德规范的学习观念和学习行为。对学生学习道德问题的理论探讨并不是靠主观臆想,它必须建立在丰富、真实且具有普遍意义的现实教育现象基础之上。[4]为此,笔者通过日常观察、翻阅报刊和访谈等途径,广泛收集与学习伦理议题相关的典型案例作为分析的第一手依据。这些来自一线教学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问题突出、内容生动具体,为我们深入了解师生关系道德失范行为表现提供了丰富的感性认识经验。概括起来,学生在处理师生关系时的道德失范主要表现在对教师缺乏真诚的尊重、理解和体贴与个人行为不受约束两方面。下面结合案例作具体分析。

(一)被捧晕了的先生

案例1:寻找失去了的大学精神[5]257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钱理群先生曾提出“绝对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5]257这个概念。他讲述了这样一则故事:

课上看到一个学生坐在第一排,他对我点头微笑很有礼貌,在我讲课过程中,这个学生总能够及时作出反应,点头、微笑。下课后他迫不及待地跑到我面前,称赞我课讲得好,并且把好在哪里说得头头是道。如此一次,两次,三次,我对他的好感与日俱增。到第四次上课时,他提出让我帮他写申请到美国留学的推荐信,我欣然同意!但写完之后,这个学生再也没有出现。于是我明白了,他以前那些点头微笑等等,全是投资!收获了我的推荐信,然后就“拜拜”了,因为你对他已经没用了。

为了让钱先生帮自己写推荐信,这位学生接连四次来旁听,不但异常认真,而且课后还对钱先生的课大加赞赏。可就在第四次课上请钱先生帮他写完申请出国留学的推荐信后,这位旁听生就再也没有出现在课堂上。具体的细节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但仅从他之前对钱先生讲课的盛赞,每次都坐在第一排认真听课到自从找钱先生写完推荐信后就再也不见踪影这前后的巨大反差来看,我们似乎可以对其先前一系列行为的“别有用心”作出较为肯定的判断。否则,既然之前每次课都坐在第一排认真听讲,并且还当面盛赞钱先生的课,为什么不继续坚持旁听下去呢?继续旁听才是符合逻辑的行为表现,才能体现出对文化知识、对好课甚至对钱先生真正的崇拜与敬仰,又怎么会与是否拿到推荐信扯上关系呢?种种迹象道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认真听课和盛赞钱先生只不过是敲门砖,而拿到推荐信才是真正的目的。

(二)老师的“无奈”

案例2:网络语境下,师生关系更脆弱?[6]

据调查,有老师反映,他教的班上有一位班长,想提高自己的成绩,曾给自己发过微信红包。另一位老师表示,他曾遇到叫自己“老板”的学生,他们表面上对老师十分尊敬,但每到检查成果时却发现,其中有很多内容都是应付了事,对于自己平常布置下去的工作,他们是能拖就拖,能躲就躲。

如果说那位请钱理群先生写推荐信的学生对老师的“假尊重”或者说把老师“捧晕”的行为还做得比较隐蔽的话,那么上面这则案例中所说的给老师“发红包”以求得提高成绩的做法则完全是一种赤裸裸的交易行为。至于案例中那位表面上尊敬老师,而对老师交办的任务敷衍了事的学生,其对老师的“假尊重”更是显露无遗。

(三)“应该劝退的学生”

案例3:一位中学老师的课堂感言

我教的这个班有50多位同学。开学之初,我就强调上我的课有一个条件:在课堂专注,大家之间彼此支持。至今绝大多数学生都做得很好。但有个别同学,一直游离于教学之外,对教学内容一问三不知。我对他给予了严厉批评,并两次表示,如果他能够在课堂专注,我可以既往不咎。可他不愿作出改变。我以为这样的学生应该劝退,这是维护教学尊严的需要。在课上,我也请其他同学发表对这件事的意见。有同学指出:在一些课上,许多同学都不专心听课,老师也不管。他觉得这样的老师很可怜。当学生都觉得那样的老师可怜,在他们的课堂还有教育吗?现在教师放任学生的现象比较普遍。一是教师害怕严格要求学生,会带来学生的差评、恶搞、攻击。这个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二是教师担心学生走极端,从而带来麻烦。当然也有极少部分的教师敷衍教学,缺乏严格要求学生的底气。如果不能用制度来确保教师严格要求的合法性,将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与提高教学质量。

听罢这位老师的课堂感言,我第一个想到的词汇就是“苦口婆心”。老师对学生懒散的学习状态甚为不满,认为“这样的学生应该劝退”。认真学习本是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现在不但学生没有履行学习义务,而且教师还担心严格要求学生“会带来学生的差评、恶搞、攻击”,这种“扭曲”的师生关系确实堪忧。

(四)老师被攻击的“原因”

案例4:就《中华文明通论》课程的要分现象致中国政法大学07级部分学生公开信[7]

自全校必修课程《中华文明通论》成绩发布以来,我作为课程组负责人,连续接到07级部分同学的电话、短信与电子邮件,总数在200-300人次之间……据课程助手与部分高年级同学转来的资料可知,还有同学在法大BBS上展开对我和课程组教师的攻击,甚至怀疑我们的“人品”。

这则案例中重点关注学生对老师的“攻击”行为。学生在BBS平台攻击课程组老师,甚至质疑老师们的“人品”,这些行为的确对郭教授及其课程组的其他老师的名誉构成了侵犯,即便学生所给出的诸如“考题难”“判分严”等理由成立,他们也不应该跑到BBS平台上攻击老师,甚至怀疑老师的“人品”吧?

概括来看,以上所罗列的四则案例较为集中地反映出在处理师生关系时学生行为道德失范的两种典型表现,即对老师缺乏真诚的尊重和个人行为不受约束。笔者不禁联想到曾读过一位老师讲述的一件事:有一位学生向自己请教问题,本来约好了晚上9点通话,可那位学生从晚上8点半就开始连续打来四次电话,因为自己当时还在参加一个聚会,没有接听。到了8点57分时,这位学生又打来电话,口气强硬地说她的表已经是9点了,“口气好像是我欠她的一样”。[8]从这位老师的描述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位学生不受约束的个人行为,缺乏对老师最起码的尊重、理解和体贴。这个故事虽然只是个案,但其中所反映出的问题很值得深思,对学生在处理师生关系问题时的所作所为,的确有必要做审慎的伦理反思。

二、师生关系道德失范的教育伦理学反思

(一)师生关系道德失范的美德论反思

1.伪善面目下的“假尊重”

尊重是一个人的美德,尊师重道的优良传统更是绵延不绝。但要辨别一个人是否真正发自内心地尊重他人,往往并不容易。比如,案例中那位老师谈到,有的学生表面对自己十分尊敬,可一到布置任务的时候,他们却总是“应付了事”“能拖就拖”“能躲就躲”。这前后的巨大反差足以说明,这些学生表面上对老师的尊重是装出来的,这从他们对老师交代的任务持敷衍了事的态度中就能明显地看出端倪。往深处看,对老师的“假尊重”其实是一种不真诚的表现,更是虚伪内心的显露。学习者若是缺乏真诚和尊重他人的美德,那么,即便他的文化课程学得再好,获得的荣誉、机会再多,也都只是徒有虚名。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一个人最基本的真诚道德底线。

2.对待学习的态度懒散、状态萎靡

学习本身就是一个意志努力的过程,也就是说,学生的学习不可能总是在轻松愉快中度过,遇到困难是常有的事,关键问题就在于,要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困难。在《中国青年报》刊发的《网络语境下,师生关系更脆弱?》的报道中,有一位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无奈地表示:即使是采用开卷的考试形式,学生也不能好好作答。还有人表示,懒得去看所划重点里的英文资料。[6]这些现象的确值得学习者认真反思。学习是学生的本职工作,对待学习理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这是学习美德的基本要求。学生对待学习的态度不端正,既没能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也是懒散、萎靡、缺乏意义感等人性中的恶习在学习过程中的体现。如果这些恶习得不到有效的遏制,那么不仅学生的学习道德品质无法获得提升,从长远看,也不利于对知识技能的掌握与价值观的养成。正因为如此,学生在学习中的要分行为以及作弊、抄袭、造假等失信行为才会不断发生。从这个意义上看,学习态度懒散、萎靡的恶习”,可以说是这些道德失范行为的“病根”之所在。

(二)师生关系道德失范的功利论反思

1.教学格局失控

在上文的案例中,笔者注意到一个细节,那就是老师在面对学生的学习态度懒散、状态萎靡时所表现出的无奈。比如,在“一位中学老师的课堂感言”案例中,那位老师曾表达过这样的担忧,“教师害怕严格要求学生,会带来学生的差评、恶搞、攻击”,这种想法不是没有道理。当前,在教师如何管理学生这个问题上,的确存在着一些制度上的缺陷,这里暂且不展开讨论。我们所要谈及的是,如果一方面学生的学习行为不受约束,另一方面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又缺失的话,那么师生双方各自的角色定位就会出现失位的状况,从而很可能形成“师不像师,生不像生”的尴尬局面,这一局面既不利于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也不利于师生双方各自的学术成长和道德成长。长此以往,还可能引发师生之间的一系列矛盾和冲突。

按照一般教学论中对师生关系的基本理解,“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基本的教学关系之一。这一对矛盾关系的实质是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地位和作用问题。”[9]从这个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处于不同的地位,同时也相应地发挥不同的作用。通常来说,师生双方的地位可以概括为“教师主导,学生主体”,[10]这是理想状态下课堂教学所应呈现出的良好发展局面。但这一局面的形成有一个隐含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师生双方都要有明确的角色意识,并且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然而,从上文的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有些学生并没有履行一个学生应尽的学习责任,更没有展现出新时代优秀学习者的良好精神风貌和道德情操,他们在学习中的这一系列道德失范行为,不仅不利于自身人格品质的发展,而且对教师,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会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从这个意义上看,学生一方角色的失位就可能造成教学格局失控的不良后果,也就更谈不上实现功利论所倡导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了。[11]

2.教育意义丧失

教学格局失控的后果还可能导致教育意义的丧失,这是从教育本体功能和价值的角度来看的。教育学原理的研究指出,教师“在学校中以对学生的身心施加特定的影响为其主要职责”,[12]也就是说,社会赋予了教师在学校教育中发挥教书育人作用的神圣使命。教师的主要职责若是不能积极履行,则势必会影响课堂教学预期目标和效果的最终达成,进而导致教育价值的实现受阻。

在上文所列举的案例中,学生的过错显然是主要原因,但教师在面对那些行为不受约束的学生时,会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和对自身处境的考量,往往会选择采用不闻不问、息事宁人的态度,但同时又对自己的这一想法及做法心存疑虑,这种状态用当下的流行语“纠结”来形容是再恰当不过了。比如,有教师表示,自己会通过降低课程和出勤率要求等方式换来学生对课程的好评,这样可以安心做科研、评职称,还会得到相应的荣誉或奖励。但这位教师同时又感慨道:“如果老师都是这样,学生的素质怎么保证?教师不关心教学,这一代又一代支撑国家发展的人才如何培养?”[6]教学格局的失控破坏的是教育生态,而教育意义的丧失则会直接影响到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若是不从学生这边找原因,而让教师承担“责任之重”实在有失公允。

(三)师生关系道德失范的道义论反思

1.角色身份各有要求

师生角色失位只是外显的行为表现,其内里所潜藏的问题根源其实是师生双方并没能做到充分的履职尽责。从道义论来看,师生双方作为共同参与教育教学活动的两个最重要的主体,各有各的角色身份,同时也都有各自的行为要求,师生双方应当各安其位,各守其责,各尽其职。教师代表社会机构行使教育职能,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理应履行关于学习的相关义务和责任,而不能无视规则,为所欲为。任何一种特定的社会角色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师生双方应当明确各自的角色定位,履行社会赋予的角色职责要求,这是确保师生伦理关系稳步运行的根基。当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强调角色的差异定位,并不是在否定师生平等的原则,我们主张的是“人格要平等,角色有差异”的师生平等原则。

2.师道尊严不容践踏

教育伦理学研究指出,尊师重道是教育伦理原则之一。因此,尊师重道是人类社会应当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不论是“假尊重”,还是在教学过程中表现出懒散、萎靡状态的学生,都没有很好的秉持尊师重道的教育伦理原则,因而其行为是一种道德失范的表现。与此同时,从法律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章第43条中规定:“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是受教育者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13]8《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章第53条中要求高等学校的学生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13]6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章第6条中规定,“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是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的义务之一。[13]243从中可以看出,“尊敬师长”已被列入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它作为学生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师生伦理关系的道德理想

从美德论、功利论和道义论对师生关系中存在的道德失范行为的分析及伦理反思,我们不难看出,学生一方面要不断涵养尊师品行,努力去除那些隐藏于“假尊重”背后的伪善面目和不良企图,另一方面也要摆正自己的角色位置,强化学习中的规则意识,为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贡献个体的道德智慧。总的来看,对师生伦理关系的道德理想可以概括为尊师重道、人格平等、责权分明、和谐共生四个要点。

(一)尊师重道:坚守师生关系的伦理准则

尊师重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每谈到师生关系时常会提及的四个字。中山大学教授吴宏聪先生在《学术自述·八十自述》中感慨道:“我认为西南联大最令人难忘的是学风,最值得珍惜的是师缘。”[14]197我们主张,尊师重道可以作为处理师生关系的根本伦理准则,其他要求和规范都要服从尊师重道这条准则。

从学生的角度谈尊师重道,对曾受益过的老师发自内心的尊重、敬仰与关怀是最值得提倡的学习美德。陈平原曾记述了当年作为学生的王瑶和季镇淮与他们的老师朱自清先生和闻一多先生交流学问的往事:

1948年6月,王先生(指王瑶)在清华园寓所为《中古文学史论》撰写《自序》,提及:“在属稿期间,每一篇写成后,作者都先请朱佩弦师过目,得到的启示和指正非常多。已故的闻一多师,也曾给过作者不少的教正。”将近四十年后,清华大学出版社决定将季镇淮所撰闻、朱二位先生的“年谱”合刊,季先生当即称:《闻一多先生年谱》经朱先生“提供资料,并审阅二次,有所指正”,为保存先生“指教手泽和历史面貌”,重印本不做增删修改。[15]

作为学生的王瑶在《中古文学史论》自序中专门提及当年自己在写作过程中,得到朱自清先生和闻一多先生的指教;念及恩师朱自清先生对《闻一多先生年谱》曾亲自“提供资料”,“并审阅二次”且“有所指正”,作为学生的季镇淮在重版这部书时“不做增删修改”。从王瑶先生所撰“自序”中的话语和季镇淮先生“不做增删修改”的决定中,我们能够真切地感受到王、季二位先生对导师的教诲始终保持着一份虔诚的感恩之心。

写到这里,笔者又不禁联想到曾读到一篇题为《蒋天枢:师道的重量》的文章,讲述的是复旦大学教授蒋天枢与其师陈寅恪先生的一段故事。蒋天枢早年在清华国学研究院求学时,陈寅恪先生是他的老师。晚年陈寅恪将编定整理其著作的出版权授予他的学生蒋天枢。蒋天枢一直没有忘记老师的嘱托,他晚年放弃整理自己学术成果的时间,全身心投入到校订编辑陈寅恪遗稿的工作之中,终于在1981年出版了300余万言的《陈寅恪文集》。当出版社提出要给他3000元整理费作为酬劳时,他全部退还并解释说:“学生给老师整理遗稿,怎么可以拿钱呢?”日后,他也从不借陈寅恪的名气以自重。[16]学生蒋天枢对恩师陈寅恪先生的嘱托牢记在心,并倾尽全力去完成当年的承诺,其尊师之道堪为后学效仿的楷模。

当然,在尊师重道方面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师生关系,即中国古代所谓“私淑弟子”的说法,意思是,学生在学业上并不与教师之间发生直接接触,而是一种广义上的师生关系。比如,民主爱国人士柳亚子先生不是列宁的学生,也没有见过列宁本人,但他却以“列宁私淑弟子”自称,还刻有一方“私淑列宁”的闲章。[17]在教育社会学研究领域,“偶像性重要他人”可以被认为是与“私淑弟子”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所谓“偶像性重要他人”是指“因受到学生特别喜爱、崇拜或敬佩而被学生视为学习榜样(或楷模、范型)的具体人物。”[18]综合来看,不论是“私淑弟子”还是“偶像性重要他人”,都超越了那种传统意义上面对面的师生关系,从一个人更长远的学习旅程来看,以“私淑弟子”的身份向那些作为“偶像性重要他人”的师长学习的情况会越来越多。从这个意义上说,尊师重道的道德理想反倒会随着接受学校教育的终结而历久弥新,对广义概念上的学习者来说,尊师重道将会成为他们终生值得坚守的伦理准则。

(二)人格平等:聚焦师生关系的道德角色

坚持人格平等原则是师生交往的重要前提和条件。在教育理论界,对师生关系平等问题的提法表现出过为宽泛、笼统而不够细化的倾向。对师生关系平等的理解应当区分出人格意义与工作关系这两个维度。首先,师生双方在人格意义上是平等的,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因为即便是普通的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也应当是平等的,双方之间并不存在什么高低贵贱之类的等级之分。孔子主张“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认为“仁”是师生关系的共同基础,在“仁”面前,师生之间是完全平等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师生之间在日常交往过程中应互相尊重,教学相长,共同经历美好的校园生活。其次,师生在工作关系上则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平等关系。教师代表社会机构行使教书育人的职能,履行社会赋予的角色义务,在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师生双方是整个学校教育体系中最重要的两个主体,通过教和学的活动方式,合作共赢,共同实现教育的目标和理想。

师生关系平等方面,所谓“人格要平等,角色有差异”。社会角色蕴含着与特定身份和地位相联系的权责关系和伦理期待,也蕴含着“人伦之理”和“道德之应当”的价值诉求,也就必然蕴含着对和谐有序伦理秩序的价值追求,社会角色是角色伦理的载体和责任伦理的逻辑前提。[19]师生之间的所谓平等,是指人格意义上的平等。在工作关系上,师生之间应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北京十一学校李希贵校长在《学生第一》这本书的序言中介绍道,自己在2006年春曾出版过一本叫《学生第二》的书,五年后又编纂了这本名为《学生第一》的小册子,“两个看上去如此矛盾的观点,竟然同时成为自己作品的名字,很容易让人困惑”。李校长的解释是:“学生第二”是管理学的概念,“学生第一”是教育学取向的理解。[20]在日常工作中确立“学生第二”的管理理念,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学生第一”的育人目标。教师和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关系,也就意味着,作为人的存在,二者是对等的,不存在什么等级差别。

在处理与老师的关系上,作为弟子的鲁迅对其老师章太炎先生的态度值得玩味。根据许广平的回忆,因为章太炎提倡复古,所以晚年的鲁迅对其很不以为然。即便如此,鲁迅在提到章太炎先生的时候,总尊称“太炎先生”。他对章太炎晚年的行为,评价公允,虽有批评,但仍不改敬意。章太炎逝世后,鲁迅抱病撰写的《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两篇文章,对太炎先生曾给予自己的有益影响深表感激,对其在革命史上的意义颇为赞赏,尽管对其晚年的一些行为仍不以为然。鲁迅在1933年6月18日《致曹聚仁》的信中曾说:“古之师道,实在也太尊,我对此颇有反感。我以为师如荒谬,不妨叛之,但师如非罪而遭冤,却不可乘机下石,以图快敌人之意而自救。太炎先生曾教我小学,后来因为我主张白话,不敢再去见他了,后来他主张投壶,心窃非之,但当国民党要没收他的几间破屋,我实不能向当局作媚笑。以后如相见,仍当执礼甚恭,自以为师弟之道,如此已矣。”[21]由此可见,尊师重道并不是要求学生一味地迷信师长,适当保持自我人格的独立也是需要的,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的“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数学家陈省身先生曾说过:“我们在西南联大就不分教授与学生,有的学生很好的,跟教授一样,见面就随便谈话,平起平坐的……学生发展了,他自己有自己的方向。我们最大的希望就是学生比老师好……在联大,老师和学生是相互来往的,没有等级,谈天。这是交流最基本的方式……学生有成就的主要原因是教师的鼓励。我尊敬学生,我希望他有一天比我好。我不是摆架子。学生不用功,我骂他,批评学生,所以我有好多好学生。比如最近得奖的吴文俊,他就是我的学生。”[22]作为老师的陈省身的这些话语充分展现了他高尚的师德境界,读后令人钦佩不已。2019年6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是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的重要内涵。[23]这一育人精神对师生关系中教师的角色定位是很有启发意义的。但光有前辈的提携是远远不够的,后学的奋斗以及对前辈提携的尊重与感恩则更为重要。正如有学者所言的那样:“科学是一项承前启后、不断超越的后辈教学相长的过程。历史上伟大科学家的魅力和胸怀以及年轻人的努力和超越,对一个学科甚至一个学派的发展至为关键……对新时代中国科学家来说,要身先士卒、慧眼识英、奖掖后学,把发现、培养青年人才作为一项重要责任;对年轻科技人才来说,要立鸿鹄志、严谨求实、敢于创新,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不断超越。”[24]陈平原回忆当年在大学本科求学生涯时曾说:“师生间因经验、境遇以及知识背景的差异,也曾发生摩擦,但更多的是相互间的体谅、尊重与支持。”[14]23他在回忆自己初登讲台时的经历时说:“遇学生‘挑刺’甚至‘挑衅’时,一再提醒自己,要平心静气,尽可能以理服人;万一是我错了,道个歉也没什么了不起。”[14]81我们要正确地理解师生关系平等这个问题,明确这里的平等应当主要指人格上的平等这一含义。在师生关系这对矛盾中,学生既不能完全被动地唯命是从,也不能完全不受约束地为所欲为。

(三)责权分明:厘清师生关系的权利界限

责权分明是对人格平等要求的进一步深化和说明,也就是说,师生在人格平等的基础之上,各自有相应的职责要求和权利范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并不排斥或拒绝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在一篇题为《为“明确教师惩戒权”叫好》的评论中,作者写道:“如果正式赋予教师惩戒权,明确惩戒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边界,对于及早纠正学生的错误,对其健康成长势必产生更为积极的影响。”作者呼吁:“希望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实施细则尽快出台,以让教师不再明哲保身,孩子健康成长。”[25]“如果不能正确理解教师对学生适当的严格管理,只一味地报以指责、怨恨,教师就可能会放任学生的不良行为任其发展,这样最终损害的将是学生的健康成长。”[26]从这个意义上看,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师生关系中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和关怀问题做一番讨论。尊重学生,这既是教育伦理的基本精神,同时也是教师职业道德中最核心的规范要求之一。师生之间在人格上并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师生双方作为人的存在都是平等的。尊重学生的人格、权利、个性、差异、需要,尊重儿童的天性,这是现在充斥于教育话语中的典型表达。但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究竟怎样才算做到了尊重,尊重会不会导致放纵,尊重与放纵的区别是什么,对这些问题作出妥善的回答并非易事。尊重不等于放纵,严格更彰显关怀。“对交往中的自我之外的社会主体的尊重,以礼相待,是人富有尊严的社会条件的一个最低层次的社会氛围。人的尊严是在他人的尊重中体现出来的。”[27]“一个连老师都不尊敬的学生,又怎么指望他会成为一个文明的社会成员?一个连课堂纪律都不遵守的学生,又怎么指望他将来成为守法的公民?”[28]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师“要敏锐而巧妙地、坚持不懈地严格要求地培植儿童的智力和道德力量,帮助儿童把学习看成是一种要求作出很大努力的劳动”。[29]坚持严慈相济,才能充分彰显教育的意义和价值。

当然,对学生的严格要求,也要讲求方式方法,力争做到“严而有理、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恒”。[30]正如林崇德所说:“严在当严处,爱在细微中,这就是我的教育信条。”[31]其中,“严在当严处”中的“当”字正是适切性的体现,这与教育伦理范畴中所倡导的“教育分寸”也是相吻合的。“讲求教育分寸,就是寻求教育教学活动中‘度’的分寸把握,做到合乎时宜、恰如其分、恰到好处。”[32]孔子所说的“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过度和不及都属于恶,中道才是德性”[33]也都表达了类似的含义。

各安其位,各守其责、各尽其职,可以较为全面地概括理想师生责权要求的基本价值取向。“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明确教师和学生被赋予的权利与义务,充分彰显师生主体在教育活动中各自的角色要求,是从伦理学视角观察师生关系的关键所在。然而在现实中,因责任定位不清而引发的问题却时有发生。近年来针对学术不端、学风不正等道德失范行为,各地、各高校和科研院所都采取了相应的治理办法,但是新情况、新问题也相伴而生。比如,在导师责任制落实方面,偏重于对导师的处理而轻忽了研究生这个更为重要的“责任主体”。值得注意的是,研究生导师不是“包工头”,职责有限意味着其担负的不是“无限责任”“全部责任”。[34]因此,要规避泛化、片面化理解“相应责任”这个概念,在“研究生—导师”这个系统当中,慎重地划分、厘定清楚各主体的责权边界。

(四)和谐共生:构筑师生关系的友善氛围

和谐共生是师生伦理关系健康格局的理想状态。20世纪40年代,当时的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先生提出“从游”的教育思想。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陈平原对之的解读是:“大学就像大海,老师和学生都是水里的鱼,小鱼跟着大鱼游,游着游着,也就变成了大鱼。正是在从游的过程中,学生们通过借鉴、理解、模仿,而最终成才。”[35]它生动地刻画了教师教书育人、学生问学于师的和谐教育氛围,师生共同合作,深刻地诠释了和谐共生的师生关系伦理的道德理想。

放眼世界,师生合作思想也是格鲁吉亚教育家阿莫纳什维利所倡导的合作教育学思想中的一条基本原则。他主张:“使儿童成为教师、教育者、家长在对他们进行教育、教学、教养和形成他们的个性中的自愿的、有利害关系的战友、志同道合者,成为教育过程的平等的参与者,成为对这一过程的成果抱关心和负责态度的人。”[36]“战友”“志同道合者”的关系定位是师生在教学活动中真诚相待、平等交往的前提和基础。师生双方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关系。

和谐共生的伦理关系需要师生双方的真情投入与相互关心。“关心意味着一种关系,它最基本的表现形式是两个人之间的一种连接或接触。”[37]反观教育现实,我们通常比较强调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却往往忽视了学生对教师的关心。这种来自学生一方对老师的关心显得更为重要,它是学生发自内心对老师的体谅与感恩,是彰显“反哺”情怀的关键契机。陈平原谈及他的导师吴宏聪先生晚年曾问他:“这两年没见你寄新书,是不是碰到了什么困难?”陈赶紧解释道:“书仍旧在出,只是不太理想,不值得老师费神。”陈接着写道:“实际情况是,我每次寄书,他都认真阅读,然后写信或打电话谈感想。后来视力下降,吴老师只能拿放大镜看目录,再挑若干章节请人读给他听。知道这一情况后,我就不再寄送新书了。真没想到,这也让老师牵挂!”[14]238-239从这段记述中,我们一方面能体会到导师对弟子学术发展的关注和上心,另一方面更能从中读出作为弟子的陈平原教授对导师的体贴与关爱之情。这可以说是对我所理解的师生关系中所谓“和谐共生”最完美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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