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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乡土写作的代际流变与宗法叙事差异

2023-12-25钟媛

当代作家评论 2023年6期
关键词:宗法代际饥饿

新时期以来,乡土写作群体的代际交替与代际变化对当下文学的发展与整体构成有着重要影响。目前为止,“50后”“60后”乡土作家依旧在文坛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50后”作家中,莫言、贾平凹、陈忠实、张炜、王安忆、铁凝、路遥、张承志、韩少功、阿城等,因有着深切的乡村经验与特殊的时代记忆,为当代文坛贡献了许多佳作。同时,他们一直都保持着旺盛的创作力,笔耕不辍,不断革新自己的创作理念,挑战固有的写作题材与手法。“60后”作家也是当下文坛主力,与“50后”作家普遍拥有“农村经验”不一样,“60后”作家在城乡书写的普遍性上呈现出较为平衡的状态。他们中的有一部分热衷于写乡村,或者说更能代表个人创作实绩的在表现农村或具有前现代文化经验的作品中,如毕飞宇、余华、苏童、迟子建等都是如此;而另一部分更倾向于城市写作或其他题材类型的写作,在风格各异的创作中探索历史、个体与自我。“70后”作家中专注于乡土这片区域的相对更少,甚至有些作家原来专注于写乡土也会逐渐转向写城市,转向叙写个人性的日常生活。这与社会的城市化进程有着直接联系,也与这一群体的代际经验(原子化、市场化、城市化的时代背景)有着深入联系。“70后”主要乡土作家代表主要有徐则臣、刘玉栋、鲁敏、付秀莹、乔叶、魏微、盛可以、金仁顺等。“70后”作家是一代有著浓郁“代际危机”意识的作家群体,被称为“被遮蔽的一代”。张柠说:“他们在浓厚的商业文化背景之下,艰难地守护文学自身的逻辑;在传统农耕文明向现代都市文明的转型中,寻找和发明新的语汇;在静止(定居)向骚动(迁徙)的转变中,寻找意义的确定性;在审美的死胡同里,寻找新的美学碎片。”(2)与“50后”“60后”作家偏向于宏大主题与历史叙事不同,“70后”作家更加倾向于日常书写,具体而言,是碎片化的、非整体式的城乡日常写作。

正因作家群体写作的代际变化与乡土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呈现出规律性相关,笔者试图从“50后”“60后”“70后”作家的乡土文学创作中来分析与考量宗法意识、宗法书写在其文本中的呈现状态、表现特点。总体而言,考察20世纪80年代以来,乡土小说与宗法意识、宗法书写的嬗变轨迹,代际视域是一个观察的有效维度。从乡土作家的代际书写所呈现出来的梯级递差与文化景观差异中,可以看到宗法因素在乡土小说中的表现多寡、层次变化、侧重点差异等方面的内容,而“饥饿叙事”是农业社会(或战时状态,此文中暂且不论)区别于工业型丰裕社会特有的一种文学叙事,以之为切口从代际的角度来分析宗法意识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乡土小说的嬗变轨迹呈现出可行之态。

一、宗法叙事与乡土作家的代际划分

中国社会由前现代的农业社会转型为现代化的工业、资本、技术主导型社会,是百余年来最主要的历史进程,也是现当代文学书写中屡次重写的课题,几乎构成所有文学作品中或隐或现的历史大背景。中国独特的社会结构与文化特质决定了乡土小说这一类型、题材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过程中的兴盛。而中国几千年来的农业文明所形成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中国传统社会中以宗法为核心的共同体式基层社会组织、家族血缘伦理、农民个体意识在现代转型过程中经历的阵痛、龃龉、锤炼、挫败、裂变与新生的艰难过程。这些无不成为乡土文学作品始终着力书写的核心内容,成为乡土文学作品中关注社会变迁、塑造人物形象、结构矛盾冲突的重要着力方向。从五四始,在“他者”的镜像对比下,我们重新发现乡土,也发现并重新认识“自我”。从鲁迅乡土文学作品中的“民族劣根性”批判,到左翼文学对农民被压迫阶级的“革命属性”与革命先进性的挖掘,农民、乡土社会与民族文化的现代化转型始终关切着中国现代化是否顺利达成,以及中国道路往何处去等重大命题。与此同时,也在不断深刻影响着中国文学书写的边界与纵深。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由血缘、家庭、宗族、地缘、村落共同体等组成的社会基层组织及结构形式,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运行几千年的超稳定结构,即社会政治对血缘秩序的一种有效征用。在几千年的运行过程中,虽然这种结构形式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特征,有着细微严密的调整,(3)但在整体框架、制度设计上不仅形成了具有稳定效用的体系,而且也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精神空间。从历史与当下的辐射及影响来说,它在建构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结构上的关键作用始终未变,在形成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上毋庸置疑。

具体而言,宗法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根深蒂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一,以血缘亲疏为基础,形成了具有等级区别的尊卑意识。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家国同构”的方式组成的,一家之主为绝对权威。从家庭→家族→国家秩序严明的社会结构中,形成了以等级相区别的建构逻辑,建立了层层结合的从属差异体系。国家统治是家庭、宗族统治的复制与升级。荀子云:“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4)所谓“隆一”即整个结构中“绝对权力”的树立。有权威即有服从有依附,因而也产生了不同位置之间鲜明的等级区分。其二,集体本位的社会意识。梁启超在对比中西国民素质及文化差异之后曾说过:“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以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5)这种家族本位的文化结构,使得个人作为家族代言人及家族附庸者的身份而存在,个体独立意识淡薄,依附性观念极强。其三,人伦本位的泛道德主义观。中国社会结构决定了中国人群体本位的价值观,而群体本位更多地规定了个体对于整个体系中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因此,我们文化内涵中形成了讲仁爱、讲义务的道德本位主义。道德本位一方面养就了中国国民仁爱孝悌、诚实守信、牺牲小我服从大我、重义轻利、修身养性等优良品格,但却也在社会的规范性力量中形成了实用主义、蚕食弱者文化、否定个体正常利欲等文化性格。随着百余年现代化的进程,“宗法制度”中传统的“家国同构”模式已经发生了极大改变,但中国社会中血缘、地缘、学缘等结构人际关系的模式在当下依旧影响社会运转。某些具有区别意识的等级文化余波,依旧辐射在社会结构与权力体制中。传统“大家族”“大家庭”也趋向瓦解,现代个体意识前所未有地加强,但原子化个体的泛散一方面并未改变我们“集体本位”“群体本位”的权力结构,另一方面又产生了一些新的如缺乏共识、信仰等社会问题。而人伦本位的泛道德主义,则因几千年的积累与沉淀,已经内蕴为民族精神中的一部分,其利弊也构成了硬币的两面。

以上是从制度与文化层面,对“宗法”进行的一种宏观性、整体性概括。然而,在本文中探讨的“宗法”既包括宗法原始形态植入民族文化基因的上述内容,同时又与其有着很大差别(主要带有传统宗法文化近百年来现代化发展的变化特征)。本文中所探讨的宗法既是一种书写对象,譬如对宗族、土地改革、地主、乡绅为对象的叙事,同时也是一种意识表现,即描写关于宗法制度瓦解后,宗法意识在乡土社会中继续发生影响的乡土现实小说,主要包括乡土权力题材小说、乡村政治小说、乡土伦理小说等。上述传统宗法制度的内容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乡土小说中,或者作为一种故事背景来呈现,或者作为一种故事内容来叙述,或者作为一种异变的文化心理来表现。

从代际角度来审视乡土作家代际传承与宗法意识的嬗变轨迹时,其合理性主要体现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乡土小说经历了巨大转型,也就是从前现代社会写作背景进入现代、后现代社会写作背景。社会的急遽变化,使得深处时代变化中的作家个体,同时经历着前现代、现代与后现代的多重时间与频频转换的空间。乡土小说中的“常”与“变”——譬如在表现宗法意识和书写宗法制度等内容时——会随着作家的代际交替产生明显变化。“宗法书写”与“宗法叙事”在趋向于乡土现实写作时,宗法伦理与宗法意识的影响会体现出不断弱化的趋勢;而在趋向于乡土历史的写作时,宗法伦理与宗法叙事却始终是其描写的重心之一。也就是说,在考察宗法意识的嬗变轨迹时,代际视角成为把握宗法意识在乡土书写中变迁轨迹的重要线索。

总体而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与发展,乡土作家的数量有着较为明显的下降趋势,而乡土宗法意识的表现内容,依据不同的表现内涵和表现特点,呈现出阶段性波动的特点。以“50后”“60后”“70后”作家为例,将三个代际中主要作家、作品及其代表性著作做一个简单统计,其结果见表1。

表1基本包括了“50后”“60后”“70后”作家中产生过重大影响或一定影响的绝大部分作家及作品。在这些作家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乡土作家在整个作家代际群中所占比例随着代际更迭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下降趋势。同时,随着社会的“城市化”进程,传统乡土作家也逐渐将笔延伸向城市。而在作家代际更迭中,“乡土”书写内容也逐渐减少、异变,乡村、乡土不再成为每个作家的必涉范围,反而城市生活成为作家们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内容。与此同时,因乡土书写的不断下降,小说写作中宗法因素也与这种下降呈现出直接相关。

总体来说,“50后”作家中几乎所有作家都曾涉及乡土及农村,而绝大部分“60后”作家还表现乡土生活和乡村题材,“70后”作家的乡土写作则更加减少。城市化进程及时代经验的变化,使得传统稳定的农村社会形态及农业文化伦理不断瓦解与变化。而随着工业文化及现代观念的渗透,对于传统乡村结构(也即宗法伦理发挥作用的机制)产生巨大的腐蚀作用,尤其是对农业社会或前现代社会漫长历史中形成的文化形态冲击明显,乡土社会中人伦关系的改变直接关系到乡土小说中对宗法伦理与宗法叙事的关注,涉及家族、家庭血缘结构、基层权力组织、农村共同体等为关键词的小说内容呈现出减少、突变、面目模糊的特点,因此也不可避免地呈现出下降趋势。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乡土书写”在作家和作品中所占份额的减少并不意味着“乡土文学”的式微。事实上,由于“乡土文学”的久远传统和丰富资源,乡土、乡村始终是作家表现和描写的重要对象。正如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一书中所言,“农民的终结”,并不是“农业的终结”,“劳动分工和专业化打破了‘农民的个人主义,为新的进步创造了条件”,因此他所说的“终结”只是“小农的终结”。从“小农”转化为“农业劳动者”或“农场主”,是一次巨大的社会革命。无论社会怎样发展,无论农村怎样变化,农民不会无限地减少,作为基本生活必需品原料的生产供应者——农业的从业者——也不会消失。(6)因而,乡土作家及乡土作品的书写也不会消失。

二、饥饿叙事、宗法伦理与乡土书写的代际差异

以上叙述是在整体趋势上所做出的分析,如果具体到代际群体与代际群类上来说,每个代际区间内的分层又有着相应的差异性及共性。在“50后”作家中,乡土社会及乡村生活表现出历史化、多元化、复杂性的整体特征:既有20世纪80年代前期的乡土淳朴风情和“犬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的前现代乡土生活的描写,又有市场经济大潮下逐渐转变的乡村生活与躁动不安的人心变化;既有对“仁、义、礼、智、信”等价值理念为代表的传统乡土历史满怀深情的回眸,又有对革命历史的追究、对乡村文化变迁与乡村伦理异变的注视;既有对田园生活深深的眷恋与不舍,又有对当下乡村基层权力畸形、历史遗存官文化崇拜的冷面批判。总而言之,“50后”作家以强有力的作品表现了对乡土社会精神、物质变迁的全景式、追踪式书写,呈现了从前现代文明向现代文明转型过程中,文化观念的阵痛、返祖与裂变,而宗法文化、宗法伦理作为前现代文明的典型深刻影响着他们的乡土叙事。不得不说,这与“50后”作家群体的“农村经验”有着密切联系。他们中有的出生于农村(如莫言、贾平凹、路遥、张炜、陈忠实、李佩甫、周大新、阎连科等),有的是知识青年经历过上山下乡(如王安忆、铁凝、范小青、韩少功、史铁生、梁晓声、郑义等)。这一特殊乡村记忆决定了他们对于乡土题材的天然亲近态度。

在“50后”作家的写作中,他们对历史、苦难、政治与人民异常敏感。他们的乡土书写往往因这些主题的书写与多重组合而具有历史纵深性与厚度。而在涉及宗法叙事时,陈忠实的《白鹿原》、张炜的《古船》等,因其对传统家族兴衰的关注,对土地改革、乡绅及现代乡村基层建设的关注,而具有范本性意义。笔者对比会另做单篇分析。但在此处,笔者想以更具代际观察性的“饥饿叙事”为路径。“饥饿”作为一种历史现实,在他们成长过程中既是身体记忆,又是一种反思历史的切口。在对饥饿成因的追究中,饥饿从私人的体验衍化成某一阶段内民族的共同记忆。同时,将其纳入社会文化层面进行考察时,饥饿所引发的关于权力、政治、经济、文化多层次的内涵便会凸显出来。并且,“饥饿”作为农业社会(与丰裕型工业社会和现代社会不同)的一种典型,表现出极端情境下的生存书写对乡村社会秩序的破坏,表现出强烈的对建基于熟人社会的农业型人情伦理的考验。而这些都使得这一主题成为探讨“宗法叙事”的重要维度。

莫言曾说过:“长期的饥饿使我知道,食物对于人是多么地重要。什么光荣、事业、理想、爱情,都是吃饱肚子之后才有的事情。因为吃我曾经丧失过自尊,因为吃我曾经被人像狗一样地凌辱,因为吃我才发奋走上了创作之路”。(7)为了生存,他曾活得如小狗一般,见到的树皮、草根、甲虫等等,所有能入口消化的东西都吃过。阎连科也曾回忆:“那时候,我只有几岁,随着母亲去寨墙下面倒垃圾。母亲拉着我的手,指着寨墙上呈着瓣状的观音土和散粒状的黄土说:‘孩子,你要记住,这种观音土和榆树皮,在人饥饿煎熬到快要死的时候,是可以吃的,而那种黄土和别的树皮,人一吃就会更快地死掉。”(8)“50后”作家对于“饥饿叙事”的书写集中在历史、苦难、政治与人民的四个伦理维度的纠缠上。以饥饿为切口,可以视见宗法伦理在新的政权建设、政治运动及历史变迁中的异变与发展过程。

饥饿、贫穷与乡村的凋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都会让原有道德秩序变得极为不可靠,绝境之下的生存伦理是作家对于人性的一种拷问,这也使得作品在历史、人性的双向获得纵深。当然,人性的火种也总会在灰暗时代潜伏偶现,但更多的时候,极度饥饿却让人脱去了一切掩饰展现出疯狂的动物性特征。管子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中国社会尤其是在民间社会,传统的礼仪、亲族伦理是结构社会的重要力量,但当仓廪不仅不实,而且极度虚空时,礼节与道德的崩溃就变成了一种必然。莫言、刘恒、李佩甫、刘震云、尤凤伟等人,都从不同角度对乡村的饥饿以及饥饿下的伦理、人性进行了深入探讨。

从《透明的红萝卜》开始,莫言小说中的饥饿叙事就已经显现出一种奇特的艺术张力。《透明的红萝卜》中的黑孩孤独而饥饿,造成了身体幻觉让他时而麻木时而异常灵敏。他给铁匠帮忙时,拿起了滚烫的铁钻,他手上的皮肤被烫伤,但他却在这种烫伤中闻出了一种“炒猪肉的味道”,而那个“透明的红萝卜”正是处于极度饥饿状态中的黑孩幻想出来的精神美食。《五个饽饽》将饥饿状态下乡村的日常伦理、人性的挣扎与退让表现了出来。在那个饥馑的光景里,“财神”在年终靠给人念点吉祥话讨几口吃的。在莫言的这个短篇小说中,以饥饿为切口,叙述着传统熟人社会在“饥饿”考验下的伦理危机,但人性的光辉最终显示了人之为人的尊严与救赎。

更多时候,莫言笔下的“饥饿叙事”凸显的是道德伦理的失范与乡村原有秩序的崩毁。莫言的《丰乳肥臀》写到在60年代的普遍饥荒中权力等级法则时,原有的宗族人情伦理彻底被异化为政治权力秩序下的动物生存法则。在农场中,农民与政治上存在污点的人实际上是权力场域中的二等公民,他们生存的权力被有意降格。饥荒时代的到来,“吃食”成为不同权力等级中最明显的一个区别标签。在这种情况下,血缘与乡情伦理被政治梯级的划分所阻隔。在“右派”集体嚼着草根,乔其莎等女性已将身体彻底异化为食物交易品时,农场里却依旧有着没有遭受饥饿折磨的特权者。正如孙谦所说,饥饿作为由食物短缺所引发的匮乏性体验,虽然体现出无差别的生物性平等,但是当我们把它纳入社会文化层面进行考察时,又充满着丰赡的社会文化内涵,尤其是其中蕴含的性别内涵更是耐人寻味的。(9)“农场里没有得浮肿病的人,只有十个。新来的场长小老杜没有浮肿,仓库保管员国子兰没有浮肿,他们肯定偷食马料。公安特派员魏国英没有浮肿,国家给他的狼狗定量供应给肉食。”这些“特权者”成为“饥饿时代”特殊阶段的一部分缩影,也成为社会结构中性别权力结构的显影。

与《五个饽饽》中人性在徘徊中复归更加触动人心的是,阎连科的《年日月》中个体意志的坚守。当村里人都去逃荒和乞讨以在饥荒中求得生存的时,先爷带着他的盲狗固守在这个荒无人烟的村里,守着最后一株玉米黍而艰难地抗争。在阎连科的叙事中,传统伦理道德给予中国人灵魂中一股坚韧与良心的暖流。这是我们文化伦理得以保存的重要原因,也是传统宗法伦理内化为民族性格的一种表现。

另如在刘恒的《狗日的粮食》中,杨天宽用谷子换来的瘿袋女人,因为对饥饿的恐惧和对粮食的渴望,通过偷扒、捡拾等多种途径获得粮食,最终却因丢了购粮证而自杀。与莫言和阎连科书写存留的一线光明,刘恒对饥饿与贫苦农民心理扭曲的悲剧表现,既去除了农民身上“政治先进性”的面纱,同时也将极端境遇中伦理破败、人性缺失表现出来。

在“60后”乡土叙事中,又有着与“50后”截然不同的面目。他们以“先锋叙事”登上文坛,其乡土写作与“50后”作家的乡土写作中深厚的历史意识、介入姿态相比显得相对隔离。他们虽厕身于国家、革命等话语中,但个人因素及生命体验增加。他们往往以童年经验中的政治背景来叙述个体的成长,并借由历史展开个体化、先锋式的叙述,由此以一种“非理想主义”的姿态获得历史重量感。从整个“60后”作家群来看,由于作家在文坛发生影响的时间差异,“60后”群体中在乡土书写方面也呈现出较大不同。苏童、格非、余华、毕飞宇等人在童年、革命、乡土等关键性话语中开辟出一种先锋式“个体—革命”型乡土叙事。他们的反思历史与个人成长相缠绕,零度书写也让其风格更冷静客观,放弃赋予历史额外的理念与价值。同样是饥饿体验,但苏童这里的饥饿与莫言、阎连科已经有了不少差别——关于“度”与“量”的差别。这种差别也会显现在文学创作中。同样是写身体的饥饿与环境的贫瘠,余华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苏童的《米》《罂粟之家》等与“50后”相比多了“解构”的意味,呈现出一种景观化历史叙事的状态,历史本身退后,而人性因素向前。

“60后”乡土小说作家笔下的宗法叙述呈现也可以从乡土历史与乡土现实两个层面来观察。有意思的是,“60后”乡土作家中存在一种明显的趋势——通过先锋叙事与意识形态上的解构来重构乡土历史,诸如《米》《罂粟之家》《我的帝王生涯》《人面桃花》等作品都是如此。后现代的叙事立场对于传统宗法伦理文化有着强烈的反叛意识,而童年经验与童年视角则提供了重构乡土生活遭遇现代化过程的道德与价值暧昧。《米》中的五龙为逃离饥饿,为了食物而丢弃尊严被阿保踩在脚下叫他爸爸,放弃了人格。五龙不惜任何代价开始了疯狂的人性报复。在五龙的观念中,“米”代表了一切,他借刀杀人,杀死了阿保,娶了织云,气死了冯老板,成了大鸿米店的新主人。这种基于生存体验之上的人性构建逃脱了具体时间背景,放弃对历史的拷问与评判,单纯地构建出一场人性之殇。掏空人性道德的价值审判同样出現在《罂粟之家》中。这个家庭的乱伦、人性的暴戾都在瓦解中的宗法家族中表现出来。沉草身份、血缘与阶级关系带来的错乱与白痴演义的饥饿形成一种强烈对照。演义不断重复的“给我馍,我饿,我杀了你!”如咒语一般缠绕着寓言化叙事,放弃了阶级伦理与政治意识形态的批判。浓烈的颓废主义情绪笼罩着整个小说,给这个小说增添了更多先锋色彩。在苏童的另一篇小说《一九三四年的逃亡》中,瘟疫让饥饿更为可怖,死人遍野,饥饿让民众疯抢死人塘中结出的马齿苋。为了获得更多的野菜,祖母蒋氏砍伤了很多乡亲,乡土社会原有的宗法伦理与秩序荡然无存,枫杨树乡成为人间炼狱。而这个小说中流动的记忆、传说、神秘气息也使得历史的维度呈现为宿命式的徒劳,解构再次发生。他们笔下的家族、乡绅、血缘与政治,不再延伸出对历史审判与解读的眼光,而是通过饥饿书写达到人性的刺探,表现出人性在贫困与饥饿状态下的失守与混乱,更多具有景观化的特征,表现出典型的“景观化宗法叙事”。于是,在个体饥饿经验上,个体记忆与集体历史并未导向合而为一的同构性历史批判,而是在虚构中解构了权力所在,导向人性与历史的双重解构。

有意思的是,与上述“50后”“60后”作家所经验的“身体饥饿”不同,“70后”鄉土作家处在一种“精神饥饿”(10)之中,这似乎成为一种悖反的理论与经验。“50后”“60后”所经历的重大政治、历史事件,在他们的记忆里后退缺失,尤其是那种强烈的身体饥饿感在个体与历史之间建构起强烈的联系,却又成了创作的一种触动机制,给其创作提供了充沛的民间话语与透视人性的深刻理解力。莫言说:“饥饿的岁月使我体验和洞察了人性的复杂和单纯,使我认识到了人性的最低标准,使我看透了人的本质的某些方面,许多年后,当我拿起笔来写作的时候,这些体验,就成了我的宝贵资源,我的小说里之所以有那么多严酷的现实描写和对人性的黑暗毫不留情的剖析,是与过去的生活经验密不可分的。”(11)正是这种生活体验,从饥饿到丰富,从生命的赤裸状态到人性尊严,这中间既有历史的纵深也有人性的复杂,每种经历都让他们的写作具有丰富的灵性与深度。

相对于前两代作家的生命体验与历史体验,70年代作家纷纷感叹于他们精神上、生命资源上的不满足。徐则臣曾就感叹这一代作家的生不逢时:“每个人都有大历史情结……上个世纪50年代出生的人有,60年代出生的人也有,到了70年代,气壮山河、山崩地裂、乾坤倒置的岁月都过去了,我们听见了历史结束的袅袅余音……一个抽象的历史改变了我们,我们的过去是无物之阵。”(12)陷入无物之阵的“70后”羡慕“50后”“60后”丰富充沛、跌宕起伏的生命体验与历史记忆。这些从“饥饿”“癫狂”的时代火焰中走出来的作家是经历了涅槃的叙述者,有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记忆和直面疯狂人性的历史穿透力。从“50后”“60后”的“身体饥饿”到“70后”的“精神饥饿”似乎再次印证了“国家不幸诗家幸”的寓言。

在“70后”作家的那里,一方面,他们从日常的家庭生活伦理与风俗写作中继承着传统乡村宗法批判的写作;另一方面,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又以新的秩序整合,使得乡村伦理得以某种程度的复活。前者以王方晨、肖江虹等人的乡土写作为典型,后者在鲁敏、刘玉栋等人的创作中得以显现。他们的叙事已经与宗法历史越来越远而导向“日常伦理性宗法叙事”。正如洪治纲所言:“新世纪以来的小说创作,绝大多数都倾注于微观化的日常书写,呈现出非常明确的日常生活诗学建构之特征。”(13)

王方晨的《生命是一只香油瓶》描绘了现代乡村中被权力和贫穷异化的“父女关系”。故事从巴碧芬买香油开始,引发了一场啼笑皆非又让人唏嘘不已的乡村怪现状图景。巴碧芬的婚姻不自主状态、父权式的买卖婚姻、几死几生反映出的乡村众生相,都在彩礼、冥婚、逼死等情节中反映出来。这个故事里,我们能看到当代乡村中的金钱、权力、苦难、压迫笼罩下的愚昧与人性的残忍。在贫穷与权力面前,巴相三对自己的女儿毫无亲情可言。如果说卖女儿为儿子结婚娶妻还只是传统宗法观念下重男轻女的表现的话,那么在女儿死而复生之后重新逼迫她去死,就是毫无人性可言的一种表现。巴碧芬作为女人被当作物品似的卖来卖去,活着的时候也是被巴相三当牲口一样使唤。当她死而复生以后,又被这些送葬的人逼着去亲吻那个恶臭不堪的死尸,要她为这阴婚对象尽孝。在王方晨的乡土叙事里,经历了解放、改革开放的乡村似乎只是改变了物质及村容,内里的宗法关系、宗法人伦秩序总是在原地徘徊,乡村对于女性弱者的压迫并未完全改变。

如果说王方晨的《生命是一只香油瓶》中讲述的还是现代版的“卖女”迹象,反映的还是传统“父式”权威在现代的表现,那么,李师江的《福寿春》中李福仁与几个儿子的关系、村里老太太与媳妇之间的相处更是让人唏嘘不已。传统宗法观念中的“家长”权威在当下农村中已经消失殆尽。李福仁的几个儿子没一个真正尊重父亲,三儿子三春甚至要与李福仁决斗。二儿子二春勤快老实,大儿子安春夫妇好吃懒做,但命运却总是发生奇怪的安排,二春最后突然发生车祸一命呜呼,赔偿款却又被大儿子安春夺去。这些乡村奇观,真实地反映出传统宗法伦理体系崩溃后,人的道德底线不断下移、道德体系失序的生态现状。乡村在现代化大潮冲击下,一方面丧失了原有乡村秩序所带来的安宁、平静与朴素的村民社会,另一方面却涂抹了更多人性的贪婪、秩序崩溃后带来的无所适从。“70后”描绘的当下乡土社会虽然满是无序的、道德沙漠化的人性脆弱,但这毕竟与“50后”“60后”作家笔下的历史书写不一样。当下的社会虽然存在失序,但同时也在慢慢形成新的秩序,温情与道德也在滋养着人性、人情。

结    语

具有几千年农耕文明之中国的现代化转化,也即“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依旧身处其中。传统社会结构与深化为“民族文化特征”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始终是乡土文学写作的重中之重。从代际的角度来观察乡土作家宗法叙事的嬗变规律,是从文化层面窥探中国文化的现代化融合、新生与锻造。乡土作家与乡土小说随着城市化进程,呈现代际之间的递嬗,而乡土题材的减少也直接影响到了宗法叙事在乡土小说中的表现方式与表现频率。在以饥饿为切口的宗法叙事对比与审视中,我们可以看到三个作家群从“50后”的“政治、历史、人民与人性”中的宗法叙事,到“60后”先锋的“宗法景观化”描写,最终转向了“精神饥饿”的“70后”的“日常伦理性的宗法叙事”。

在这篇文章里,因选择了饥饿叙事为一个切口考察宗法叙事嬗变,其实在这个切口之外,在“50后”作家的乡土小说中还有陈忠实、铁凝、李锐、刘震云、莫言、阎连科等人写过的乡村历史题材小说。这类乡土历史题材小说既包括“家族—乡土”历史题材的创作,也包括“革命—历史”题材的写作。“家族—历史”题材的乡土小说实际构架了“家—国”之间的联系,通过家族的历史叙述来展现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将传统家族宗法制度形象化地呈现出来;而“革命—历史”类乡土小说则将乡土社会中原有宗法家族制度的瓦解与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渗入做全景式或局部扫描;此外,还有如知青写作的乡土记忆,将前现代的乡土生活真实地展现,从乡土社会现实层面突出了乡村生活在经济大潮洗礼之前的“常”(政治对乡村伦理的无效性)与“变”(政治对乡村生活表面影响的有效性),如王安忆、朱晓平等人的创作都是如此。这些是无法单纯用饥饿叙事来涵括的。

总的来说,在乡土文学作品的代際式写作中,不同代际之间的交互、继承与分裂都内化形成了互相交叉又相互区别的宗法书写景观。这些景观中有的表现出分层与断裂,而有的则表现出接续与发展。宗法因素随着代际交替所呈现出的一种隐性变化,是中国城乡现代化发展步调不一、政治变革延宕所产生的一种合力效果,是在现代—社会—文化—历史之流中跛行急进后形成的症候式写作。

【作者简介】钟媛,文学博士,《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编辑。

(责任编辑    杨丹丹)

注释:

(1)因“80后”“90后”作家对乡土的写作比率更趋下降,而且他们对于家族、政治、历史等的疏离,使得宗法叙事在他们的书写中更趋稀薄,所以,对这两个群体不再纳入考察。

(2)张柠:《70后作家,撤退还是前行?》,《新京报》2012年3月3日。

(3)夏商时期,奴隶宗法制向封建宗法制转型,这种建立在血缘上的秩序完成了政治—家族一体化的构建;西周时期,封建宗法制度进一步完备,明确了建立于“血缘”关系之上的“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了典型的“家国同构”理论及实践体系。这个阶段可以视为宗法制度的发端发展期。秦汉以后,以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政权和族权继而分离,宗法制度形态发生阶段性的变化;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了宗法性门阀氏族及宗法性大地主、豪强。这个时期可以视为宗法发展第二期,宗法门阀制度期。唐代中叶,门第等级宗法开始出现向庶民宗法家族制度过渡的迹象;到了宋代,民间大面积自发重建宗法组织,形成了以男性为中心的宗族共同体,以族长权力为核心,辅以家谱、族规、祠堂、族田为管制手段,整个社会宗法组织的全面建立,这种组织形式一直延续到清末。这可以视为宗法制度变化的第三期,即庶民宗法制度期。清末民初,内忧外患,古老帝国突然遭遇前所未有的冲击,宗法制度也逐渐瓦解,这是宗法制度变化的末期。

(4)荀子:《荀子简注》,第147页,章诗同注,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5)梁启超:《新大陆游记》,《饮冰室丛著》第十二种,第194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16。

(6)见〔法〕H.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第273-280页,李培林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1。

(7)莫言:《用耳朵阅读》,第37页,北京,作家出版社,2012。

(8)阎连科:《我是那个感受黑暗的人》,《杂文月刊》2015年第3期。

(9)孙谦:《论〈绝秦书〉的饥饿叙事与乡绅形象的历史书写》,《中国当代文学研究》2023年第2期。

(10)这里的“精神饥饿”不是由于书本知识或获取知识、写作的思想资料的缺失而造成的饥饿,更重要的是指生命体验的单一、平淡与历史使命感等超越个体的宏阔性的缺失。这种缺失对于作家来说减少了叙述的冲动与历史的穿透力,因而被认作是一种“精神饥饿”。

(11)莫言:《用耳朵阅读》,第193页,北京,作家出版社,2012。

(12)徐则臣:《耶路撒冷》,第109页,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4。

(13)洪治纲:《论新世纪小说的轻逸化审美追求》,《中国当代文学研究》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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